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20年9月22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到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爱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债权融资业务的议案》,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拟以所属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的基础设施项目,与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债权融资业务。
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0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