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0-00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及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2019年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对关联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2019年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负荷较年初预计的高,公司向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力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了年初的预计,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超出部分进行了追认,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鹏回避表决了相关议案。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力、蒸汽、熟料及销售电力、水泥、化工产品等的交易。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情况
因2019年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负荷较年初预计的高,公司2019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超出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2019年交易预计总金额 | 2019年的实际发生金额 | 超、减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电力、 蒸汽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9,132.52 | 9,132.52 |
材料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0 | -300 | |
熟料、材料 |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1,042.28 | -1,957.72 |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电力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300 | 46.85 | -253.15 |
水泥、化工产品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0 | -2000 |
三、2020年度日常交易的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2020年交易预计总金额 (万元) | 2019年的总金额 (万元)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电力、蒸汽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 | 19,132.52 |
材料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0 |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电力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46.85 |
水泥、化工产品 |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0 |
四、关联方介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6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7108111826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成立时间:1996年2月12日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截止201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06,275.76万元,净资产120,364.24万元,营业收入104,200.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68.26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是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宏本注册资本:人民币38,151.2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0896307E经济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南口镇迎宾路1号经营范围:农业种植,牧渔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棉纺织品的生产、销售。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93,455.02万元,净资产43,099.57万元,营业收入28,246.10万元,净利润-1,835.38万元。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2019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132.52万元,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公司与新农开发的关联交易额为0。上述二个关联方经营状况较好,能够完全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约定,支付能力不存在问题。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供电、供蒸汽
交易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参照国家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
2020年最高交易金额:24,000万元
2、采购材料
交易双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2020年最高交易金额:300万元
3、销售电
交易双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参照国家的价格标准,不高于向任何第三人提供相应产品所收取的价格2020年最高交易金额:200万元
4、销售水泥、化工产品等
交易双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按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阿克苏地区市场的价格标准
2020年最高交易金额:1,000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经发生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