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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1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诸暨华睿同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风险提示: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

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出资额。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越资管因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诸暨华睿同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基金募集目标拟为3,500万元人民币,投资方向为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生物医药领域。本基金普通合伙人为诸暨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睿银”),其他有限合伙人为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曹志为。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富华睿银为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同时也为本合伙企业管理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宗佩民。股东情况: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0 万元。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主要投资领域:股权投资。住所:诸暨市岭北镇金山湖村468号。财务状况:2019年末总资产6789.32万元,净资产4985.0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520.57万元,投资收益7084.98万元,净利润6224.63万元。

富华睿银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富华睿银与公司、海越资管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富华睿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富华睿银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除公司子公司海越资管拟以2,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发起设立本基金外,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曹志为也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公司、海越资管与参与发起本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建明。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39号1幢22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4443.5555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服务:对外投资及管理(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终端设备(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曹志为

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院丁楼5门601号。职务: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三、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诸暨华睿同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诸暨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诸暨市岭北镇岭北周社区1013号302室。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拟出资人及拟认缴出资金额:总计3,500万元人民币。

出资进度:海越资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目前尚未实际出资。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同意,有限合伙经营期限可以延长。有限合伙的投资期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二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有限合伙仅可对在投资期内已通过投资决议但尚未实施的项目进行投资,或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

四、本基金的管理情况

(一)管理架构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富华睿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富华睿银担任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基金业协会进行办理基金备案等相关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应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本合伙企业不收取管理费用。

合伙人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万元)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货币2,000
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货币350
曹志为货币1,000
诸暨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货币150
合计货币3,500

(二)托管事项

本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委托富华睿银管理。为确保投资基金财产安全,本合伙企业将参照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基金独立核算,分别记账并进行投资,委托有资质的银行对基金募集账户进行监管。

(三)投资方向与限制

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为股权投资。

本有限合伙原则上仅对生物医药领域进行投资。有限合伙若拟利用自有资金对其他领域项目进行投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投资决策。

未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合伙企业存续期内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如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本规定即被视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合伙企业可根据《诸暨华睿同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约定启动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程序。

(四)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收到被投资企业分红或退出投资所取得的项目收入,扣除该投资企业投资成本和有限合伙应付而未付的有限合伙费用后的余额为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八十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百分之二十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绩效分配。分配给各合伙人的利润按照各合伙人截止利润分配之日各合伙人之间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享有分配权利。

合伙企业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后,普通合伙人应以届时之公允价格办理该合伙人的退伙事宜。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海越资管本次参与认购并购基金份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展投资领域、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获得投资收益,巩固和提高公司竞争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海越资管自有资金,海越资管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投资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存在投资风险;但海越资管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海越资管出资额。海

越资管对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充分的认识,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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