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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青松建化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128,719,306.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437,875.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77,079,157.79元,母公司净利润158,299,577.65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945,818.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3,566,789.0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7,079,157.79元。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也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1、公司发展资金需求较大

(1)环保治理。2020年以来,国家环保部门加大了环保督查,公司所有水泥生产线的堆棚、料场密闭、排污排放设施等均需更新改造。

(2)日熟料产能2000吨生产线技改升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日熟料产能2000吨以下(含2000吨)生产线将在2022年以前全部关停,公司尚有多条生产线在此范围之内,提产增效的技术更新改造已刻不容缓。

(3)更新节能技改。公司所有水泥生产线都是2012年以前建成投产的,其能耗、能效指标与国家日趋严格的能效、能耗监察要求相距甚远,计划斥资所有生产线的能耗、能效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4)矿山环境整治。南疆各水泥企业均拥有自备矿山,但矿山的开采均不符合自然资源管理局的要求,公司将对矿山环境整治、整改。

(5)智能化生产线建设。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到2025年重点制造产业要实现智能化转型。公司生产线智能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

2、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

因公司地处西北地区,生产和销售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公司应收货款的回笼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公司为生产和销售旺季储备原、燃料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

3、预留资金保障偿债能力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短期借款余额13.37亿元,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71亿元,为保障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资金偿还有息负债。

(二)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发展和提高股东长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自公司成立以来,累计向股东现金分红9.81亿元。公司留存收益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保障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对股东的长远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则、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制订股东回报计划,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持续向好,但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智能化工厂建设和部分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偿还有息债务对资金有较大的需求,为维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正常周转,满足公司稳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2020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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