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3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动力源”)与天津力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力源”)拟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新能源”)增资3,600万元,何昕先生进行同比例增资。
? 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关系:何昕先生持有动力源新能源12%股权,本次拟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扩大动力源新能源的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动力源新能源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推动公司业务在车载设备及氢能领域的延伸发展。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本次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天津力源拟以自有资金对动力源新能源进行增资,何昕先生同比例增资,合计增资人民币注册资本3,600万元,其中动力源增资2,880万元,天津力源增资288万元,何昕先生增资432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动力源新能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5,60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在增资前后保持不变。增资前后动力源新能源各股东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00 | 80% | 12,480 | 80% |
何昕 | 1,440 | 12% | 1,872 | 12% |
天津力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0 | 8% | 1,248 | 8% |
合计 | 12,000 | 100% | 15,600 | 1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北京动力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5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六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GD2J9K
(4)法定代表人:葛炳东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智能汽车的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生产(限外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新能源智能汽车整车及电辅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动机;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动力源新能源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2022.12.31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15,357.78 | 17,911.18 | 18,196.60 |
负债总额 | 8,239.49 | 9,667.42 | 13,175.29 |
净资产 | 7,118.29 | 8,243.77 | 5,021.31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4138.59 | 6,631.18 | 4,857.80 |
利润总额 | -844.69 | 1,120.05 | -3,413.26 |
净利润 | -842.65 | 1,125.48 | -3,222.45 |
动力源新能源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何昕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董事长何振亚先生之子。
三、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本次增资金额全部计入动力源新能源注册资本,各股东均按出资比例同比例现金增资,本次增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优化动力源新能源的资本结构,加强团队凝聚力,保持公司业务战略方向,有利于该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与审计委员会已于事前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过去一年与上述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资子公司香港动力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动力源”)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香港控股公司Domestic Power HK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多迈思”),其中何昕先生通过持股平台海南美乘众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香港多迈思
3.34%的股权。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过去12个月,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前述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