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证券代码:600406 公告编号:临2019-054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南瑞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24号)核准,国电南瑞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瑞”、“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381,693,558 股,发行价格为 15.9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103,279,992.4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239,359.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20,040,632.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8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22786 号)。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风险抵抗能力,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亿元,并已于2019年8月20日归还。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8月28日、2019年8月21日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8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6,017.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14,134.3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余额9,824.4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 | 025900064810518 | 193,956.96 | 6115.71 | 200,072.6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 8110501013101071071 | 64,935.28 | 2437.59 | 67,372.8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 | 10114801040215232 | 39,211.22 | 1270.57 | 40,481.7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 8110501012701315622 | 2,226.70 | 0.25 | 2,226.9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 8110501013301315167 | 3,979.73 | 0.33 | 3,980.06 |
合 计 | 304,309.89 | 9,824.45 | 314,134.34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风险抵抗能力,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
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