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在对《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公平、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与爱居兔保持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双方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光明姚 宁杨小龙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