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的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