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6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5)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6)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增加湘电动力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7)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8)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