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源煤业:安源煤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YUAN COAL INDUSTRY GROUP CO., LTD.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爱国先生。

会议议程:

一、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会议主持人
二、宣读安源煤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会议主持人
三、宣读、审议各项议案:会议主持人
1.审议《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2.审议《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4.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6.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7.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9.审议《关于核定公司2022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10.审议《关于2022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会议主持人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主持人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会议主持人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股东、高管
五、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确定监票、计票人;股东、监事、 律师、工作人员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记名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工作人员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
九、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十、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主持人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秘、高管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名;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秘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会议主持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申请,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

七、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八、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

九、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现场会议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十、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股东出席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共11个,其中第1至9项议案进行普通决议,即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获得通过;第10和11项议案进行特别决议,即由参加表

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第6项议案关联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一)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

(二)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可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操作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大会秘书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十二、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十三、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审议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安源煤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2年工作任务,形成了《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附件:《安源煤业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13日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源煤业”或“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工作中,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一部分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三稳三升三倍增”的奋斗目标,强力推进脱困振兴、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 公司完成商品煤产量141.6万吨,同比减产1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93.84亿元,同比增长17.8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55亿元,同比减亏增盈2.78亿元;总资产79.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4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5亿元。

一年来,董事会在股东的支持下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如下:

——党的领导与董事会治理进一步融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出台《安源煤业“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及“决策清单”等文件,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对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党的建设、战略规划、公司治理、考核激励、安全环保等12类、100项“三重一大”决策内容及其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治理主体关系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现代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安源煤业内部控制手册》,改善公司治理体系,继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全面实施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管理、重大决策、投资并购和高风险业务等领域的内控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制定管理事项权责清单,对所属单位92个管理事项的审批及备案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保障所属单位经营自主权。与经理层成员完成了“两书一协议”的签订工作,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制度,明确了经理层成员的年度目标、任期目标,明确了考核奖罚办法,从根本上完善了经理层考核任用机制。

——安全环保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从队伍建设、制度规范上下功夫,制定完善各类安全环保制度达30余项。加快生态环境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三管三必须”的齐抓共管环保工作体系。

——改革攻坚进一步深化。聚焦短板弱项,高位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62项改革创新任务,全年完成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瘦身减赘,聚焦区域分公司改革,明确管理职能,实现减员55人,运行费用与原分公司同比下降953万元;完成供销体制改革以及白源矿资产处置工作;新洛煤矿管理优化稳妥推进,丰城电力、曲江、安源矿新“三定”方案有序实施。

——发展潜力进一步激蓄。大力支持矿井安全保障、环境治理、“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投入,扎实推进矿井安全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创建投入和实施力度,安源、流舍、山西3对矿井获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等级。大力发展煤炭物流贸易,优化煤炭贸易结构,充分发挥路港航一体化优势,积极拓展煤源和客户,全年完成煤炭及焦炭贸易量480.6万吨,码头转运量640.2万吨,创下历史新高。努力推进域外煤矿并购和托管服务,为后续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转型发展创造了条件。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在抓好去产能煤矿的环境治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去产能煤矿土地推进项目建设。

——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强化薪酬管理,建立由工资效益联动、效益对

标调节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协调运转的工资预算管理办法;完善全员绩效考核,推行市场化用人、用工、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全年计提工资同比下降0.25亿元;加大清收清欠,继续实施“一案一策”奖励办法,全年清收风险账款4,400余万元;成功转让白源煤矿退出产能和曲江公司、尚庄煤矿核减产能指标,全年产能指标交易收入2,519万元。——民生福祉进一步提高。积极保障全省电煤供应,下半年,全国电煤告急,各煤矿和江储中心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保障了全省电煤安全供应,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参与抗洪防汛,救护总队在完成本单位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加援豫抗洪,出色完成了抢险排水任务,得到了省应急厅、当地政府高度肯定。扎实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职工关切,用心用情为职工办实事,投入资金690万元,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拓展干部职工发展通道,积极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坚持逢进必考、公开选聘,梳理职能、技术、技能人才状况,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年来,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1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6次,审议通过议案51项。组织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通过议案21项。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要求,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积极组织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西证监局等举办的专题讲座、新政解读、后续教育培训等相关学习,通过对最新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相关学习,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合规意识、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议,跟踪、督促、审核审计部门的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把关。

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其薪酬设置进行了检查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跟踪国内外同行业发展动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重大战略制定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与建设积极发表意见,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作用。

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对提名董事和公司高管候选人资格,依据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聘任高管人员等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四)信息披露及防范内幕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举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训班、完善信息披露内部审批流程等,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共编制、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46份及相关辅助资料,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部门要求,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防范内幕交易,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开前的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杜绝了内幕交易情形。

第二部分 行业发展分析与研判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22年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际局势更趋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不平衡特点突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中央坚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打造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煤炭行业稳定发展提供了基本盘。从行业竞争看,随着西北地区优质煤炭产能的释放,对南方煤炭开采企业造成较大冲击。从行业发展趋势看,煤炭行业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洁净化转变,华为成立的煤矿军团已选择矿山5G应用领域作为突破口。随着能源转型的不断深入,落后和不安全产能将加速退出,行业标准、商业模式也将发生颠覆性变化。从煤炭供需关系看,展望2022 年,疫情影响有望减弱,制造业外需可能下降,出口增速可能有所回落,但随着系列稳增长措施的实施,消费和服务业尤其是出行的需求有望继续提振,国内对电力等能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在“双碳”背景下,能源替代的影响虽然长期存在,但在新能源装机以及配套储能设施尚未规模化前,对传统能源的需求本身具备刚性,2022年不至于出现能源替代导致火电下降的情况。结合2021年情况,对于煤炭现货价格的变化,国家有关部门更为关注的是电厂的用煤成本,预计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数量将进一步增加,淡化电煤市场波动。进口煤政策也将进一步服务于国家对煤炭市场宏观调控的大局,在煤价大幅上涨时适度放开,下跌时有所收紧,将稳定煤价放在首要位置。可以预见2022年电煤需求依然旺盛,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同时,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财政支持力度有所增加,地方债加速发行,对传统基建项目中钢材的需求起到拉动作用,加之粗钢产量压减任务基本完成,冬奥会后钢厂有望加速提产,将进

一步带动双焦需求。预计2022年焦煤需求将跟随粗钢产量继续反弹,价格将保持稳中有涨的态势。同时,江西及周边省份煤炭资源短缺,自产煤量少,大量煤炭需求依靠从外省调入的实际情况,发挥自身煤炭物流贸易优势,为做强做大物流贸易提供了机遇。

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形势,既要充分预防不利因素影响,更要看到有利形势和发展机遇,以创建传统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物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企业为定位,强化自主创新,深化内部改革,落实重大战略任务,防范化解运营风险,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核心竞争力,步入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之路,打造传统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物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龙头企业。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域位置优势。公司煤炭业务相比较江西省外的竞争对手具有运距短、成本低的区域优势。2021年,全省自产煤炭不足500万吨、煤炭消费量超8,000万吨,且随着江西省经济稳定发展,煤炭需求量将逐年增长,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作为江西省属唯一的煤炭上市企业,承担保障江西省煤炭持续稳定供应职责,在江西省煤炭供需格局中拥有突出的地位。同时由于公司自产煤具有运输距离短、物流成本低、使用熟稔特点,具有明显的销售及价格竞争优势。

2.港口码头资源优势。港口码头属稀缺资源,自江西煤炭储备中心九江煤码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其转运量逐年上升,公司以其为平台,做活水路、铁路、公路三合一物流体系,是海进江煤炭的黄金通道。

3.大股东支持优势。一是随着与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深度融合,加速融入江投集团“大能源、大环保、大数字”发展战略,加强产业链对接,依托江西省国资委“抱团取暖”政策及江投集团控股发电厂及建材、焦化等企业煤炭需求,建设煤炭集中采购平台,以煤炭贸易、码头物流为主导,双轮驱动,做大做强煤炭物流贸易产业。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线上煤炭物流贸易新模式+传统煤炭贸易模式+煤炭全程物流服务。二是大股东增信支持。江投集团以其较强的综合实力,在资金、担保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资金链安全风险。

4.煤焦电一体化优势。一是积极加大与省内各焦化企业合作,形成煤焦一体化综合效应;二是以港口码头为平台,加强煤炭加工贸易逐步与上下游的国有大型

煤炭生产企业和国有发电厂等产煤、用煤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和代理关系,增强市场主导权。三是继续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效率,充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风险

(一)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是煤炭经济总量下降。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部分煤矿后,公司目前生产煤矿产能241万吨,2021年生产原煤157.2万吨,产能利用率为65.2%。

二是财务状况有待改善。受去产能政策影响,产能规模减少、资产负债率攀升,应对风险能力、融资能力有待改善。

三是转型升级项目发挥支撑作用需要较长的周期,公司短期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和业绩压力。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对策

1.行业风险。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速降低,国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国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增速放缓,对煤矿企业及物流产业发展带来考验。因此,必须认清形势,多措并举,提升产能利用率,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公司平稳运营。

2.资源不足及产业转型风险。公司已关闭退出12对煤矿,造成公司煤炭资源严重不足,利用减量置换政策到域外并购相当产能的煤矿资源,可能存在因域外地质条件、准入门槛、市场环境、财税政策等变化而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带来投资失败的风险。因此,必须密切关注产业政策、行业信息和煤炭市场变化,充分开展尽职调查,反复论证并购煤矿项目的可行性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寻找并实现低成本并购优质高效安全的现代化矿井。

3.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公司现有矿井煤层薄、赋存深,且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面临顶板、瓦斯、水患、火灾和煤尘五大自然灾害,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极易产生安全隐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运输环节增多,且可能发生断层、涌水及其它地质条件变化。

为有效防范煤矿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治大防大为重点,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过程控制,不断提

升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坚持技术、投入、培训、管理“四并重”,进一步强化安全考核,失职必究,追责必严。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4.环保监管风险。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等都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因井下采掘影响还会造成地表沉陷。近年来,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进一步趋严,部分地方排放标准甚至严于国家标准,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加大,公司面临的节能环保约束进一步增加。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节能环保政策,不断推进清洁煤炭开发利用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强矿井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工业"三废"达标排放;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履行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定义务;践行“绿色矿山”之路,促进矿产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三部分 2022年工作重点

(一)2022年发展总体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投集团工作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稳三升三倍增”工作目标,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创安源煤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计划生产原煤180万吨,煤炭贸易量达到480万吨以上,码头转运量600万吨以上,实现营业收入85亿元。消灭一般以上事故,严控零星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三)工作措施

1.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管理体系现代化。一是抓好三个主体建设。深入推进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继续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切实防范前置不充分和前置泛化问题,统筹公司上下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子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推动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在决策事项、额度、程序等方面闭合无缝衔接。细化授权管理办法、前置事项清单和经理层权责清单,推动

授权事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协调,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二是抓好核心要素落实。坚持把认清底层逻辑强化责任落实和厘清改革机制相统一。特别是紧盯关键少数,厘清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不同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确保治理机制运行效能。凝聚有效共识,倡导和而不同,推动企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改革活力显著增强。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协调。落实党组织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研究讨论程序,规范前置研究自有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聚焦四个是否,健全党组、董事会成员会签沟通机制,在董事会议案中列示是否前置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中充分理解党组织意图。

2.强化底线思维,着力保障安全绿色发展。一是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树牢“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发展、最大的效益、最大的福祉”理念,加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精益安全管理,实现安全建设本质化。二是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落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扛起责任、务实作风、重心向下、关口前移、亲力亲为。要坚持目标定向、问题导向,既重结果,更重过程管控,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采取针对性具体措施,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抓重点、解难点、强弱点、堵漏洞、补短板、夯基础,打好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坚决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人员安全和企业安全,为安源煤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三是坚决扛起环保政治责任。坚持把环保工作摆到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安全环保政策,加大防治污染资金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企业绿色清洁发展。

3.加快创新融入,着力推动生产运营数智化。深刻把握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推进的重大意义和所孕育的重大契机,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大力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原创成果和“四新”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召开安源煤业首届科技工作大会。一是推动矿井智能化建设,坚持“一企一策”的原则,加快矿井智能化经济技术论证,在曲江公司推行智能矿山试点,提高管理效率和效能。二是实施数字化赋能,强化数据基础管理,梳理数据逻辑和指标应用场景,加强现场数据动态采集,创新数据融合分析与共享交换机制,建立“用数据说话”的分析、控制模型。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久

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长协合同兑现率;加强铁路运输重点通道合作,提高公、铁、海等运输保障能力;经营管理层及总部人员要加强为生产经营单位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

4.量化节点要求,确保重点项目实质推进。一是积极主动寻找自然条件好、生产规模大的煤矿,推进煤矿整体托管或投资并购办矿,力争有一两个项目尽早落地。二是抢抓机遇涉足非煤产业、进军新能源领域,努力创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建新的经济增长点。

5.深化改革攻坚,确保创新创优全面落实。一是继续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坚决完成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年底前100%完成任务。通过改革创新、破旧立新、增强活力、提高效率、规范运行,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化生存发展的需要。二是全面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执行公开竞聘上岗和末位退出,坚持业绩至上,规范业绩考核评价及结果应用,争取尽快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三是加快推进内部改革改制工作。重点做好公司总部、新洛煤矿和救护总队的改革工作,强力推进曲江公司、安源矿新“三定方案”落实到位,切实优化机构、理顺职能、消除冗员、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6.强化党建引领,确保发展动能充分释放。一是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传承百年安源精神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全公司广大党员政治品格和精神境界。创新党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等载体,充分发挥好“三个作用”,创造优异成绩向工运100周年和党的二十大献礼。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在一线解难题、促成效、保落实。三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定期分析研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

议案二:

审议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已对2021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附件:《安源煤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5月13日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初,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林国尧先生、吴培南先生、王金水先生、陈希雷先生、谢长生先生,林国尧先生任监事会主席。2021年4月29日,林国尧先生因满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10月28日,吴培南先生、王金水先生因工作调整,分别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龙根先生、文敏先生、游长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推选李龙根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审核议案共17项,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 次议 案
2021-4-22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 审议《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6. 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核定公司2021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21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4-27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8-26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10-28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1.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1-11-15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推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2021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1.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程

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经理层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履职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条件坚持公平、合理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系为保证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而提供的担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做出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经认真审阅《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

性,有利于改善内部控制治理环境、增强内部控制治理能力,提升内部控制治理效率。监事会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和制度规范,监督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2022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现有治理结构优势,牢固树立维护大局、维护股东利益的一致目标,诚信正直、勤勉工作。

议案三:

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测试,公司2021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989,046.29元。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源煤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四:

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349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安源煤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五: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100,643.88元,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140,322.33元,2021年度内未实施股利分配,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960,321.5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年初余额1,980,993,057.54元,年末余额不变。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规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960,321.55元,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六:

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历史渊源和地域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计情况的议案》,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528,731万元,2021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86,417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额范围内。

2022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仍将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不超过537,333万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计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源煤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2-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七:

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源煤业2021年年度报告》及《安源煤业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八: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自2012年起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自2013年起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兢兢业业,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源煤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九:

审议关于核定公司2022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核定,2021年度公司借款规模为人民币509,025万元;具体构成为公司本部109,960万元,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合并报表口径279,065万元,其中:江西煤业129,355万元、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86,715万元、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62,995万元;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物贸”)120,000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465,915万元,其中公司本部115,680万元,江西煤业合并报表口径284,575万元(包括江西煤业126,610万元、江储中心111,595万元、曲江公司46,370万元),江能物贸65,660万元。

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拟定公司2022年借款总规模529,955万元,比上年核定规模增加20,930万元,比年初实际借款余额增加64,040万元。比年初借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江能物贸业务量提高需增加周转资金;二是工程和技改项目投资增加资金需求;三是考虑采掘失调和倒贷资金需要;四是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的需要。该具体构成在该借款规模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公司在上述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十:

审议关于2022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持有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100%的股权。因江储中心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流动资金借款到期需续贷,本次公司拟同意江西煤业继续为江储中心借款6,8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源煤业关于2022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议案十一:

审议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2022年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规模总额拟定529,955万元,具体构成包括:1.公司本部105,680万元;2.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合并报表口径308,275万元,其中:江西煤业165,310元、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31,370万元、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111,595万元;3.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物贸”)116,000万元。除部分借款由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投集团”)、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和江西煤业提供担保,以及江西煤业申请部分信用、质押借款外,拟由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共计286,391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23,021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1,370万元;江储中心16,000万元;江能物贸116,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安源煤业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核定公司2022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2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