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在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董事郑文静女士、独立董事马群先生和独立董事常晓波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关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