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净环保工业园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林冰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林冰女士因工作调整,拟担任阳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向公司董事会申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为进一步整合控股股东资源,支持本公司在环保全产业链的发展,公司董事会推举何媚女士担任董事长、推举吕建波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其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运作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如下:
1、原:“第五节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修订为:“第五节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2、原:“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修改为:“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董事分工调整的原因,廖剑锋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吕建波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公司董事分工调整的原因,林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经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选举吕建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