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20345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部分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接受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的委托,对冠豪高新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1】第200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我们接受冠豪高新的委托,对冠豪高新管理层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包括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的备考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备考利润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的规定执行审阅工作,并出具了利安达专字【2021】第2006号审阅报告。根据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203450号),我们对其中10、18条涉及的需要会计师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逐项做出如下答复:
10、申请文件显示,1)粤华包白卡纸业务毛利率持续增长,与冠豪高新无碳纸、热敏纸业务毛利波动趋势不一致。2)报告期内,粤华包主要原材料木桨进口占比较高。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粤华包白卡纸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和构成情况,以及成本结转的准确性。2)结合粤华包白卡纸业务与冠豪高新无碳纸、热敏纸业务生产工艺和用料的异同,补充披露毛利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3)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及纸浆公开市场价格,补充披露粤华包白卡纸业务采购成本持续下降和毛利率持续增长的合理性。4)补充披露木桨进口金额占木桨采购总额的比重,木桨供应商的区域、规模和性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补充披露成本费用完整性的核查手段、核查范围以及主
要财务报表科目的核查覆盖率。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问题回复
(一)结合粤华包白卡纸业务与冠豪高新无碳纸、热敏纸业务生产工艺和用料的异同,补充披露毛利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1、粤华包白卡纸业务与冠豪高新无碳纸、热敏纸业务生产工艺和用料的异同
项目 | 白卡纸 | 无碳纸 | 热敏纸 |
性质 | 工业用纸 | 特种纸 | 特种纸 |
功能 | 应用于烟卡、食品、社会产品等包装领域 | 应用于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以及银行、通信、保险单、餐饮等领域,作为交易证明及知情同意证明材料 | 应用于博彩、登机卡、快递物流、超市标签、银行、医疗等领域 |
原料 | 木浆:化学浆(针叶、阔叶)、化学机械浆。 化学品:瓷土、碳酸钙、胶乳、淀粉、松香、滑石粉等造纸常用化学品 | 木浆:化学浆 涂料:高岭土、胶乳、显色剂、无色染料、硬脂酸钙等化学品。 | 木浆:化学浆 涂料:煅烧高岭土、胶乳、显色剂、无色染料、空心球、树脂、润滑剂等化学品 |
工序 | 制浆--网部成型(三层网)--压榨--干燥--表面施胶--后干燥--机内涂布--软压光--卷取--分切--包装。 | 原纸工序:制浆--网部成型(一层网)--压榨--干燥--表面施胶--后干燥--软压光--卷取--分切-包装。 涂布工序:使用上述原纸为基材,在其正面、背面分别涂布自制无碳复写纸涂料。无碳纸分为上纸、中纸和下纸,上纸在原纸背面涂布CB涂料,下纸在原纸正面涂布CF涂料,中纸在原纸正反面分别涂布CF及CB涂料。然后分切再包装。 CB涂料:主要含微胶囊、树脂等化学品,微胶囊为自制,采用无色染料、溶剂油等乳化并包裹而成; CF涂料:主要含颜料、显色剂等化学品。 | 原纸工序:制浆--网部成型(一层网)--压榨--干燥--表面施胶--后干燥--软压光--卷取--分切-包装。 涂布工序:使用上述原纸,在其正反面涂布2-4层涂料,即预涂、面涂,需要特殊防护性能的产品还需1-2次涂布,即顶涂、背涂后成热敏纸,然后分切再包装。 预涂:用于隔热,主要含空心球等化学品; 面涂:热敏层,主要含热敏显色剂、无色染料、增感剂等化学品,各化学品需经研磨、乳化等措施方能配制成涂料; 顶涂:主要含特种树脂等化学品,起防护作用。 背涂:印刷涂层,主要为颜料、树脂等化学品。 |
项目 | 白卡纸 | 无碳纸 | 热敏纸 |
成品 | 170-400g/m2(平板或卷筒) | 35-80 g/m2(平板或卷筒) | 45-100 g/m2(卷筒) |
特点 | 1、用于产品包装,印刷要求高; 2、用于食品级香烟包装,卫生安全要求高。 | 大多用于各种票据,对显色字迹清晰度、保存性能等质量要求高,如增值税专票、普票,各地财税地税等 | 1、用于快递物流、登机牌、超市标签等领域,对条码打印清晰度、对热敏打印机打印顺畅性等要求高; 2、用于彩票行业,对防护性能(如水、油、乙醇)及保存性能要求高。 |
类别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无碳纸 | 31.51% | 28.42% | 27.27% |
热敏纸 | 30.77% | 33.70% | 25.18% |
单位:元/吨
年度 | 2020年 1-9月 | 相比2019年变动 | 2019年 | 相比2018年变动 | 2018年 |
单位售价 | 7,849 | -5.68% | 8,322 | -9.32% | 9,177 |
单位成本 | 5,376 | -9.56% | 5,944 | -10.36% | 6,631 |
直接材料 | 4,554 | -9.80% | 5,049 | -11.55% | 5,708 |
直接人工 | 223 | 7.73% | 207 | 0.00% | 207 |
制造费用 | 599 | -12.94% | 688 | -3.91% | 716 |
年度 | 2020年 1-9月 | 相比2019年变动 | 2019年 | 相比2018年变动 | 2018年 |
单位售价 | 10,240 | -12.08% | 11,647 | -6.28% | 12,427 |
单位成本 | 6,989 | -10.74% | 7,830 | -14.65% | 9,174 |
直接材料 | 5,956 | -11.13% | 6,702 | -16.19% | 7,997 |
直接人工 | 225 | -3.02% | 232 | 2.20% | 227 |
制造费用 | 808 | -9.82% | 896 | -5.58% | 949 |
幅下降12.08%,超过单位成本的降幅10.74%。
在单位成本端,①直接材料方面,热敏纸的主要成本亦为直接材料,占比在85%左右。热敏纸工序复杂,所需原料多,其直接材料中木浆占比较低,约为50%-60%。由于报告期内国内外环境浆价下行,热敏纸的直接材料大幅下降,但冠豪高新热敏纸直接材料先大幅下降而后降幅收缩,其2019年直接材料下降
16.19%,2020年1-9月直接材料下降11.13%。②直接人工方面,2019年,热敏纸直接人工增长2.20%。③制造费用方面,2019年,热敏纸制造费用下降5.58%,2020年1-9月,热敏纸的制造费用有所下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粤华包白卡纸与冠豪高新无碳纸、热敏纸在原料、工序方面有所差异,由于售价与成本端的差异,造成了粤华包白卡纸毛利率与冠豪高新无碳纸、热敏纸毛利率波动趋势的不一致。
18、申请文件显示, 粤华包与关联方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采购、销售和资金拆借。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交易前后关联采购和销售的占比情况。2)结合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采购、销售定价差异,补充披露关联交易发生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3)补充披露广州市晨辉纸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情况,2018 年发生大额采购及销售的原因和必要性,以及 2019、2020 年不再发生交易的原因。4)补充披露资金拆借形成原因,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借款利率是否公允,及后续偿还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问题回复
(1)、本次交易前冠豪高新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 | 10,110.99 | 11,852.54 | 7,997.26 |
营业成本 | 133,534.23 | 193,489.84 | 203,276.65 |
费用类交易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 7.57% | 6.13% | 3.9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金额 | 62.34 | 75.72 | 524.51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171,654.53 | 259,476.87 | 255,015.52 |
收入类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4% | 0.03% | 0.21% |
关联交易类别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销售商品、提供服 务金额 | 交易前合并双方关联交易加总额 | 1,322.40 | 3,035.84 |
存续公司备考关联交易额 | 814.12 | 2,067.70 | |
关联交易减少金额 | 508.27 | 968.14 | |
采购商品、接受劳 务及其他采购类 关联交易金额 | 交易前合并双方关联交易加总额 | 17,370.50 | 36,044.03 |
存续公司备考关联交易额 | 16,864.89 | 35,035.74 | |
关联交易减少金额 | 505.61 | 1,008.28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 | 16,864.89 | 35,035.74 |
营业成本 | 375,244.02 | 545,661.05 |
费用类交易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 4.49% | 6.42%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金额 | 814.12 | 2,067.70 |
营业收入 | 462,131.25 | 651,531.59 |
收入类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18% | 0.32% |
(此页无正文,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0345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部分反馈意见的回复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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