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加速票据流通,盘活票据价值,公司决定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额度不超过2.5亿元。具体详见2022-016号公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2-0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