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19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9名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31)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27-10000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99,652,856.6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945,834,325.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造成上述情形主要是 2018年和 2019年公司大额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11,796,321.85元和-1,578,916,977.5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484,237,770.15元和-3,259,689,975.6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均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32)
公司拟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