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