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0名。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杨村煤矿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议案
公司所属矿井杨村煤矿于2018年去产能关闭退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村煤矿关闭退出的公告》(临2018-026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杨村
煤矿退出产能170万吨/年可按30%折算为产能置换指标51万吨/年,公司拟对外转让该项指标。但因可置换的产能指标数额较小,产能置换没有优势,难以达成交易。为在2019年底产能置换指标作废前完成置换工作,同意将该指标授权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其持有的其它产能置换指标统一对外挂牌转让,交易价格以公开竞价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