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418 债券简称:15 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平罗县丰华冶金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平罗县丰华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冶金”)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丰华冶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的人民币
4000万元整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
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除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
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98,005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实际发生164,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实际发生5000万美
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3,705万元)。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占2016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05%,占按照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2014-2016年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报表日为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6.26%,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参股子公司平罗县丰华冶金有限公司为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大力发展
稀土复合合金产业链,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一笔 4000 万元贷
款,以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形式发放,丰华冶金承担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还款期限暂定 2 年(具体期限以银行授信期限为准),还款来源为公司日常销售
收入。根据丰华冶金的股东会决议,该项贷款将专项用于采购稀土、兰炭等生产
所需的原辅材料。
为确保放款顺利,丰华冶金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向我公司提出了委托担保申
请,请我公司以信用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丰华冶金位于宁夏自治区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宝马路 15 号,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在平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2256 万元,占地面积 44156 平
方米,现有员工 126 人。
丰华冶金经营范围为稀土合金的生产、销售,稀土销售,主要产品为稀土硅
合金、稀土硅镁合金和硅钡。公司目前年产各类合金约 1.1 万吨。2016 年实现销
售收入 6,860 万元,净利润 578 万元。
我公司于 2015 年投资 2,133.77 万元,认购了丰华冶金 33.51%的股权,成为
其单一最大股东。丰华冶金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峰 717 31.78%
袁鹰 555 24.60%
袁洪斌 228 10.11%
盛和资源 756 33.51%
合计 2256 100%
(二)财务情况
丰华冶金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末/半年度 2016 年末/年度
资产总额 8872
负债总额 2337
所有者权益 6535
资产负债率 26.34% 22.97%
流动比率 1.71 2.23
速动比率 1.23 1.70
营业收入 3815
营业成本 2982
净利润 352
毛利率 21.83% 19.61%
销售净利率 9.23% 9.94%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137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
2、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解决丰华冶金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补充其流动
资金有利于丰华冶金的发展。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预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245万元。逾
期担保的情况说明如下:此笔担保为本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前存在逾期担保
事项,担保逾期金额3,245万元。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已通过本公司与山西省
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账户管理协议》就该担保事
项做出了相关安排, 不会对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2015年度
报告的相关说明)。除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无逾期担保。
六、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57,705 万元(含本次数):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20,000
2 审议金额为 5000 万美元,按 7 月 24 日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 33,705 元兑人民币的中间价 1 美元=6.741 元人民
币折算
3 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000
合 计 257,705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98,005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164,3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实际发生33,705
万元)。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占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2.05%,
占按照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2014-2016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报表日为2016年12
月31日)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6.2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
保。
七、担保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丰华冶金本次新增授信4000万元,如果全部放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发
生较大变化,资产负债率将变为49.23%,流动比率将变为1.26,速动比率将变为
1.08。
尽管丰华冶金目前经常情况较好,但如果市场行情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
丰华冶金新项目不能顺利实现预期收益,将可能会影响到丰华冶金的偿债能力。
为应对该等担保风险,丰华冶金同意以其拥有的三宗面积合计为44156平方米
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向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同时
其他股东袁鹰、王峰、袁洪斌愿意以其个人信用及其持有的丰华冶金合计66.49%
的股权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
按照平罗县同区域工业用地2017年的挂牌出让价格96元/平方米计算,丰华冶
金用于抵押反担保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约为423.90万元。按照丰华冶金2017年6月末
的净资产计算,其他股东合计66.49%的股权价值约为4345万元。以上资产合计价
值可以覆盖我公司的担保金额。同时,王峰、袁鹰、袁洪斌作为丰华冶金的股东
和经营层,以其个人信用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丰华冶金
的经营情况和我公司担保风险予以保障。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7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丰华冶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