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35 公司简称:北方导航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方导航 | 600435 | 中兵光电、北方天鸟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赵晗 | 刘志赟 |
电话 | 010-58089788 | 010-58089788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号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号 |
电子信箱 | 600435@bfdh.com.cn | 600435@bfdh.com.cn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580,470,559.27 | 4,922,366,227.12 | -6.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41,910,054.04 | 2,156,386,062.44 | -0.67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534,350.31 | 17,537,862.87 | -1,420.20 |
营业收入 | 703,144,544.81 | 560,830,049.59 | 25.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520,104.65 | 313,745.33 | -5,365.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476,321.68 | -99,668.19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9 | 0.015 | 减少0.78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1 | 0.00021 | -5,38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11 | 0.00021 | -5,385.71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5,097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79 | 339,388,862 | 质押 | 102,320,000 | |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81 | 220,515,638 | 无 | ||
中兵投资-广发证券-17中兵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国有法人 | 6.81 | 101,370,038 | 无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未知 | 2.29 | 34,118,400 | 无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1.05 | 15,608,027 | 无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0.96 | 14,349,619 | 无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未知 | 0.59 | 8,751,800 | 无 | ||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未知 | 0.45 | 6,712,398 | 无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40 | 6,010,449 | 无 | ||
杨春民 | 未知 | 0.24 | 3,644,359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两者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间是否有关联关 |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北方导航实现“十三五”战略目标的收官之年。北方导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科技引领,统筹推进强创新、调结构、促改革、抓管理、防风险,坚定不移履行好强军首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集团公司先进企业,为圆满实现“十三五”收官、高起点开启“十四五”征程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经营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装备型号保障任务均按计划完成,根据下半年装备订货情况,公司将统筹策划,利用好智能化柔性产线等资源优势,按期完成全年装备保障任务,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合理排产,精心策划,完成2020年上半年军品生产、科研任务
2020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克服外部不利条件的影响,公司生产指挥系统统筹策划,积极协调相关总体及配套单位,紧前排产、同频共振,采取了多项保障措施,最终按计划高质量的完成了上半年生产任务,同时严格按照公司科研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的研制和试制工作,加强了科研任务的保障力度,确保各项科研任务有序进行,硕果颇丰。
3、坚持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2020年上半年,公司面对重点产品生产任务大幅增加的形势,强化使命担当,将高质量完成全年科研生产任务作为核心任务,强化与总装、配套单位的沟通协调,识别、控制风险,以智能
化生产线和信息化建设为推手,持续优化生产组织、提高产出效率,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生产交付任务。高度重视外部环境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对原材料供应、备品备件、外协外购件等方面受到的影响,进行系统梳理,做到心里有数,早谋划、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积极争取主动,把不利条件的影响降到最低。坚定核心使命和发展方向不动摇,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及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设计公司集团化管控、专业化管理模式,明确权责界限,推动聚焦主责主业、高效运行,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结合公司运行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分级分类全面修订现行制度及业务流程,做到体系健全、规范程序、清除盲点、衔接协同。承上启下,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科学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体系化推动工作的具体要求,成立子公司全体参与的专项工作机构;三是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公司业务结构、收入结构、利润结构、能力结构,定好整体发展目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收入:
①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②收入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2)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③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④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⑤同时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其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并增加了与收入确认、合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等相关的广泛的披露要求。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采用累积影响法,即首次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列报和披露等方面,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按照规定本项变更除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外,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变更日期: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公司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