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文件、资料,听取董事会汇报并问询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张贱明先生、方飞龙先生、江平先生、尚学伟先生、李厚俊先生、王小红女士、犹锋先生、杨华飞先生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管理、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
3、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车捷、黄学良、熊焰韧、窦晓波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