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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三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卞雪梅

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陈爱虹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陈爱虹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董事会同意提名卞雪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二、董事会以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 下称《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下称《通知》),公司组织内外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意见》,并且根据《通知》要求落实公司治理自查工作及完成整改计划。

公司以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规定,对内部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总体来看,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随着公司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董事会以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1-007)。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卞雪梅女士简历

卞雪梅,女,47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管理专业法学士。曾先后担任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副主任科员,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现任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附件二: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提名卞雪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提名提案、提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认为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3、同意提名卞雪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陈劲、王天广、胡野碧、谷峰、吕志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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