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4日以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20-035号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