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拟聘任人选张林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任职要求,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张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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