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数据
指标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煤炭产量(万吨) | 726.69 | 716.52 | 1.42 |
煤炭销量(万吨) | 775.16 | 763.64 | 1.51 |
其中:自产煤炭销量(万吨) | 728.72 | 714.48 | 1.99 |
煤炭销售收入(万元) | 463,416.37 | 552,627.63 | -16.14 |
销售成本(万元) | 325,092.81 | 342,925.01 | -5.20 |
毛利(万元) | 138,323.56 | 209,702.62 | -34.04 |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基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2019年比较数据进行追溯重述。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