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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6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9临-03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46号)。公司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1.99亿元,同比下降36.13%。主要产品风力发电机、交流电机、水泵及配件、城轨车辆毛利率分别同比减少

23.65个百分点、8.55个百分点、20.57个百分点、6.87个百分点,除交流电机外前述产品营业收入同比降幅均在50%以上。2019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5.08亿元,同比增长54.88%。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各类产品近三年主要客户名称、对应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

公司回复:

按照公司各类产品前五大客户的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A交流电机板块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单位金额(不含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成都电力机械厂8,663.08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3,927.24
石家庄工业泵厂有限公司3,878.93
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3,097.62
豪顿华工程有限公司3,090.36
合计22,657.23
2017年成都电力机械厂8,639.49
上海凯士比泵有限公司3,274.40
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2,808.46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2,670.03
荏原机械淄博有限公司2,297.68
合计19,690.06
2018年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7,235.89
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96.26
上海凯士比泵有限公司2,385.79
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2,382.77
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2,310.26
合计17,710.97

B风力发电机板块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单位金额(不含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中电投江西吉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52,553.85
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中国风电)47,358.97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大唐集团)40,341.88
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38,830.05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26,880.34
合计205,965.09
2017年江西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33,082.43
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25,905.98
国投青海风电有限公司(国投新能源)18,017.09
永州市湘宏能源有限公司(湘电新能源)16,965.81控股股东参股公司(35%)的子公司(60%)
乌兰察布市蒙湘风电有限公司(湘电新能源)16,666.67控股股东参股公司(35%)的子公司(95%)
合计110,637.98
2018年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风场项目)42,549.57
湖南华电永州蓝山风电有限公司(华电集团)23,029.06
西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13,641.03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集团)12,829.0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明阳智能)12,094.51
合计104,143.23

C水泵及配件板块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单位金额(不含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3,332.91
山东电建铁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421.0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335.90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16.75
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86.42
合计12,493.01
2017年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3,462.39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2,929.06
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542.86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410.26
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846.58
合计13,191.15
2018年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54.31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198.24
松原灌区乾安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1,814.87
国投南阳发电有限公司1,226.84
北京煦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00.04
合计8,594.29

D城轨车辆板块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单位金额(不含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646.84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749.45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3,733.57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605.22
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101.20
合计12,836.28
2017年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3,517.36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857.75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907.72
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1,868.84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10.94
合计29,562.61
2018年北京地铁九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821.29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78.98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712.63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704.83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42.30
合计11,460.03

E贸易板块

单位:万元

年份客户单位金额(不含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16年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51,122.93
上海锐耀进出口有限公司18,264.66
绵阳铜鑫铜业有限公司13,408.17
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660.19
上海曲成贸易有限公司11,182.48
合计106,638.43
2017年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71,514.38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67,296.20
上海耀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4,616.55
湖南稀土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1,070.53
天津格瑞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7,904.32
合计172,401.98
2018年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91,101.01
广东奥园奥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9,204.85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16,204.20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13,802.98
湖南稀土院有限责任公司9,872.67
合计150,185.71

近三年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如下:

交流电机板块:交流电机主要的客户为水泵、风机类主机厂,合作稳定,没有变化。由于这些主机厂受市场项目数量及市场竞争的影响,部分主机厂每年在公司的订单量会有一定量的上下浮动。如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虽然2017年未进入公司交流电机板块前五大客户,但订单金额有2000万,与2016、2018年没有大幅的变动。风力发电机板块:风电板块主要客户为国内五大国有电力投资公司(国家电投、中国电建、大唐集团等),客户群体基本相同,但销售规模有所变化。水泵及配件板块:水泵板块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火力发电厂用户或总包商。相比2016、2017年,水泵板块2018年前五大客户的变动情况较大,如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山东电建铁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无销售订单,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销售订单减少至325万退出前五大客户。订单减少主要因为近年来火电市场逐年萎缩,项目逐年减少,同业竞争加剧,导致订单逐年减少。

城轨车辆板块:城轨车辆板块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城轨车辆厂及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运营商,客户稳定。2018年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提高了城市申报建设地铁的门槛,导致项目减少,订单减少。如前五大客户之一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从2017年的10857万元下降到2018年3078万元,合作项目由2017年的5条地铁线减少至2018年的2条地铁线。

贸易板块:贸易板块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选择贸易对手,2018年贸易品种由有色金属类的电解镍、电解铜等逐渐转移到进口纸浆、稀土金属等产品,贸易板块前五大客户有变更。

(2)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自身经营优劣势,具体分析公司主要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全面大幅下滑的原因,说明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回复:

分板块产品营业收入、毛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毛利率(%)
交流电机94,269.8070,952.6723,317.1424.73
直流电机3,391.512,965.50426.0112.56
风力发电机124,786.54127,487.11-2,700.57-2.16
城轨车辆11,094.0710,873.50220.571.99
水泵及配件23,354.2222,085.031,269.185.43
备件59,867.7233,801.8826,065.8543.54
贸易296,458.60293,348.073,110.531.05

交流电机板块: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分会经济信息统计部相关信息显示:从2018年度全国中小型电机行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来看,行业产销平稳增长;但由于成本不断增长,挤兑了企业盈利空间;应收应付账款全年高位运行,流动资金吃紧;行业平均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下降。2018年全年电机行业销售收入480.1亿元,增长9.3%;全年行业实现利润 11.8亿元,下降62.8%。公司2019年交流电机板块营业收入上升5.61%,毛利率同比下降8.55%,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风力发电机板块:公司2017年销售风力发电成套设备415台套,实现销售收入29.82亿元;2018年销售136台套,实现销售收入9.78亿元;销售收入同比下降67.19%。主要原因是:公司2014年以及之前在手订单饱满,2015年到2017年期间,对市场产生了误判,过分强调订单品质及价格,导致订单下滑,收入减少,特别是2014年到2015年的订单在2016到2017年逐步释放完后,2018年应交付的订单大幅减少,造成收入大幅下降。且2018年风力发电成套设备订货平均价格由3600元/kW下降到3200元/kW左右,下降幅度达到11%左右。由于量价齐跌,销售规模下降三分之二,分摊的固定费用比例上升,加上钢板等主要材料价格涨幅较大,造成毛利率下降23.65%。行业可比公司风力发电机及成套设备平均毛利率2018年同比下降5.15%,公司毛利率下降23.65%,公司毛利率下降与行业趋势一致,但下降幅度更大;2018年风电行业16家主要企业销售收入745亿元,同比增加4.9%,公司收入下降67.19%,公司收入下降报告期内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水泵及配件板块:公司水泵及配件板块2017年销售收入5.59亿元,2018年销售收入2.34亿元,同比下降58.14%,业务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水泵板块所属细分下游行业主要为火电和核电,由于国家电力结构调整及节能环保需要、核电缓建,整体行业形势趋紧;二是,公司中标的火电和核电项目本应于2018年交付,由于业主方提出推迟交货,造成应交货的订单减少7379万元。销售规模下降,固定费用分摊比例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20.57%。根据水泵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3%,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20.8%。水泵板块收入增长与行业趋势不一致,但毛利率下降符合行业趋势。

城轨车辆板块:由于销售规模下降,分摊的固定费用比例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因该板块全年绝对收入相对较小,且没有同行业及上市公司数据进行比较,故在此未作分析。

(3)结合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实际情况,说明公司年报中对于市场优势等核心竞争力的披露是否客观准确;

公司回复:

公司年报披露中对于市场优势等七大核心竞争力等的披露是客观准确的,但在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未能充分体现,主要是风电营销策略失误导致核心竞争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过分强调优质订单,造成订单减少。2018年起,公司调整了营销策略,市场订单有所增加。

(4)说明营业收入在2018年至2019年一季度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的原因,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交流电机、风力发电机及成套设备、贸易及备件营业收入增加。相关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分产品2019年第一季度2018年第一季度增减变动额增减变动比例
交流电机21,493.1715,752.815,740.3636.44%
直流电机1,170.681,587.05-416.37-26.24%
风力发电机31,599.537,460.5624,138.97323.55%
城轨车辆1,399.46739.17660.2889.33%
水泵及配件6,410.309,779.64-3,369.34-34.45%
备件23,675.6913,758.599,917.1072.08%
贸易61,888.6347,764.4314,124.2029.57%
合计147,637.4696,842.2550,795.2152.45%

交流电机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44%,是由于“一带一路”乌兹别克斯坦水利等项目实现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风力发电机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3.55%,主要是风力发电成套设备、产品交付增加所致。2018年一季度仅实现3台套/0.746亿元销售收入(含双馈风力发电机等配件),2019年一季度实现33台套/3.16亿元销售收入(含双馈风力发电机等配件)。2018年起公司调整了风电营销策略,市场订单增加243台套,2019年度应交付的订单有350台套左右。2019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后国家将实现风电的平价上网,在实现风电平价上网的过渡期内,为争取获得补贴,风电开发商全力推进在建项目尽快落地,2019-2020年风电装机出现抢装潮。因抢装潮的影响,客户项目进度加快,公司一季度风力发电成套设备交付增加,收入出现增长。

贸易业务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57%,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履行上年度已签订的合同导致。根据2019年的经营规划,公司将集中力量加大主业板块产品的出口业务,战略性大幅降低贸易规模,仅维持满足股份公司生产需求的进口业务。

备件2019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08%,主要是军工产品按建造合同进度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所致。

2019年第一季度收入增加是订单增加及交货增加所致,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销售、生产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②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③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④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对比分析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分析毛利率变化的原因;⑤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凭证、发货单、发票、销售合同等;⑥抽样检查营业成本发生额,选取样本检查其支持性文件,确定营业成本的真实性与准确性;⑦对2019年1季度同比变化较大的风电板块收入补充执行现场核查程序。

经核查,风电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与公司前期经营决策有关,与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不一致,风电板块毛利率较较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大;水泵及配件板块,由于订单推迟交货,营业收入、毛利率较上年大幅下降,收入增长与行业发展不一致,毛利率下降符合行业趋势;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现场核查,2019年一季度风电板块销售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原则。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9.12亿元,同比减少20.03亿元,为公司自2002年上市以来的年度最大亏损。其中,2018年一至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74亿元、18.56亿元、16.94亿元、16.75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82亿元、-3924.61万元、-2.09亿元、-14.8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41亿元、4.78亿元、2.11亿元和-1.24 亿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为27.02%,但亏损金额占全年比重为77.51%。请公司:

(1)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的构成,并对同比、环比变动比例达30%以上的项目说明变动原因;

公司回复:

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的构成相关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8年 第四季度2017年 第四季度2018年 第三季度同比变动环比变动
营业收入167,513.52304,637.80169,447.15-45.01%-1.14%
营业成本177,551.80261,557.15148,129.83-32.12%19.86%
税金及附加966.171,686.57962.40-42.71%0.39%
销售费用64,679.408,036.5511,665.55704.82%454.45%
管理费用25,390.169,566.208,517.37165.42%198.10%
财务费用10,109.569,131.2410,561.7910.71%-4.28%
资产减值损失53,577.1112,466.822,364.28329.76%2166.11%
投资收益-258.69688.07141.69-137.60%-282.58%
其他收益2,486.792,143.8950.8015.99%4795.04%
营业外收入65.722,971.63593.11-97.79%-88.92%
营业外支出5,021.81290.9016.401626.30%30518.76%
所得税费用-4,617.83-3,430.54-907.9334.61%40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194.493,694.44-20,860.21-4111.28%610.42%

变动比例达30%以上的变动原因如下:

A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5.01%,主要是风力发电机、水泵及配件、城轨车辆、贸易板块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具体原因如下:

风力发电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市场营销策略失误,储备在手的订单少,造成2018年排产严重不足,收入同步减少。

水泵及配件: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订单减少,排产不足。公司水泵板块产品主要应用在火电和核电行业,由于国家电力结构调整及节能环保需要、核电缓建,整体行业形势趋紧;二是本应于2018年交付的部分火电和核电订单,由于业主方因国家政策或自身项目建设规划原因,而推迟交货导致收入减少7379万元。

城轨车辆: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客户要求暂缓项目实施,报告期应交付的北京地铁9号线、厦门地铁2期工程不能如期交货。

贸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降低经营风险,夯实主业,战略性主动降低贸易规模所致。

B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2.12%,但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少

12.89%的主要原因:一是收入下降导致固定费用分摊增加,二是报告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成本增加,如:钢材中厚板较2017年上涨15.26%、电解铜较2017年上涨2.34%。

C 2018年第四季度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42.71%,主要是2018年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D 2018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同比上升704.82%、环比上升454.45%。同比与环比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外购件质量问题产生配件检修及更换费用,且整改施工主要集中在第二、三季度,而结算在第四季度,造成大量费用在第四季度入账。

E 2018年第四季度管理费用同比上升165.42%、环比上升198.10%,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司进行员工总量与结构优化工作,870余名员工实行内部退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辞退福利1.46亿元。

F 2018年第四季度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329.76%、环比上升2166.11%,主要原因如下:

(a)、坏账准备:因风电产品重大部件质量问题的整改施工集中在第二、三季度(非雨季及非冰冻时节),工程完工验收大多集中在第四季度,影响客户按期支付货款。此外,部分主要客户受自身资金紧张等原因,延期支付货款,造成账龄增长,坏账准备金同比增加0.69亿元;第四季度公司对存在债务危机、法律纠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高风险客户(武汉凯迪、北方重工、南通东泰、沈鼓通风、青岛平成)同比增加坏账准备0.88亿元;其他业务板块因账龄增长,同比增加坏账准备0.38亿元。

(b)、存货跌价准备:因产品改型升级、更新换代、市场价格下跌等原因,第四季度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亿元。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轴承、变流器等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公司第四季度新增订单中,该批材料已无法利用,出现减值迹象,根据技术部门的分析判断,今后也无法使用该批材料,故将轴承、变流器等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88亿元。

(c)、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12月28日签订5WM风电样机折价回购意向协议,对固定资产按账面净值与回购意向价格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67亿元。根据上述意向协议,双方约定在5MW样机通过最终验收后进一步对风机进

行提质改造,完成出质保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正式的回购协议并支付回购款。目前湘电风能正在积极的进行各项消缺和出质保工作,预计2019年9月完成出质保工作,10月签订正式回购协议。

G 2018年第四季度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37.60%、环比下降282.58%,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149万元、理财产品收益减少428万元,以及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损失295万元所致。H 2018年第四季度其他收益环比上升4795.04%,主要是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2,486.79万元所致。

I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97.79%、环比下降88.92%,主要是2017年同期存在违约金赔偿收入3311万元,而2018年第四季度未产生同类收入。

J 2018年第四季度营业外支出同比上升1626.30%、环比上升30518.76%,主要原因:一是因湘电风能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湘电新能源公司电量损失,2018年12月与其达成协议减免其债务1,500.00万元;二是四季度子公司长沙水泵厂有限公司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会职能分离的政策要求计提“三供一业”移交支出2,834.39万元。

(2)说明影响第四季度利润的主要项目是否均为当期发生,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影响第四季度利润的主要项目均为当年发生,是遵循了一贯性原则全年足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但3、6、9季度报告期存在未足额计提的问题。

(3)说明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且第四季度为负值的原因,变化趋势与以前年度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受订单影响,各季度现金流量不均衡。承兑汇票占公司货款回收比重大,现金流量表仅反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收支情况,不包含承兑汇票。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一是风电订单增加,为应对2019年抢装潮因而采购支出增加,二是银行冻结1亿资金转

入其他货币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趋势与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关,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变化趋势与以前年度不一致。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销售、采购、生产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性;②对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利润表项目执行实质性审计程序;③结合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④执行分析程序,判断主要利润表项目月度间波动的合理性;

⑤执行截止测试程序。

经核查,公司影响第四季度利润的主要项目均为当年发生,未发现存在跨年的情况;公司各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经营情况相符,由于受票据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分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变化趋势与以前年度不一致。

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8.74亿元,同比增加5.97亿元,同比增长216.12%。其中三包费用6.13亿元,同比增加5.79亿元,主要是风电机组外购件质量问题所致。请公司:

(1)列示上市以来历年三包费用数据,补充披露三包费用的确认依据、具体影响因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三包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会计差错调整;

公司回复:

A 历年三包费用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三包费用金额
三包费用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201861,322.18619,903.919.89%
20173,376.97970,597.000.35%
20165,878.211,094,852.840.54%
20156,191.99950,041.240.65%
20144,872.07774,943.620.63%
20134,806.80662,646.250.73%
20123,263.20542,450.130.60%
2011-3,664.88624,750.84-0.59%
20108,064.19676,032.861.19%
20096,640.49511,705.581.30%
20082,791.02334,153.550.84%
2007868.59265,538.250.33%
2006940.21223,175.330.42%
20051,044.62178,009.340.59%
2004450.02123,018.340.37%
20031,461.6378,292.621.87%
2002518.4957,396.030.90%

公司根据历史保修数据、当前三包情况,考虑产品改进、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三包费率予以合理估计:以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依据来计算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并预提三包费用,实际发生超过预提部分后,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三包费。公司自上市以来,除2018年度外,各年三包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预提的三包费用可以满足公司实际发生的三包费用需求。2018年度三包费用占比9.89%,其中风电三包费用占比为9.71%,主要是湘电风能外购件质量问题集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影响。其他产品三包费用占比为0.18%,属于正常范围。

B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简称三包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8年2017年2016年
1湘电股份9.89%0.35%0.54%
2金风科技2.32%3.82%5.11%
3明阳智能3.25%3.72%/
4ST锐电30.97%409.80%98.92%

C 近三年三包费用明细核查情况

近三年三包费用统计表
单位:万元
月份2016年度金额2017年度金额2018年度金额
1月594.34158.611,704.14
2月130.96205.521,089.25
3月872.82203.781,446.54
4月987.04201.381,489.27
5月483.58280.486,138.83
6月490.88453.462,602.66
7月682.01476.202,514.09
8月481.88342.782,077.39
9月249.61-104.003,923.52
10月-741.84958.654,760.44
11月63.96-343.1113,582.69
12月1,582.99543.2119,993.37
合计5,878.213,376.9761,322.18

备注:三包费用主要由外购服务和物料消耗组成,按外购服务和物料领用分别统计情况如下:

外购服务按发票开具时间统计明细表
单位:万元
月份2016年度金额2017年度金额2018年度金额
1月314.8167.6522.09
2月70.98163.701,685.47
3月222.9133.42718.55
4月483.1496.171,738.52
5月96.6524.033,695.01
6月121.3423.551,026.42
7月123.78174.692,281.96
8月10.4948.45664.41
9月120.9551.212,358.70
10月127.7951.322,640.02
11月185.2880.131,411.11
12月1,066.80471.9411,950.54
合计2,944.941,286.2630,192.79
外购服务按项目验收时间统计明细表
单位:万元
月份2016年度金额2017年度金额2018年度金额
1月827.54289.311,975.18
2月232.2190.611,699.66
3月111.6082.092,404.80
4月62.6432.751,654.27
5月125.3060.572,706.96
6月83.3852.342,089.20
7月108.8339.36939.79
8月73.1361.531,519.80
9月77.1944.031,598.02
10月162.8665.51744.32
11月13.4733.943,342.35
12月1,066.80434.219,518.44
合计2,944.941,286.2630,192.79
物料领用统计表
单位:万元
月份2016年度金额2017年度金额2018年度金额
1月479.17158.61965.47
2月130.96190.82378.77
3月485.91135.17774.63
4月531.23112.531,141.50
5月334.58221.191,051.67
6月420.88411.041,605.52
7月642.10390.78667.12
8月345.04326.55546.65
9月195.27-137.381,773.59
10月-953.59952.922,400.98
11月39.53-105.6613,105.31
12月282.19-565.876,718.19
合计2,933.272,090.7131,129.39

2018年三包费用大幅增加,主要是外购件质量问题所引起。受条件限制,风电成套设备的外购件无法完全通过现有监测设备识别因风场现场环境变化造成的质量隐患,公司采购的主轴承、叶片、变流器等部件在初期型式认证时均符合各项参数要求,但由于实际运行的风电机组的载荷来源于随时波动的风,国内风电场在复杂恶劣环境模拟真实风况疲劳实验方面过去多年一直未有突破,造成外购件长期运行疲劳性能不足的情况,这也是国内所有风电整机企业所共同面临的技术难题。公司三包费用的核算一直是以验收结算、出库单、发票作为入账依据,2018年将当年验收结算的6.13亿元计入三包费用符合一贯性原则。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将外购件出现的质量隐患列入技术攻关项目,在“研发费用”中列支,共计1.38亿元。后经技术分析,查找原因系同批次轴承、叶片、变流器外构件质量问题造成,故在2018年10月将相关费用转入三包费用列支。“三包费用”和“研发费用”均系费用性支出,不影响当年利润,但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公司以前年度没有将三包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三包费用大幅增长是合理的,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调整。

(2)结合同批次产品销售情况、剩余质保期,说明预计未来三包费用是否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并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回复:

湘电风能因外购部件产生的质量问题,公司在2018年度已基本整改完成,公司对有质量问题的外购件供应商进行了更换,公司判断大型质量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已基本消除,后续三包费用不存在较高风险。

(3)补充披露近三年风电机组外购件名称,并按类型分别披露前五大主要

供应商及涉及质量问题所有供应商的名称、对应采购金额、对应三包费用,说明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三年风电成套设备主要外购件质量损失情况,如下表:

叶片主要供应商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三包费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一供应商南通东泰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114,873.056,926.72控股股东参股
第二供应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987.840
第三供应商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9,599.85530.64
第四供应商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3,786.500
第五供应商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天津)有限公司7,66779.08
第六供应商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7551,101.52
合计267,669.248,637.96

变流器主要供应商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三包费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一供应商浙江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6,728.750
第二供应商深圳市禾望电气有限公司8,123.140
第三供应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6,671.4616.44
第四供应商北京ABB电气传动系统有限公司3,322.2698.51
第五供应商江苏大全凯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3,113.23
合计34,845.613,228.18

轴承主要供应商质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三包费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一供应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5.6612,148.75
第二供应商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13,817.77418.97
第三供应商铁姆肯湘电(湖南)轴承有限公司4,586.1828,886.82
第四供应商IMO Energy GmbH & Co.KG1,063.001,337.49
第五供应商三一索特回转支撑有限公司1,789.770
第六供应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645.623,099.98
合计42,048.0045,892.01

(4)结合采购合同条款、供应商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相关三包费用是否可追偿、具体追偿计划、预计受偿金额,并就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风机外购件质量问题已发生的三包费用和产生质量问题的责任进行法律诉讼或协商,分类列示如下:

A 叶片损失预计可追回的金额为7,457.36万元,计划2019-2020年追回。

B变频器损失公司已通过与大全凯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多次沟通达成和解,截止2019年7月,公司已追回4,297万元,并豁免湘电风能债务7,052.19万元,挽回了相应损失。

C 轴承损失预计可追回的金额为4,124.49万元,计划2019-2020年追回。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铁姆肯湘电(湖南)轴承有限公司索赔进展:现双方正就损失如何承担进行协商,暂未签订相关协议。故在对可追回三包费用进行计算时,未计算上述两个公司的金额。

以上诉讼事项预计受偿金额具有不确定性风险。

(5)结合确定外购件供应商的标准、程序,说明公司采购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已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

公司采购方面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完善外购件供应商的引入、评价、控制和退出的管理,以确保供应商具有满足公司产品质量要求和服务的能力,制定、完善了《供应商管理办法》。一是建立了供应商黄、黑名单机制,针对供应商在供货期内产品实物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批量性不合格,引起顾客、公司内部投诉或生产进度,售后服务达不到公司要求的供应商,以及出现原材料、制造过程、产品防护和追溯性等方面存在技术或质量控制缺陷,造成产品质量隐患或历次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重复出现的供应商,按照程序纳入黄名单暂停供货并追求质量赔偿。二是公司法务部针对外购件采购合同的多发性问题专门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制定了公司采购交易的基本协议,从法律条文上对公司质量索赔工作提供了依据与处理办法,并成立专项的质量索赔的法务团队,专门负责质量索赔案件的及时处理。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销售、采购、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对三包费用进行分析,分析三包费用同比大幅变动的合理性;③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凭证、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④进行销售费用截止测试。

经核查,公司三包费用大幅增长与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外购配件批量质量问题整改有关。公司2017年不存在大量三包费用增多的情况,三包费用明显增多的时间为2018年度,2018年三包费用均系当期发现、整改发生的费用,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经了解、评估与测试采购相关内部控制,公司采购相关内部控制有效,针对外购件突发批量质量问题,如公司上述回复,公司已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4. 根据近三年年报,2016-2018年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36.60亿元、

40.58亿元、29.65亿元,占当年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43%、41.81%、

47.82%。公司披露称,为防控金融风险、夯实主业,报告期内降低了贸易规模。请公司:

(1)补充披露近三年贸易业务涉及的商品类型、业务模式、结算方式、利润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较大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其合规性;

公司回复:

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全部由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交易产生,该公司利用上海自贸区为平台开展以现款现货为主的贸易业务,交易涉及的商品类型有电解镍、纸浆、镍基合金、钛板等。该公司主要的业务模式有三种:

第一种为现款现货贸易,主要以现款现货采购及销售电解镍等流通性强的大宗产品,业务周期短,结算方式以电汇为主,公司绝大多数业务采取此种模式;

第二种为信用证结算贸易,主要商品类型为镍基合金、纸浆等产品,该模式利用公司银行授信开具远期信用证采购货物,时间周期一般为3-6个月;

第三种为代理进口贸易:利用公司进出口资质,为国内工厂代理采购进口钛板、特钢等产品,以现款或信用证方式结算。

公司通过多年对业务模式及交易产品的摸索,近三年来利润情况相对比较稳定,2016年实现毛利895.43万元;2017年实现毛利1197.64万元;2018年实现毛利2091.15万元。

由于现货贸易利润率很低,必须依靠规模才能保持一定的微利,因此公司的贸易板块近几年来一直保持了较大的规模,但从2018年起公司战略性逐年缩减贸易板块业务,2019年贸易板块业务规模将压缩到2018年的50%,集中力量加大主业板块产品的出口业务同时维持满足公司生产需求的进口业务。

公司收入确认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处理依据合规。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证;③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④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凭证、发货单、发票、

销售合同等;⑤执行期末截止测试。经核查,公司贸易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补充披露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对应收入金额,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相关内容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2018年客户名称销售收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91,101.01
2广东奥园奥买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9,204.85
3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16,204.20
4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13,802.98
5湖南稀土院有限责任公司9,872.67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函证;③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④抽样检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凭证、发货单、发票、销售合同等;⑤执行期末截止测试。

经核查,公司与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贸易业务与主营制造业是否存在协同效应,该项业务存在的具体金融风险及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回复:

贸易业务是国贸公司增大公司收入规模的一种经营活动,与主营制造业不存在协同效应,该业务存在的具体金融风险为经营风险。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披露《关于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 临-031)国贸公司与上海煦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游供方,以下简称“上海煦霖”)及

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下游需方,以下简称“上海弘升”)开展的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国贸公司的交易相对方涉嫌合同诈骗。诈骗的合同总金额约为3.7亿元,均为远期信用证结算,其中目前已止付的信用证金额为3.2亿元,其余

0.5亿元信用证金额将于2020年到期,到期后国贸公司将办理止付手续。国贸公司与下游其他需方的1.9亿元货物和涉嫌诈骗合同项下的3.7亿元货物均存放于诈骗方控制的同一仓库。由于上述仓库被查封,可能导致下游其他需方无法提取货物而可能面临的被诉赔偿风险为1.9亿元,加上信用证诈骗潜在损失为3.7亿元,国贸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风险达到5.6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编号:

2019临-036号《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等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由于上述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国贸公司后续可能存在被诉、账户被冻结的风险。且国贸公司的贸易业务是在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范围内开展(2019年授信担保额度是16亿元,截至2019年6月底已使用5.73亿元,其中涉及合同诈骗案的信用证为3.7亿元),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承担连带责任,为其偿还到期信用证的资金支付,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运作产生较大压力,对经营业绩也会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尽量减少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同时,为规避风险,目前与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已全部停止。

二、关于公司资产减值计提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5.66亿元,同比增加3.94亿元,同比增长 228.87%。其中,坏账损失3.27亿元,同比增加1.60亿元,同比增长

95.84%;存货跌价损失1.35亿元,上期仅144.6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029.29万元,上期仅355.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3,315.88万元,上期未计提。

5.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年报显示,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的政策为:对A类信用客户不设信用期,不计提坏账准备,对B-E类客户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2016-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

72.89亿元、80.82亿元、68.53亿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6.31亿元、20.78亿元、31.75亿元,分别占比22.38%、25.71%和46.33%。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划分的具体依据、说明最近三年各等级客户数量及销售规模分别占公司总客户数量及营业收入的比例;公司回复:

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划分是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办法》来执行的, 客户信用等级每年复评一次,新开发的客户当月评级。按照信用等级评分结果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内容包含客户的企业性质、行业地位、合同履约情况、订货情况等。信用等级分为A-E五类:A级为关联公司、军工企业;B级为得分75分以上的单位;C级为得分60-75分(含75分)的单位;D级为得分50-60分(含60分)的单位;E级为得分50分(含50分)以下的单位。

近三年各等级客户数量及销售规模分别占公司总客户数及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信用等级客户数占比销售规模占比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1A类5.54%5.61%6.06%5.75%6.91%11.88%
2B类39.83%41.16%39.47%84.53%76.42%77.27%
3C类28.94%28.32%33.09%9.04%14.76%9.19%
4D类25.41%21.94%15.55%0.68%1.91%1.65%
5E类0.29%2.98%5.82%0.01%0.00%0.01%
合计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2)补充披露近三年A类信用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账龄,B-E类信用客户的信用期设置情况;

公司回复:

近三年A类信用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账龄如下表:

2016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期末金额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35,993.9435,993.94
2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3,660.61875.6012,785.01
3云南湘电中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186.696,696.003,490.69
4临武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482.005,482.00
5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2,054.211,330.37723.84
6010508有限公司1,740.20446.381,293.82
7000831有限公司1,639.46280.001,359.46
8040430有限公司1,565.151,565.15
9090526有限公司810.00810.00
10030103有限公司721.70652.9068.80

2017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期末金额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64,992.4456,255.768,736.68
2永州市湘宏能源有限公司19,850.0019,850.00
3乌兰察布市蒙湘风电有限公司17,390.0017,390.00
4城步湘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3,802.7013,802.70
5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3,510.6113,510.61
6云南湘电中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3,474.019,983.323,490.69
7临武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482.005,482.00
8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3,072.611,503.06994.45575.10
9010508有限公司2,515.871,540.56378.00597.31
10040430有限公司1,417.301,417.30

2018年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期末金额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33,855.9422,413.7711,442.17
2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3,510.6113,510.61
3军工类客户17,252.9817,252.98
4乌兰察布市蒙湘风电有限公司11,960.0011,960.00
5永州市湘宏能源有限公司9,875.009,875.00
6军工类客户9,844.329,844.32-
7城步湘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9,839.242,141.547,697.70
8临武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482.005,482.00
9云南湘电中诺新能源有限公司3,862.01624.003,238.01
10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3,461.771,774.09807.85304.73575.10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期限和账龄相结合的方法为基础确定,对不同的客户评定不同的信用等级,给予不同的信用期限。各信用等级客户信用期分别为:A 类信用客户不计提坏账准备;B 类信用客户信用期为一年;C 类信用客户信用期为半年;D 类信用客户信用期为三个月;E 类信用客户为带款提货。在信用期内的不计提坏账准备,超过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3)补充披露公司本年度A-E类客户的调整情况及调整原因,说明本年度A类客户大幅减少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2018年末对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结果,对比2016、2017年度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客户信用等级类型客户数2018年度较上年增减客户数占比占比增减情况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1A类586676105.54%5.61%6.06%0.45%
2B类4174844951139.83%41.16%39.47%-1.68%
3C类3033334158228.94%28.32%33.09%4.78%
4D类266258195-6325.41%21.94%15.55%-6.39%
5E类33573380.29%2.98%5.82%2.85%
合计10471176125478100%100%100%

公司2018年客户数量较2017年增加78家,其中A类客户增加10家,B类客户增加11家,C类客户增加82家,D类客户减少63家,E类客户增加38家。相比A类客户的增加数,C、E类客户在报告期内有大幅的增加。报告期内C、E类客户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客户项目减少,在我司的订货减少以及付款不及时,导致客户信用等级评分降低。根据公司《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影响客户信用等级评分的主要因素有客户的经营情况、付款情况及订货情况等。客户信用等级评分低导致了C、E类客户数增加。例如: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订货量由2017年的400万减少至2018年的61万,客户信用等级由B降为C。

(4)说明客户等级调整的审批程序,相关等级调整是否存在随意性;

公司回复:

公司每年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复评,由各单位销售部门提出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各单位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调查、了解和收集信息并填报《客户信用等级评分表》报本单位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由各单位营销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企业运营部、财务管理部审核存档并执行,企业运营部和财务管理部每年一次对各单位客户信用等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公司客户等级调整是按照管理程序审批,相关等级调整不存在随意性。

(5)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计提政策,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公司回复:

以下主要选取风电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A 对比同行业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序号公司简称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要点
1湘电股份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在信用期内的不计提坏账准备,超过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金风科技未逾期以及逾期6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逾期6个月以上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前的政策)
3明阳智能未逾期以及逾期6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逾期6个月以上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4ST锐电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未逾期的不计提坏账准备,逾期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B 对比同行业逾期应收款项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湘电股份金风科技明阳智能ST锐电
未逾期0%0%0%0%
逾期3个月以内0%-5%0%0%4%
逾期3至6个月0%-5%0%0%4%
逾期6个月至1年0%-5%3%2%4%
逾期1至2年20%10%5%10%
逾期2至3年50%30%10%25%
逾期3至4年80%80%20%35%
逾期4至5年90%80%50%80%
逾期5年以上100%80%100%100%

C 对比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序号公司简称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2018年2017年2016年
1湘电风能12.98%7.06%4.81%
2金风科技7.63%7.40%5.26%
3明阳智能4.16%7.83%/
4ST锐电19.08%28.48%23.60%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是谨慎合理的,实际

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是不同账龄区间的应收账款比重不同导致计提金额不同。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未发生过变化,保持了一致性原则,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判断及考虑因素,并考虑是否存在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况;②检查客户信用等级政策、客户信用等级及信用等级变动审批情况,测试客户信用等级的恰当性;③检查客户明细账及交付证据、复核应收账款(逾期)账龄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计算的准确性;④对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比较,分析坏账准备余额的合理性;⑤关注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回款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结果判断管理层对可收回性评估的合理性。经核查,公司本期不存在A类客户大幅减少的情况,“信用期内组合”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变化原因,为对B-D等级客户超过信用期的应收金额自动转入“超信用期组合”所致;客户等级调整有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发现公司存在通过调节客户信用等级调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根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谨慎,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未发现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6. 关于存货跌价损失。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亿元,其中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9,745.99万元,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437.18万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库龄、对应计提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说明本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增加的原因,并比较近三年相同库龄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的计提比例,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及相应原因;

公司回复:

A 近三年原材料跌价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物料名称2018年账面余额2018年计提跌价计提比例库龄
XE72轴承7,256.034,933.1967.99%4-5年
XE72备件3,021.142,990.9299.00%4-5年
变频器6,298.03892.8614.18%5-6年
其他50,856.00929.021.83%/
合计67,431.209,745.9914.45%/
物料名称2017年账面余额2017年计提跌价计提比例库龄
XE72轴承7,256.0303-4年
XE72备件3,021.1403-4年
变频器6,298.0304-5年
其他73,945.9615.220.02%
合计90,521.1615.220.02%
物料名称2016年账面余额2016年计提跌价计提比例库龄
XE72轴承7,256.0302-3年
XE72备件3,021.1402-3年
变频器6,298.0303-4年
其他68,369.7320.590.03%
合计84,944.9320.590.02%

报告期计提原材料(含外购配件)跌价准备9,745.99万元,主要是风电配件计提跌价准备8,816.97万元,其他产品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929.02万元。因产品改型升级、更新换代、市场价格下跌等原因,第四季度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亿元。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轴承、变流器等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公司第四季度新增订单中,该批材料已无法利用,出现减值迹象,根据技术部门的分析判断,今后也无法使用该批材料,故将轴承、变流器等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17万元。B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物料名称2018年账面余额计提跌价计提比例库龄
偏航变桨减速器1,482.511,482.51100.00%2-3年
低压交流电机364.66364.66100.00%3年以上
水泵及配件12,606.59564.944.48%1年以内
城轨车辆5,383.63585.5810.88%1年以内
其他75,493.36439.490.58%
合计95,330.753,437.183.61%
物料名称2017年账面余额计提跌价计提比例库龄
偏航变桨减速器1,482.51/0.00%1-2年
低压交流电机364.66/0.00%3年以上
水泵及配件7,979.3521.520.27%1年以内
城轨车辆3,402.5127.2361870.80%1年以内
其他67,662.80199.420.29%
合计80,891.83248.173.61%
物料名称2016年账面余额计提跌价计提比例库龄
偏航变桨减速器1,482.51/0.00%1年以内
低压交流电机364.66/0.00%3年以上
水泵及配件5,122.3095.721.87%1年以内
城轨车辆6,187.861,227.7219.84%1年以内
其他67,734.50962.321.42%
合计80,891.832,285.763.61%

偏航变桨减速器:该批产品发货到风场后,由于天气、道路、政策等原因,客户不具备装机条件,一直未验收,2018年盘点时发现产品严重生锈,无法再利用,故本期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低压交流电机:国家限制高能耗电机销售,2019年若继续销售,将面临经信委巨额罚款,故本期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水泵及配件:子公司湘电长泵铸造公司2018年5月接到宁乡环保部门发出的因公司环保问题停产60天的通知,故暂停生产,并对涉及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因整改达不到环保要求,继而决定关停该子公司,对其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城轨车辆:主要是本期收入下降,固定费用分摊比例上升,导致单位产品成本大于售价而计提跌价准备。公司近三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依据是一致的,计提比例产生差异主要是公司2018年度下属公司因环保问题被政府强制停业造成存货在生产中不需要而且无使用价值及部分存货因毁损及不适应新产品需要,而对存货的计提减值金额较大。

(2)说明存货减值迹象及其具生时点,前期未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存货减值迹象及其具体发生时点、前期未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在上条回复中已说明,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估、测试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抽样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③取得公司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原材料、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④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⑤对管理层对存货跌价估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经核查,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为本期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及根据盘点结果,公司根据管理层的评估判断及预计可变现净值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数据是基于当时经营环境下的评估判断结果,未发现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7.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1.30亿元,当期计提减值损失3,315.88万元,而2015-2017年均未计提减值。其中,被投资单位铁姆肯湘电(湖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铁姆肯)当期对应计提减值1789.82万元,湘电铁姆肯自2012年起即持续

亏损,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5486.39万元,与去年同期-5281.67万元基本相当。请公司:

(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投资金额、主要财务数据、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公司回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情况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金额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铁姆肯(湖南)轴承有限公司260万美元20.00
2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9153万人民币19.32
3湖南稀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0万人民币4.63
4景泰新能寺滩风电有限公司1080万人民币15.00

被投资单位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铁姆肯(湖南)轴承有限公司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湖南稀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景泰新能寺滩风电有限公司
1资产总额1,726.1461,359.4625,456.6745,311.76
2负债总额31,927.1060,045.676,156.1140,232.91
3所有者权益总额-30,200.961,313.7919,300.565,078.85
4营业收入9,863.5515,547.8221,461.023,192.06
5净利润-5,486.39-10,867.67105.93-638.39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004,957.221,375.701,083.03

(2)结合湘电铁姆肯已持续多年亏损的客观事实,说明湘电铁姆肯及其他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期未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而本期大幅计提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结合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涉及的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分析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铁姆肯公司虽然近几年连续亏损,但公司判断其产能、订货正常,公司认为2018年以前其下降趋势是暂时性的,且无形资产、房屋、土地增值较大,故前期未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该公司生产的轴承质量问题突出,湘电风能取消了与其当年和以后年度的订单,由于其经营依赖于风能公司订单,对其业绩有重大影响,可持续经营状况存在风险,故在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湘电重装亏损主要原因是固定费用高,订单不足难以摊薄固定成本,公司前期判断通过内部挖潜增效其亏损是暂时性的。2017年9月湘电重装与蒙古国某公司签订4台108吨车自卸车合同,后续还有16台108吨车自卸车意向订单,故往年未计提减值。由于2018年中蒙关系发生变化,16台108吨车自卸车意向订单被取消,2018年湘电重装亏损1.08亿元,故对其投资在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湖南稀土:该公司近三年均实现盈利,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景泰新能寺滩风电有限公司:根据投资协议投资满5年后公司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继续投资或收回投资,如选择收回投资,被投资方回购金额不低于5年期长期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估和测试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取得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清单,对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合理;③获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表,分析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④对管理层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估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经核查,公司根据被投资单位本期与前期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对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各项投资进行评估并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实际情况。

8. 结合以上情况,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关于资产减值的计提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前年度资产减值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关于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前年度资产减值的计提充分,不存在利用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如问题5至问题7回复,公司当期及前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计提时点公司经营环境、公司战略发展相关,报告期内关于资产减值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通过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根据相关公告,公司与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常年保持较大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以来偶发性关联交易较为频繁,主要体现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湘电集团收购资产,已发生金额累计约为3.8亿元。2019年4月,公司拟继续向湘电集团收购位于湘潭市岳塘区23 宗土地的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1.38亿元,尚待履行国资备案程序。湘电集团持有公司33.54%的股份,目前质押比例高达95.0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湘电集团净资产为23.13亿元,同比下降-56.38%,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为-3.94亿元、-28.68亿元。

9.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公告,公司2016-2018年发生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9.93亿元、7.39亿元、3.58亿元,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4.14亿元、

7.97亿元、 1.22亿元。其中,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新能源)等关联方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行为。请公司:

(1)分对象补充披露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回复:

2018年度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名称采购商品
本期发生数备注
1力源动能58.86电子设备采购安装
2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8,818.90采购叶片
3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12,244.56采购电磁线
4湖南湘电东洋电气有限公司1,297.38采购轨道交通牵引系统进口件材料
合计22,419.70
序号关联方名称接受劳务
本期发生数备注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6,128.73主要是资产租赁费用
2力源动能3,889.54主要是项目配套建设及接受水电服务
3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606.10热处理费用
4湘电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67.44主要是项目建设管理、设计费
5湖南海诺电梯有限公司97.88主要是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6湖南湘电职业技术学院62.56主要是培训费
7湖南湘电能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462.86主要是项目配套建设及风电售后运维费用
8湘潭市湘电大酒店有限公司73.14业务招待开支
合计13,388.26

2018年度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名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本期发生额备注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4,968.70主要是电机产品销售
2力源动能82.36提供土地租赁服务
3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4,491.45风机销售
4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1,875.52主要是配套部件销售以及提供贸易、运输服务
5湘电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60.39主要是提供水电服务
6湖南海诺电梯有限公司177.62提供土地租赁服务
7湘潭电机特变电工有限公司0.16提供水电服务
8湖南湘电职业技术学院43.18提供水电服务
9湘电福斯湘电长泵泵业有限公司89.29核泵销售
10湖南湘电能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72.14主要是提供土地租赁服务
11湖南湘电东洋电气有限公司377.39冷焊件销售
合计12,238.19

(2)分产品列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对于同类产品关联交易毛利率和非关联交易毛利率存在差异的,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公允;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关联销售金额合计12,238.19万元,主要为湘电风能向湘电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风机、湘电动力向湘电集团销售电机产品,其他关联销售涉及的业务由于不存在向非关联方客户销售的情况,没有做对比分析。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允的。

风力发电机成套设备关联与非关联交易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非关联93,357.76105,238.91-12.73%
关联4,488.645,048.81-12.48%

(3)说明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同时存在销售和采购交易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其合理性。

公司回复:

湘电风能向湘电新能源公司销售风电发电机整机,同时向其子公司南通东泰公司采购叶片。公司将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披露,湘电新能源是湘电风能的客户,湘电新能源的子公司南通东泰是风能的供应商。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估和测试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获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声明;③就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事项,组织项目组内部讨论;④执行实质性程序,抽样检查关联交易发生额;⑤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检查程序。

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协议价格确定,未发现公司通过交易安排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由于公司对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并披露,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的销售和采购交易,实际上交易的主体分别为公司的上游与下游单位,主要销售与采购均履行了公司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的程序,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

10. 关于收购资产交易。根据相关公告,2017年以来,公司先后以2.31亿元收购湘潭电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机物流,原名为湘电集团湖南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0.155亿元收购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贸易) 20%股权、以6632.39万元向控股股东收购湖南海诺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电梯)老厂房相关资产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以7046.42万元向控股股东收购湘潭电机力源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模具)、动能事业部、机电修造业务相关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电机物流实现净利润-814.33万元,湘电贸易实现净利润239.02万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经营计划及投资安排,说明收购海诺电梯资产的具体用途,目前相关资产是否处于闲置状态,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的原因;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投入2亿元,打造含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在内的生产基地及研发(包括厂房、试验设备和生产线),其中收购海诺电梯相关资产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公司收购的资产已充分使用,公司利用该相关资产投产建成了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新能源汽车永磁电机、自动绕嵌等生产线和实验设备等,2018年已产销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含电机电控)6000台套,该基地全年实现产值约4134万元。但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业务还处在培育阶段,业务规模较小,已在公司交(直)流电机业务中合并披露,故未单列披露。

(2)补充披露力源模具、动能事业部、机电修造相关资产收购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

公司回复:

根据省里改革需要,控股股东将逐步退出生产经营,但模具是公司电机生产的关键核心环节,为提高公司对关键核心环节的控制力,公司收购了力源模具相关资产。收购后,公司将其组建为内配单元,主要为电机等产品提供内配服务;水电气等动能供应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基础,因历史原因长期由控股股东供应,为进一步夯实公司水电气供应及管理基础,强化成本控制能力,减少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公司收购了动能事业部相关资产;为延伸公司电机产业链后服务市场业务,公司收购了机电修造相关资产,收购后,将其与大中型高压电机进行整合。收购后的力源模具、动能事业部、机电修造相关资产在2018年实现产值5,878万元,毛利率均在15%左右。

(3)结合电机物流、湘电贸易两标的资产亏损或微利的实际情况,说明公司收购上述资产的主要考虑;

公司回复:

收购湘电物流基于:包装、储运、物流是公司不可或缺的生产经营流程和业务环节,属于与公司核心业务关联度高的支撑业务;湘电物流所拥有的600亩土地是公司唯一的生产制造基地,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必备资产,但其上构建物权属为公司名下、土地权属在控股股东名下,因房屋、土地权属不一致,致使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湘电物流92%以上业务为公司服务,对其实施收购将进一步减少公

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收购湘电贸易(国贸公司)20%股权基于:为了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加快应对国内市场需求下滑的局面,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收购其20%的股权后,公司对其发展定位具有完全自主权,公司战略性收缩贸国贸易业务,并借助国贸公司在国际业务拓展上的人才优势和经验积累,拟将湘电打造成公司自营产品进出口的海外业务平台,与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对外出口上形成协同效应。自收购以来,2018年公司自营产品进出口业务的营业收入由0.68增长到1.37亿元、同比增长102%、毛利同比增加1.56%,其对公司海外市场拓展的协同效应已初步显现。

(4)结合湘电集团的财务状况、质押比例,说明频繁以现金向控股股东收购不具有明显盈利能力的资产是否必要、合理,是否存在利用资产交易向控股股东提供流动性支持或其他输送利益行为;

公司回复:

湘电集团资产负债率和质押比例较高。公司收购上述资产,一方面,根据公司三大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为进一步构建完整、高效的现代化工艺、制造流程,形成完整的生产组织体系,故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对相关资产进行了收购;另一方面,从公司构建完整的生产组织体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制造成本、减少内外协调环节、减少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等方面考虑,是公司在充分对标行业先进企业的基础上,对自身业务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后进行的,具有必要及合理性。且上述已对收购单项资产的必要及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时,公司上述行为严格履行了审计、评估等手续;均经过国资委备案,价格公允;公司内外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构建完整产业链的要求,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提供流动性支持或其他输送利益的行为。

另外,由于国贸诉讼事件的影响,银行冻结了公司部分账户,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目前,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暂未实施购买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相关事项,具体购买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事项详见2019年4月26日《关于购买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20)。

(5)结合公司自身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等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回复:

公司收购相关资产是按照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及长远发展目标确定的,与公司2018年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没有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严格履行了审计、评估等手续;均经过国资委备案,价格公允;公司内外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上述收购资产交易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和确认,虽然上述交易发生在公司自身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控制关键核心生产环节,完善产业链;进一步理顺公司资产,明晰资产权属;同时减少与集团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是经过公正评估的,也经过了国资委备案,我们认为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1.关于债务重组交易。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债务重组损失1,500.00万元,系2018年12月2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公司湘电新能源签订协议,公司减免湘电新能源的债务,湘电新能源不再追究协议签订前因公司设备问题导致的对方电量损失。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产生质量问题的具体设备、产生原因、发现时间,说明选择在报告期末签订债务减免协议的原因,并说明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回复:

产生质量问题的具体项目及设备如下:

牛排山风场2018年8月开始陆续发现6台风机变桨轴承开裂;

大冲风场2017年6月开始陆续发现7台风机变桨轴承开裂,2018年5月发现12#风机叶片开裂;大冷、大牛风场自投运以来,变频器故障频繁。

对于以上部件问题影响其发电量,湘电新能源公司多次提出赔偿要求。经与湘电新能源多次协商,最终在2018年底双方达成一致,风能公司减免其债务1500万元,解决以上设备发电量损失赔偿问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权双方以修改债务偿还条件的,以修改后的债权价值作为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补充披露湘电新能源及其子公司电量损失的确定标准,说明1,500万元债务减免金额是否公允;公司回复:

发电量损失均是从风场实际发电运行数据取值,价格按照湖南省上网电价

0.61元/度计算。实际损失电量为297.32万kW,合计1,814万元,最终经双方协商达成按1,500万元确认债务减免金额,故上述债务减免金额是公允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估和测试与债务重组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检查债务重组相关的协议、对方发电量损失统计表及相关业务资料;③执行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检查程序。

经核查,公司前期已与湘电新能源就产品质量方面给湘电新能源造成的发电量损失进行多次沟通,2018年12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债务豁免协议,公司同意豁免湘电新能源债务1500万元并将该债务重组损失计入了当期营业外支出;公司豁免湘电新能源债务1500万元,与双方认可的发量电损失金额无重大差异,会计师认为债务减免金额未有失公允。

(3)说明该质量问题是否已解决,并结合相关设备销售情况说明此种损失是否将持续产生,并相应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根据统计,湘电新能源风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变桨轴承开裂、叶片开裂及变频器故障高的问题。目前已通过更换问题部件和调整风机控制策略得到解决。从销售情况来看,发生问题风力发电机组的型号目前已不在市场上生产,另外近几年的新型号风机在控制策略上和运行载荷计算上保险系数大幅度优化和提高,系统平顺性及并网友好性得到很大提升,故障率大幅度降低。因此不存在质量问题持续发生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财务信息

12.关于研发费用。近三年年报显示,2016-2018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7.27亿元、7.52亿元和4.18亿元,其中资本化研发投入比重分别为70.37%、

62.76%和59.58%,而2017、2018年公司并无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请公司:

(1)说明公司2018年研发投入大幅下降的原因;

公司回复:

由于公司募投资金主要用于研发综合电力系统关键设备系列化科研开发项目,从2015年开始投入,2016-2017年属于研发集中阶段, 2018年基本结题,进入扫尾阶段,因此导致2018年研发投入大幅下降,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补充披露近两年的主要研发项目、对应研发投入、研发进展及预期成果,说明相关研发投入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近两年主要完成了综合电力系统关键设备系列化科研开发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研究主要突破了高压电机薄绝缘技术研究、高速转子动力学研究等关键技术;实现XXMW 综合电力系统发电设备等产品研制,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满足了我国装备对高效、高能、高技术集成的新型船用动力系统的研制需求,53项科研项目已全部进行了鉴定,为后期开拓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以研究阶段形成的科研项目总结作为开发阶段的起点,将开发阶段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支出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满

年度费用化金额 1资本化金额 2研发投入合计 3=1+2
2016年21,537.8351,157.0372,694.86
2017年28,005.1747,199.9675,205.13
2018年16,886.5424,890.9841,777.52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投入预算2017年投入金额2018年投入金额
1综合电力系统关键设备系列化科研开发项目132,870.0044,512.1624,890.98

足资本化支出的条件:①公司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公司具有完成改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公司运用该无形资产产生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④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可靠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研发项目于2016年开始资本化。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率较高的合理性。公司回复:

2018年与可比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湘电股份金风科技明阳智能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6,886.54114,125.4419,655.71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24,890.9843,613.805,520.21
研发投入合计41,777.52157,739.2425,175.9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59.5827.6521.93

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用于研发综合电力系统关键设备系列化科研开发项目,且研发支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资本化支出条件,研发投入资本化率较高是合理的。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询问负责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内部治理和审批流程;③获取并核对与研发项目进度相关的科研总结,检查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始时点的合理性;④检查开发支出明细账、台账及原始凭证,检查直接支出的真实性;⑤检查研发项目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的分摊依据,检查分摊计算表,测试费用分摊的准确性。

经核查,公司与舰船综合动力系统相关的研发费用计入开发支出的依据充分,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率较高,为募投项目舰船综合动力系统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影响,未找到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

13.关于短期偿债能力。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75.21%,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58.33亿元,报告期内利息费用3.48亿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8.05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12.8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0.08万元,同比下降78.21%。请公司:

(1)核实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回复: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估和测试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查询、打印公司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③获取管理层关于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声明;④对主要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⑤抽样检查银行账户收支情况,判断与公司的相关性。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未发现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2)核实一年内到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资金受限情况、短期借款规模、现金流情况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一年内到期债务情况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合计金额
短期借款535,600.00
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41,000.00
一年到期的融资租赁款6,735.91
合计583,335.91

公司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公司流动比例为1,流动资产能覆盖流动负债。

公司受限资金主要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公司有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并且可以循环使用。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且公司回款形式主要为承兑汇票(未包含在现金流入中),说明公司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是:

A 公司狠抓销售货款回笼工作,要求应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上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10%。

B 盘活存量资产,要求存货在上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10%。

14.关于预收预付款项。年报显示,公司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1.23亿元,同比增加221.52%,其中一年以内预收款项10.42亿元,同比增长377.89%;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29亿元,同比增加 42.20%,其中一年以内预付款项3.94亿元,同比增长62.18%。请公司:

(1)补充披露预收、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对象的名称、交易内容、预收预付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预收款项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合同比例交易内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军工类客户41,472.0071.87%预收产品款
2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306.3776.21%预收贸易款
3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6,439.6275.33%预收贸易款
4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5,323.7712.57%预收风机款
5华能赫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960.2440.86%预收风机款

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元)占合同比例交易内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上海宏贯实业有限公司9,218.6075.50%预付贸易款
2XX公司8,096.5238.07%预付材料款
3ALLEGHENY LUDLUM4,158.3741.76%预付贸易款
4XX公司2,857.86/预付材料款
5湖南稀土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285.8360.26%预付材料款

注:上述第4项XX公司相关项目因合同价格尚未确定,无法计算预付款比例。

(2)请公司结合各产品的销售模式、结算方式、上下游关系,分析说明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期末余额的合理性。公司回复:

公司的销售模式采取以销定产模式;结算采用的是按进度结算,即分阶段收取预收款、提货款、验收款、质保金。上下游关系:公司上游采取的是战略性采购、招标采购的方式确保稳定的供应链;下游采取的是以销定产的模式,与大客户战略供应、参与客户招标投标、业务洽谈等供应求关系。根据公司的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是合理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估和测试采购、销售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对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相关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执行函证;③执行分析程序,结合产品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及上下游关系,分析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同比大幅变化的合理性;④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审计程序,检查对关联方的交易及往来的真实性、完整性。

经核查,公司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期末余额合理,期末与期初的变化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15. 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31亿元,其中1,171.08万元为员工借支、2,932.07万元分类为“其他”;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82.31万元,对应计提坏账准备1,170.92万元,计提理由为采购业务存在分歧;预付材料款1,482.31万元,账龄为3-4年,计提1,170.92万元坏账准备。请公司:

(1)补充披露员工借支款的具体对象、发生原因;

公司回复:

员工借支款主要是驻外销售人员、现场安装服务人员以及售后服务人员差旅费借支,出差回来后报销冲账。

(2)补充披露列入“其他”类应收款项的明细数据,说明交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回复:

其他应收款-其他项明细如下表:

以下交易对象均不是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466.12
零星往来款364.12
应收青岛平成材料款1,482.31
垫付职工工伤款69.21
应收清关费用24.07
应收零星维修款28.61
应收职工赔款20.79
油卡充值款13.42
应收租金、押金96.30
应收赔款257.26
应收补贴109.86
合计2,932.07

(3)说明预付材料款涉及的具体事项,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相关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

公司回复:

预付材料款主要是采购青岛平成钢结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塔筒。由于项目停建,公司一直未提货造成长期挂账。

(4)就前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补充披露收款对象名称、采购内容、账龄、双方具体分歧,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前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的对象为青岛平成钢结构有限公司,采购内容为塔筒,账龄为3-4年。双方具体分歧为:公司一直未提货,产品在存放过程中出现锈蚀。公司为妥善解决双方争议,拟按照合同通过协商或仲裁方式解决。

16.关于销售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内,除三包费用外,公司发生运输费用6,965.73万元,同比增加29.61%;包装费用1,856.17万元,同比增加19.90%;投标专项费2,896.39万元,同比增加244.67%。请公司:结合主要产品销售情况,说明在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36.13%的情况下,运输费用、包装费用、投标专项费均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包装费用核算的主要是交流电机及备件的发运费用,风力发电机的发运费用根据一贯性原则计入生产成本,因而其收入下降对销售费用运输费用、包装费用没有影响。报告期该交流电机和备件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以运输费用、包装费用同比增加。报告期投标专项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中标项目同比增加所致(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滞后于中标时间)。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采购、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对销售费用进行分析,分析销售费用主要项目同比变动的合理性;③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凭证、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④进行销售费用截止测试。

经核查,公司风电板块的运输费、包装费根据一贯性原则计入了生产成本,贸易业务公司不承担运输费与包装费,风电板块与贸易业务的收入变化与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包装费的变化无关联关系,运输费、包装费变化的原因为本期交

流电机及备件的收入增长,导致运输费、包装费同比增加;投标专项费用增长原因为公司2018年度中标项目增加所致,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

17.关于管理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管理费用4.99亿元,同比增加41.67%。其中,职工薪酬3.16亿元,同比增加58.90%,公司披露为计提内退人员辞退福利增加所致;中介机构费用727.36万元,同比增加28.92%;列示为“其他”的费用3315.99万元,同比增长177.91%。请公司:

(1)补充披露职工薪酬明细、内退福利的具体方案、决策时点和会计处理依据,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内退人员辞退福利增加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公司回复: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工资及福利费10,697.81
2社会保险费4,555.82
3住房公积金1,620.80
4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144.53
5辞退福利14,554.86
合计31,573.82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印发关于《2018年员工总量与结构优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进行员工队伍结构优化,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体方案是: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内的人员(特殊情况10年),可退岗内养。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辞退福利的核算要求:“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能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应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费等产生的义务”,故在本期计提内退人员辞退福利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补充披露中介机构费用明细,说明报告期内中介费用增幅较大的原因;公司回复:

2018年中介机构费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审计费165.25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155.65
3资产评估费77.14
4汇算清缴及加计扣除鉴证费70.65
5法律咨询费60.82
6质量体系认证费25.63
7上市公司年费14.15
8高新企业认定咨询费10.58
9专项审计费等121.06
10采购平台信息咨询费26.42
合计727.36

报告期内中介费用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新成立的湘电风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湘电风能(来宾)公司对风资源开发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金额155.65万元。

(3)补充披露列示为“其他”的费用明细。

公司回复:

2018年管理费用“其他”的费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管理费用其他项目名称金额
1再就业及离退休人员费用291.41
2党员活动经费302.42
3企业改制费用651.09
4租赁费117.98
5劳动保险费266.40
6保安保洁费用22.19
7保密费64.27
8残保金21.00
9上缴公司残疾人就业基金26.15
10职业病现状评价费7.55
11会务费50.23
12试验检验费606.84
13设计制图费157.85
14物料消耗9.99
15低值易耗品35.75
16电话费72.51
17劳动保护费14.08
18董事会会费6.21
19专利费24.43
20宣传费96.43
21资料印刷费40.49
22绿化费28.77
23排污费5.26
24防洪保安基金等396.68
合计3,315.99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采购、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对管理费用进行分析,分析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同比变动的合理性;③进行抽样测试,检查凭

证、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④进行管理费用截止测试。

经核查,公司根据内退方案以及实际内退人员情况,一次性计提内退人员辞退福利,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中介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湘电风能本期新设湘电风能(来宾)有限公司,增加风资源开发的可行性评估费用155.65万元。

18.关于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年报显示,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4.51亿元,其中银行承兑票据6.56亿元,期末终止确认5.97亿元,商业承兑票据7.95亿元;应付票据期末余额30.86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5.4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5.45亿元。请公司:

(1)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补充披露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前五名交易对象名称、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2018年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前五名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金额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7,245.69货款
2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6,591.49货款
3上海弘升纸业有限公司14,844.07货款
4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14,500.00货款
5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12,188.37货款

2018年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前五名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金额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湘电集团有限公司17,990.30货款
2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10,300.00货款
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7,416.20货款
4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5,200.00货款
5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4,039.00货款

2018年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前五名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金额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7,134.23材料款
2武汉钢铁集团兴达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2,600.00材料款
3上海煦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663.66材料款
4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8,819.23材料款
5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7,416.20材料款

2018年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前五名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金额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400.00材料款
2湖南稀土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3,300.00材料款
3上海宏贯实业有限公司3,000.00材料款
4湖南湘电东洋电气有限公司2,330.00材料款
5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00.00材料款

(2)说明应收商业承兑票据是否类同应收账款计提减值;

公司回复:

公司只收取上市公司、大型央企、长期往来的信用等级良好的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或者国资背景的企业作为出票人的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至1年,公司认为汇票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很小,故未对商业承兑汇票类同应收账款计提减值。

(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应收票据贴现金额共计79,824.98万元,背书金额共计141,081.82万元。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应收票据背书、贴现后仍具有追

索权。基于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开出,到期由银行无条件兑付,到目前为止,未出现银行承兑到期未兑付的情况,不存在风险,故在背书和贴现后终止确认了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背书和贴现未终止确认,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评价与测试与销售、采购及票据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②取得被审计单位票据备查簿,抽查部分项目并核对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③执行应收票据监盘程序;④结合货币资金的审计,对应付票据执行函证程序;⑤对贴现的应收票据,检查贴现息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⑥检查与关联方的应收及应付票据的真实性,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

经核查,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方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央企或国企单位,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承兑的可能性极小,未类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对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未予终止确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9.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披露工程进度,2MW等项目工程进度不升反降。请公司:

(1)完整披露在建工程项目进度;

公司回复:

项目名称工程进度(%)
高压高效76.84
高端装备78.65
综合电力84.46
更新改造及双加项目38.33
2MW90.54
长泵100.00

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如下:

高压高效节能电机产业化项目截止2018年12月末实际投资支出42,548.68

万元,已完成进度76.84%。高端装备电气传动系统产业化项目截止2018年12月末实际投资支出37,517.43 万元,已完成进度78.65%。综合电力系统系列化研究及产业化项目截止2018年12月末实际投资支出166,864.88 万元,已完成进度90.54%。

(2)说明部分项目进展较慢甚至出现进度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公司回复:

由于环保问题,全国铸造行业供货全面推迟,导致高端装备电气传动项目中平板、综合电力系统项目中龙门铣等设备交货延期而造成项目进展较慢。

2MW在建工程项目在原投资计划1亿元的基础上追加2,000万投资,共计1.2亿元,导致按照投资支出计算的工程项目进度较上年有所下降,呈现项目进度下滑现象。

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主要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和2MWA90样机。其中募投项目高压高效及高端装备体系化建设和综合电力系统开发建设项目,是2015、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分别用于目前正处于在建阶段,已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募股前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做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考虑到目前市场环境与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所有募集资金项目今年三季度预计完工验收,故公司判断在建项目未发生减值。

五、其他

20.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为0,请公司核实相关数据是否有误,如有,请予以更正。

公司回复:

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了对现金的管理,没有现金收付。经核实,报告期末库存现金余额为0数据无误。

21.年报显示,公司披露的成本分析表仅包含材料、人工费用两项。请公司完整披露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主要构成项目的金额及占比。

公司回复:

营业成本主要构成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构成项目金额占总成本比例
直接材料487,337.7886.79%
人工24,257.394.32%
制造费用49,918.578.89%
合计561,513.75100.00%

22. 请公司补充披露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公司回复:

2018年产销量情况分析表如下:

主要 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上年生产量上年销售量上年库存量
交流 电机万千瓦511.15467.7897.65-3.59-11.9479.9530.19531.1954.28
直流 电机万千瓦9.729.68.627.414.971.419.058.358.5
风力发电机组万千瓦35.9530.355.6-56.69-63.43/83830
地铁 电器665485188-37.38-72.192250106217448
水泵及配件3983561444-38.01-20.3636424471402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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