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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净: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9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39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净环保”)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此,公司高度重视,要求控股股东及非标事项涉及的业务合作单位对相关事项逐一核查。据非标事项涉及的业务合作单位及公司控股股东自查,相关单位承认非标审计报告涉及的部分事项存在控股股东利用业务合作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现将相关资金占用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非标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2021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顶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丞建工”)、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筑建工”)签订多份总承包工程、代建协议,通过合同预付款方式,累计向顶丞建工、名筑建工预付工程款92,021.06万元,累计收回42,970.52万元(含已完成工程进度23,170.52万元、项目终止退回19,8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形成的预付工程款余额为49,050.54万元。随着工程建设的持续推进并经建设进度确认,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部分预付款余额为31,412.19万元,且相关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

2021年度龙净环保公司向西藏思汇锦工贸有限公司、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单位支付股权收购款意向金、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合计34,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形成的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余额为34,000.00万元。上述投资项目现已终止并全额退回相关意向金及预付款。

二、资金占用情况

经控股股东自查,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6,480.00万元。截止到本公告日,尚有15,580.00万元资金未归还。

1、公司预付给产业园的施工方顶丞建工的工程资金共计33,221.06万元,随着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截止2022年3月末,尚有6,361.39万元未结算。公司为此要求顶丞建工自查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支付给顶丞建工的工程款项未完全用于支付项目所需材料,工程施工费用,相关人员工资等。顶丞建工将其中的5,000万元借给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截止目前,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2、公司预付给产业园的施工方名筑建工的工程资金共计39,000.00万元,随着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截止2022年3月末,尚有25,050.80万元未结算。公司为此要求名筑建工自查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公司支付给名筑建工的工程资金未完全用于支付项目所需材料,工程施工费用,相关人员工资等。名筑建工将其中的10,580万元借给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截止目前,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3、2021年9月29日龙净环保公司向西藏思汇锦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意向金17,000.00万元,交易对手方将其中的8,900.00万元借给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上述投资项目现已终止并于2022年4月8日全额退回相关款项。

4、2021年9月17日龙净环保公司向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7,000.00万元,交易对手方将其中的12,000.00万元借给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上述投资项目现已终止并于2022年4月19日全额退回相关款项。

三、资金占用的利息

龙净环保2021年的平均融资成本为3.95%,资金占用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按5%计算,共计需收取资金占用利息1,242.3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占用金额付款日期截止日占用天数利率占用利息
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12,000.002021-9-172022-4-19214.005%351.78
西藏思汇锦工贸有限公司8,900.002021-9-292022-4-8191.005%232.86
顶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21-6-252022-5-8317.005%217.12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0,580.002021-7-82022-5-8304.005%440.59
合计36,480.001,242.35

四、解决资金占用的措施

经上述事项的业务合作方及控股股东自查,发现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事项后,

公司立即与控股股东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采取对外转让持有的龙净环保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清偿占用资金及利息。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在转让协议中约定,于标的股份交割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收购方直接向龙净环保支付被占用资金及利息共计16,822.35万元。

同时控股股东为消除事务所非标意见涉及的预付工程款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防止出现预付工程款项出现减值的情况。积极督促承建方顶丞建工及名筑建工将剩余的预付工程款项全额退回。控股股东承诺将股权转让款借予施工方,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控股股东收到第二笔股权转让款2个工作日内,将该价款全部拆借给顶丞建工、名筑建工,并确保顶丞建工、名筑建工向龙净环保支付全部待退回预付工程款。

若在控股股东收到上述款项2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未能收到预付款退款的,则股权收购方有权直接将待退回款项总额与实际龙净环保收到的预付款退款金额的差额直接支付予龙净环保。

原控股股东承诺,自控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若根据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对龙净环保负有债务的,原控股股东自龙净环保获得的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分红应直接用于抵偿对龙净环保的负债。

五、整改措施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1、持续增强公司治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2、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3、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为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疑似资金往来事项,及

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4、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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