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戴敏君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拟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终止原合同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戴敏君、周宏江、闵杰、任朗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