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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鉴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汪磊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已经2023年3月21日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及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023号《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3-030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58,127,769股变更为757,986,96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为757,986,969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按照前述规定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106)

2、申报期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5日

3、申报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联系人:董雨

5、电话:0871-68324311

6、传真:0871-68324267

7、邮箱:irm.kpc@kpc.com.cn

8、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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