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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钛股份: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本与风险,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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