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4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三、公司9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四、本次会议共1项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五、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框架合同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