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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净: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 2021年度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2年5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并已收到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利息共计16,822.35万元。顶丞建工和名筑建工已全额退回预付工程款15,832.19万元。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

针对大额预付工程款导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问题,公司已要求承建方提供全额保函,保证项目的实施;要求承建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建设。

公司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对合同付款条款进行评审和决策,严格控制投资和工程建设等合同的预付款比例。公司持续增强治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收回占用资金及预付工程款项的进展

公司原控股股东采取对外转让持有的龙净环保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清偿占用资金及利息,于2022年5月8日与紫金矿业签署了《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2022年5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紫金矿业,并已收到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利息共计16,822.35万元。顶丞建工和名筑建工已全额退回预付工程款15,832.19万元,相关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已全部偿还完毕,剩余预付工程款也已全额退回。

3、原控股股东对公司或有债务的相关安排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尾款为3,000万元,在交割日后满90天时由紫金矿业向龙净环保原控股股东支付。在此期间如存在协议约定应由龙净环保原控股股东对龙净环保进行补偿并导致龙净环保原控股股东对龙净环保负有债务的,紫金矿业有权直接将相应金额的尾款支付给龙净环保抵偿债务,扣除后的余额支付给龙净环保原控股股东。如届满时债务金额尚在明确过程中,紫金矿业有权将尾款的支付期限顺延。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制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原控股股东承诺,自控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若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对龙净环保负有债务的,公司有权扣留原控股股东可能获得的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分红,用于抵偿其对公司负有的债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制权转让协议之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4、董事会、监事会改组

2022年6月2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第九届董事、监事相关议案并完成改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积极履职,勤勉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5、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机构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2年6月公司设立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原《公司章程》内规定的董事长权限改为投资与决策委员会行使,通过群策群力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促进内部控制合规有序。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龙净环保公司章程(2022年6月修订)》,及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规定, 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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