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部分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劭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林春源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二、经审阅李劭君女士、林春源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我们认为李劭君女士、林春源先生的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符合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吴世农、肖伟、李文莉、林红勇。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