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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方: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动力”)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7.11%)。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投资理财期限:自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67.11%)。为提高湘电动力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湘电动力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理财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湘电动力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理财产品额度湘电动力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4、实施方式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授权湘电动力总经理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湘电动力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湘电动力可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湘电动力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湘电动力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湘电动力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全年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湘电动力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湘电动力此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湘电动力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不超过一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3、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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