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31日以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赠天宏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45%和6%的股权。天宏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8日,公司注册资本1,67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670万元人民币;注册号:91330521MA29KA5L9A;经营范围:
建筑技术开发,建筑模具及配套产品、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机械设备、五金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第33050100号):
截止审计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63.78万元,净资产为3,300.32万元。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1,683.16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天宏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1,683.16万元作为上述赠与资产的价值,本公司实际支付的对价为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梁辉、吴海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金朝阳、韩丹丹、王晋勇、车磊、张萱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同意表决,就该议案作出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