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查看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临038)。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