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和经营业务的优化调整,新增加了“机电修造、精密加工中心、水电气动能供应”等业务,为保障上述业务的正常运转和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现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轨道交通车辆牵引控制系统、电气成套设备、变压器、互感器、混合动力汽车、风力和太阳能发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废旧物资和设备的回收处置;委托收集和处置危险废弃物、金属切削液、危化品;新能源项目与节能环保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轨道交通车辆牵引控制系统、电气成套设备;变压器、互感器、混合动力汽车、风力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废旧物资和设备的回收处置;委托收集和处置危险废弃物、金属切削液、危化品;新能源项目与节能环保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电机、电气产品的修理、改造、安装;动能管理服务(不含动能的生产、经营);动能设备设施的设计、 |
以上新增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