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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贵研铂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SINO-PLATINUM METALS CO.,LTD.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一年八月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须知

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孙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程序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精神,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六、会议议题全部说明完毕后统一审议、统一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八、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

会议资料目录

会议资料一: ......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会议资料二: ...... 7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会议资料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1年6月22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且因转增而新增的131,312,404股股份已上市流通。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结果,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营质量,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及云南省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改的条款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595万元,经发行社会公众股、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叁仟柒佰柒拾万捌仟零壹拾壹元整(437,708,011.00元)。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4,595万元,经发行社会公众股、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配股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陆仟玖佰零贰万零肆佰壹拾伍元整 (569,020,415.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43,770.801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770.8011万股;其中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7,352.4449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26,418.3562万股。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56,902.041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6,902.0415万股;其中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2,558.1784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有34,343.8631万股。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只选举一名董事、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股东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不得重复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不得重复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会议资料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王梓帆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刘海兰女士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王梓帆先生及刘海兰女士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向王梓帆先生及刘海兰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王梓帆先生、刘海兰女士离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最低要求,因此,王梓帆先生、刘海兰女士的离任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梓帆先生、刘海兰女士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杨海峰先生、孙旭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峰先生、孙旭东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峰先生、孙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请审议。

2021年8月31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海峰先生、孙旭东先生简历

杨海峰先生简历

杨海峰,男,白族,1970年12月8日生,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会计师职称、经济师职称;现为上海律师代表团代表,2008年度被评为上海市优秀非诉讼律师;杨海峰先生从事注册会计师及律师工作多年,主持或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的改制上市或常年顾问工作,在证券、上市公司、公司运作、并购重组、投资融资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

主要履历:

1989.09—1993.07 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

1993.07—1997.11 就职于云南省糖业总公司

1997.11—2007.03 就职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历任业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

2007.04—2010.02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2010.03—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孙旭东先生简历

孙旭东,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东北大学复合材料教研室主任,陶瓷与粉末冶金研究所所长,材料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计划、国家首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等。先后获得“中国冶金青年科技奖”、“辽宁省高校青年学科带头人”、“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知识分子”等荣誉称号或奖励。

研究方向为高性能陶瓷材料、 贵金属材料、光学与电子功能材料。承担和完成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40余项科研课题。在Acta Mater.、Chem. Mater.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8项,省部级科研奖励9项。

主要经历:

1978.10—1982.07 东北大学金属材料系系金属学及热处理专业学习,学士学位1982.09—1984.12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学习,硕士学位1990.10—1993.11 英国University of Surrey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学习,博士学位1984.12—1987.09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助教1987.09—1989.09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1989.10—1990.09 英国 Surrey 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访问学者1993.12—1994.08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1994.09—1996.09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复合材料教研室主任,副教授1996.09—2002.08 东北大学陶瓷与粉末冶金研究所所长,教授2002.09—2003.03 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教授2003.04—2003.08 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客座教授2003.09—2004.01 西澳大利亚大学Gledden 客座教授2004.01—2004.06 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教授

2004.06—2004.09 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客座教授2004.09—2005.02 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教授2005.03—2008.08 东北大学材料研究所常务副所长2008.07—2008.08 日本国立材料研究所,客座教授2008.08—2020.12 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5.12—2020.12 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客座教授2016.06—2020.06 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2021.01—至今 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教授

主要社会兼职:

1998.01—1999.12 美国陶瓷学会会员1998.01—2004.12 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理事2002.01—2005.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2000.01—至今 中国颗粒学会理事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孙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两种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说明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33)。

三、第1项议案,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四、第2项议案,即选举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不得重复使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可在表决意见栏填写相应投票数,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有效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该项表决弃权;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有效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弃权;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五、现场表决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并由律师现场见证。监票人的职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参加投票的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代表的股权数,发放表决票;

2、回收表决票,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要求,清点回收的表决票是否超过发出的票数;

3、统计表决票。

六、在现场表决中,第1项议案,投票采用划“√”、“×”和“○”方式,同意请划“√”,不同意请划“×”,弃权请划“○”,不填表示弃权。

七、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情况报送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出具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结果。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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