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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8
股票简称:洪城水业股票代码:60046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http://www.cninfo.com.cn 网站。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洪城水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东方金诚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严重影响公司业绩及偿债能力的事项,本次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分配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3)利润分配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满足公司实际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需求的现金分红政策。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实现盈利时,在符合《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时,公司按年以现金形式分红,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但在公司快速增长时,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等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向股东大会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4、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前,董事会应先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常设电话、公司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且含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现金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等事项。独立董事应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公司应通过各类合法措施切实保障各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应依法对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股东投票权。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6)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7)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公司监事会应就现金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和意见。

5、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规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本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3、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应且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3)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2)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按孰低原则)。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对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划第三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2)公司对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并保证规划调整或变更条件和程序的合规和透明。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未对2017年利润进行分配。

(2)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789,593,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7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34,230,916.25元。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948,038,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46,489,971.26元。

2、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2019年2018年2017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4,649.0013,423.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873.6033,600.6627,396.95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50.43%39.9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38,072.09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6,623.7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103.95%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38,072.09万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36,623.74万元的103.95%,超过30%。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四、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

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国家和省、市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来水水质和污水排放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可能随之提高相关质量标准,使公司面临产业技术升级的风险。天然气行业作为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扶持产业,其气源供应、管道建设、市场销售、定价机制等均对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依赖性。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对行业发展产生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二)市场风险

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环保水处理行业的地方垄断性较强,存在规模小、产权结构较为单一的特点。各地的污水处理及自来水厂基本由当地政府投资建设及运营,形成了区域性垄断市场。因此,公司在异地开展环保水处理等相关业务时,较容易受到当地污水处理及自来水供应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管制较严的限制,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另一方面,近年来环保水处理市场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着较为深刻的变化,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已经实施了跨区域经营的发展战略。环保水处理行业的上市公司也纷纷借助资本运作,快速发展各自的业务。随着行业宏观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可能会进一步激发环保水处理行业的投资热潮,致使市场竞争主体增多,行业内竞争程度加大。

(三)业务与经营风险

1、价格及收费风险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涉及工业生产、商业服务和居民生活等各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来水价格有严格规定。在经营成本大幅上升时,公司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调价申请,经过成本核算和价格听证并取得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价格。因价格调整周期较长,公司存在供水价格难以及时随经营成本提高而进行相应调整的风险。

污水处理企业的客户多为政府相关部门,污水处理的结算价格和费用支付模式均由双方通过协议和谈判等方式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在结算金额、具体结算流程、争议解决方式等存在分歧,而导致项目回款不及时。因此,公司存在政府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风险

供水水源水质直接影响自来水质量,与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公司下属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赣江,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作为南昌市唯一原水水源,赣江水位的下降将对公司原水供应带来潜在威胁。存在因极端天气、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导致原水水质下降,造成自来水质量不达标的风险。

公司燃气业务目前已形成双气源供气,但在管道输送模式下,如果西二线供气时间落后预期,或双气源供气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供气中断或不足,则仍可能产生上游气源不足的风险。

3、能源供应及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能源主要是电力。电力供应不足将直接导致公司产能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电力价格的上涨也将增加公司生产成本,对公司的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4、无法持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及环保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20-30年。特许经营期届满后,运营商须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因此,公司存在上述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四)业务扩展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成功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有所扩大,这将在发行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本运作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公司经营管理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重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认为项目切实可行,投资回报良好,并为该等项目的实施开展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但可行性研究是基于过去、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公司经营及市场环境制定的,项目本身具有建设运营期长、涉及多方合作的行业特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如果项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宏观及地区经济形势等发生较大变化,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2020年6月30日,水业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9.42%的股权,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市政控股作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42.08%。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仍将保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决策,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对投资者利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发行条款对未转股部分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

价格受到市场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情况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3、强制赎回风险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如公司行使上述赎回权,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有可能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价格,从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4、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将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升盈利能力,但募投项目达产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当年预计不会产生明显的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5、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实施导致公司股本摊薄程度扩大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如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在同等规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

转股的情况下,公司转股股份数量也将相应增加,将导致公司股本摊薄程度扩大。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者虽然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是否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存续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目 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3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3

三、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 3

四、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 9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义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9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 31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 31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1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2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32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 32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表 ...... 43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 ...... 46

一、财务状况分析 ...... 46

二、盈利状况分析 ...... 88

三、现金流量分析 ...... 103

四、重大资本支出 ...... 107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 108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09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0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核准或批复程序 ...... 11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12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13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6

第一节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用语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洪城水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洪城水业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0.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水业集团、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市政控股、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湾里自来水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洪城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洪城环保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宏祥污水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弘业污水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工程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燃气集团、南昌燃气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次供水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绿源供水江西绿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双港供水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玖昇环保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红土创新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环联环保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市政投资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兆盛环保江苏兆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凌志环保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股份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水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创业环保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蓉环境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邦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
CNG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tural Gas)
LNG液化天然气(Liquified -tural Gas)
BOT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
TOT移交-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Hongcheng Waterworks Co., Ltd.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证券代码600461
法定代表人邵涛
注册资本948,038,351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8号
邮政编码330025
联系电话0791-85234708
互联网网址http://www.jxhcsy.com/
电子邮箱jx600461@163.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23915976N
经营范围自来水、水表、给排水设备、节水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给排水设施的安装、修理;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软件应用服务,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电子计量器具的研制及销售、城市污水处理,信息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批准与授权情况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授权

2020年1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5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6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2、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

发行人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20年5月20日取得了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20】51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

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

2020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方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共计180万手(1,800万张)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1月20日至2026

年11月19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

6、付息期限及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11月20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6日,即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

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

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2、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

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向网上发行。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对认购金额不足18亿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之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5.40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

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发行对象:(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洪城水业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89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 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③ 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或承诺业绩未完成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 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 修订本规则;

⑦ 发生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2)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3)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

②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③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④ 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⑤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⑥ 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⑦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污水处理项目1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45,776.3835,000.00
2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18,150.7612,800.00
3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1,600.408,800.00
4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10,209.156,000.00
5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6,506.175,000.00
6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6,275.844,600.00
7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14,786.6512,800.00
8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8,900.007,900.00
9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10,000.278,800.00
10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4,114.812,600.00
11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8,927.896,900.00
供水项目12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17,647.961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3补充流动资金53,800.0053,800.00
合计216,696.2818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可转换债券的信用评级

东方金诚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2020年5月29日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0】510号),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75,023.00万元,高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承销期: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6日。

(六)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2,010.00
会计师费用270.00
律师费用180.00
资信评级费用25.00
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荐费94.90

注:上述费用仅为初步测算,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

(七)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本次发行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1、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发行安排停复牌安排
T-2 2020年11月18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 2020年11月19日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 2020年11月20日发行首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T+1 2020年11月23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正常交易
2020年11月24日(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T+3 2020年11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 2020年11月26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2、本次发行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挂牌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涛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

电话: 0791-85234708

传真: 0791-8522667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电话: 021-33388619

传真: 021-33389700

保荐代表人: 赵志丹、包建祥

项目协办人: 叶飞洋

项目组其他成员: 徐琰、周毅、俞力黎、李想(已离职)

(三)律师事务所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杨爱林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28号奥林匹克大厦四楼电话: 0791-86891286传真: 0791-86891286经办律师 杨爱林、胡海若

(四)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胡咏华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电话: 010-82330558传真: 010-82327668签字注册会计师:

冯丽娟、涂卫兵、李国平、樊萍(已离职)、梁华

(五)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 罗光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12层

电话: 010-62299800传真: 010-62299803签字评估师 刘贵鹏、李佳怡

(六)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户名: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账号: 0200291409200028601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电话: 021-68808888传真: 021-68804868

(八)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电话: 021-38874800传真: 021-58754185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948,038,351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质押数量(股)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78,959,55129.42%31,583,745122,303,745
2南昌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76,279,8638.05%76,279,863-
3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68,341,0147.21%--
4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0,115,3365.29%14,184,173-
5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9,473,3854.16%--
6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8,689,9784.08%--
7上海水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水富君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30,511,9453.22%30,511,945-
8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其他20,000,0002.11%--
9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其他12,175,8271.28%--
10李龙萍境内自然人11,033,3841.16%-11,033,384
合 计625,580,28365.99%152,559,726133,337,129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水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8,959,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为公司控股股东;市政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8,341,0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1%;通过全资子公司水业集团、市政投资、公交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608,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7%,合计控制公司股本总额的42.0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设立至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6-00062号”、“大信审字【2019】第6-00024号”及“大信审字【2020】第6-00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8,942.38225,254.98142,247.18142,065.89
应收票据894.75894.75-1.00
应收账款43,121.4164,609.2963,077.6950,613.99
预付款项15,789.4211,578.6412,415.309,017.06
其他应收款12,332.1710,200.527,658.946,747.2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66,223.8335,602.5421,930.9820,277.27
合同资产20,927.75---
其他流动资产13,958.3510,852.168,608.915,573.23
流动资产合计382,190.05358,992.88255,939.00234,295.73
非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309.13260.51
长期股权投资10,585.8310,626.719,854.2713,181.63
投资性房地产162.23166.09262.41274.76
固定资产330,167.88331,295.92313,987.77221,882.84
在建工程208,061.01123,334.5673,553.38119,506.59
无形资产367,994.80349,236.56338,237.75249,289.76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长期待摊费用73.62121.311.319.54
递延所得税资产6,611.606,822.336,493.195,787.39
其他非流动资产28.052,344.60--
非流动资产合计923,685.01823,948.08742,699.22610,193.02
资产总计1,305,875.061,182,940.96998,638.22844,488.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2,818.89122,533.77132,044.40126,250.00
应付票据4,601.52---
应付账款152,021.78134,866.71119,008.5677,527.49
预收款项3.7084,502.3076,509.4177,176.36
合同负债88,774.85---
应付职工薪酬7,087.9710,834.847,713.915,817.46
应交税费8,012.4210,128.299,076.715,574.54
其他应付款29,401.6730,305.3958,247.7840,279.38
其中:应付利息--496.31400.22
应付股利52.5752.5759.402,458.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313.2552,867.0926,648.0020,230.00
其他流动负债15,653.438,937.996,540.241,946.43
流动负债合计524,689.48454,976.39435,789.01354,801.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3,558.16192,140.86163,033.05121,525.7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147.851,194.111,200.011,249.75
预计负债34.0234.02--
递延收益19,640.0617,452.2912,657.9211,238.96
非流动负债合计224,380.09210,821.28176,890.98134,014.49
负债合计749,069.57665,797.67612,679.99488,816.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94,803.8494,803.8478,959.3678,959.36
资本公积206,694.45206,393.18133,772.27134,533.89
减:库存股1,794.931,794.93--
其它综合收益-140.22182.51-246.441,288.26
专项储备2,268.151,564.271,437.561,104.90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盈余公积17,364.6017,364.6014,979.6813,353.73
未分配利润189,123.36156,509.53123,993.5092,018.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8,319.25475,023.00352,895.93321,258.92
少数股东权益48,486.2442,120.3033,062.3034,413.68
所有者权益合计556,805.49517,143.30385,958.23355,672.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05,875.061,182,940.96998,638.22844,488.75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277,618.65538,099.00437,775.11354,417.06
营业成本206,907.96403,066.85329,414.61272,559.30
税金及附加1,441.263,350.433,160.802,703.14
销售费用8,126.7618,995.9517,194.7114,839.90
管理费用10,168.3523,512.1421,275.9518,682.09
研发费用2,732.486,115.952,865.122,319.85
财务费用6,531.1013,984.1513,373.338,741.53
其中:利息费用7,657.9015,214.9414,672.879,775.91
利息收入1,189.791,545.391,425.721,131.41
加:其他收益2,484.196,670.196,642.586,109.37
投资收益989.41949.73473.022,24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72.93840.97415.881,906.84
信用减值损失-937.30-5,181.83--
资产减值损失---3,656.00-2,413.83
资产处置收益2,356.801,386.81-17.025,084.50
营业利润46,603.8372,898.4353,933.1845,598.05
加:营业外收入174.49896.451,083.481,526.72
减:营业外支出82.191,146.17908.171,452.85
利润总额46,696.1372,648.7154,108.4945,671.92
减:所得税费用9,250.8714,564.5112,302.2410,764.25
净利润37,445.2658,084.1941,806.2534,907.67
持续经营净利润37,445.2658,084.1941,806.2534,907.6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终止经营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13.8348,873.6033,600.6627,396.95
少数股东损益4,831.439,210.598,205.597,510.7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2.73428.95-1,534.6985.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2.73428.95-1,534.6985.82
综合收益总额37,122.5358,513.1440,271.5634,993.4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32,291.1049,302.5532,065.9727,482.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831.439,210.598,205.597,510.71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610.43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0.610.430.3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0,763.89572,288.25449,611.62416,786.13
收到的税费返还1,869.374,689.485,419.845,677.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982.4757,446.1850,597.4643,472.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615.73634,423.92505,628.93465,936.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9,639.72350,275.60247,429.89254,464.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942.2871,716.4367,880.6558,059.12
支付的各项税费18,227.5632,213.5428,408.5631,443.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731.8260,064.5649,694.0544,472.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1,541.38514,270.13393,413.15388,43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74.34120,153.79112,215.7877,496.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8.00260.0016,04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07.56566.822,267.271,398.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285,987.9462.536,285.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94.5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42.162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1.857,310.382,799.8123,723.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6,134.80118,774.53159,152.6477,952.65
投资支付的现金--3,291.11812.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6.00959.52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134.80119,400.53163,403.2879,76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412.95-112,090.15-160,603.47-56,041.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172.7390,206.16200.001,36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172.731,770.502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7,900.48246,110.00199,044.40137,771.9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8.211,404.227,18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073.21336,654.37200,648.62146,320.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2,615.58200,823.49145,324.7386,799.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901.8530,787.3024,176.4630,196.1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789.65217.396,426.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48,367.476,042.81940.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9,520.47239,978.26175,544.00117,936.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552.7496,676.1125,104.6228,384.6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785.87104,739.75-23,283.0749,840.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3,491.52118,751.77142,034.8492,194.5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6,705.65223,491.52118,751.77142,034.8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3,825.8471,543.6156,890.3039,717.23
应收账款1,080.82735.40651.38646.97
预付款项107.10233.55274.2454.18
其他应收款58,160.1649,205.1569,719.6959,294.7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4,324.3514,324.3510,596.578,559.24
存货399.86409.43413.20412.72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23,573.78122,127.14127,948.80100,125.85
非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284.90698.09
长期股权投资268,521.39245,129.35178,126.84171,436.39
固定资产203,160.00208,269.24193,881.13114,849.19
在建工程14,140.328,658.3426,507.5485,166.56
无形资产7,892.897,764.887,617.386,98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239.11229.41489.13478.16
非流动资产合计493,953.71470,051.21406,906.92379,611.96
资产总计617,527.49592,178.35534,855.72479,737.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4,909.7963,883.8873,794.4090,000.00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14,883.0915,896.3524,323.6124,486.97
预收款项-4,761.173,786.192,797.64
合同负债4,777.68---
应付职工薪酬1,328.482,993.581,950.741,040.15
应交税费807.211,034.361,033.29935.31
其他应付款27,286.4441,466.8243,421.7035,528.91
其中:应付利息--230.48169.67
应付股利---2,399.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28.0033,690.954,968.002,150.00
其他流动负债143.33---
流动负债合计169,564.02163,727.11153,277.92156,938.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1,840.0015,774.0065,791.0923,143.8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762.16808.42905.45963.88
递延收益11,873.8011,895.6212,520.1611,054.85
非流动负债合计34,475.9628,478.0479,216.7135,162.54
负债合计204,039.98192,205.15232,494.63192,101.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94,803.8494,803.8478,959.3678,959.36
资本公积229,429.19229,127.93156,506.95156,506.95
减:库存股1,794.931,794.93--
其它综合收益-140.22182.51-246.441,288.2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5,270.0115,270.0112,885.0811,259.13
未分配利润75,919.6162,383.8454,256.1339,622.58
所有者权益合计413,487.51399,973.20302,361.09287,636.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17,527.49592,178.35534,855.72479,737.8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36,387.0087,038.7667,655.1261,176.04
营业成本20,144.8743,833.1941,138.0638,125.4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税金及附加395.78884.45652.66548.68
销售费用4,857.4210,925.0010,157.688,658.03
管理费用3,459.658,209.706,701.506,142.37
研发费用1,088.082,835.69--
财务费用1,779.323,740.023,433.201,498.47
其中:利息费用2,238.374,593.174,349.702,126.23
利息收入482.75896.52934.62663.88
加:其他收益357.41700.30624.72400.85
投资收益9,153.158,823.3211,655.5113,072.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045.56840.97466.931,906.84
信用减值损失-64.70244.61
资产减值损失---102.28-242.87
资产处置收益-156.21--
营业利润14,107.7426,535.1417,749.9919,433.84
加:营业外收入77.03481.03336.54428.14
减:营业外支出31.01479.99255.95693.32
利润总额14,153.7526,536.1917,830.5819,168.65
减:所得税费用617.982,686.931,571.081,814.98
净利润13,535.7723,849.2616,259.5017,353.68
持续经营净利润13,535.7723,849.2616,259.5017,353.68
终止经营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2.73428.95-1,534.6985.82
综合收益总额13,213.0424,278.2114,724.8117,439.4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778.7791,218.2370,785.3263,259.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227.5047,304.1238,903.7628,369.2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006.28138,522.35109,689.0891,628.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21.8727,328.3518,340.5917,532.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523.8023,556.1621,466.3220,468.75
支付的各项税费2,467.426,440.094,443.664,541.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350.7950,693.7836,222.2136,300.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563.88108,018.3880,472.7878,84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42.4030,503.9829,216.3012,785.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99.23697.0016,426.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798.684,743.4111,361.4010,063.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021.6521.6016.1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5.6960,522.101,854.5414,498.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06.0765,586.3913,934.5341,004.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365.3318,259.1538,470.5931,705.65
投资支付的现金23,660.2961,150.789,217.1115,178.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723.0039,084.006,559.2139,3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748.63118,493.9454,246.9186,243.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942.56-52,907.55-40,312.38-45,239.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8,435.6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1,042.0068,100.00114,794.4098,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29.3213,245.5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1,042.00156,564.98128,039.949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2,133.3399,471.4985,534.7357,779.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869.5820,036.629,193.2418,183.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256.70-5,042.811,619.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259.61119,508.1199,770.7977,582.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82.3937,056.8728,269.1520,417.0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717.7614,653.3017,173.07-12,036.7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1,543.6156,890.3039,717.2351,753.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825.8471,543.6156,890.3039,717.23

(三)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7家,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之“(三)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如下:

1、2017年合并范围变动的子公司

公司于2017年12月设立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7年7月设立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7年4月设立江西赣江新区绿源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11月更名为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8年合并范围变动的子公司

公司于2018年8月设立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设立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9年合并范围变动的子公司

公司于2019年3月设立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9年3月与定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9%,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9年7月设立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9年9月注销全资子公司南昌洪城管道探测技术有限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19年12月转让二级子公司江西凌志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20年1-6月合并范围变动的子公司

公司于2020年2月与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2%,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0年2月与上海衡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2%,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与樟树市供水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组建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洪城环保持股比例为70%,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0.730.790.590.66
速动比率(倍)0.560.660.490.5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04%32.46%43.47%40.04%
资产负债率(合并)57.36%56.28%61.35%57.8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348.437.706.46
存货周转率(次)4.6214.0115.6116.3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431.271.420.9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81.10-0.290.63
利息保障倍数(倍)5.565.244.355.2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该计算中发行人2020年6月末的预付款项和存货根据之前年度的可比口径进行了调整)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注:该计算中发行人2020年6月末的存货根据之前年度的可比口径进行了调整)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4%12.98%9.96%8.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6.13%12.31%9.65%7.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610.43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580.410.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0.610.43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580.410.31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04.21816.24-388.024,059.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98.012,628.771,680.672,120.1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39.6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6.4860.1022.97323.91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7.6534.1716.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9.4419.2317.4715.7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4.1091.50136.86184.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3.29-405.88-64.16-1,922.44
所得税影响额-474.06-839.30-328.74-1,625.27
小计2,564.882,517.921,111.223,171.73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86%5.15%3.31%11.58%

2017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171.73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8%,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当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当年经营业绩有一定程度影响。

2018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111.22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1%,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当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当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019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517.92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5%,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当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当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020年半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2,564.88万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86%,主要为当期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当期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当期经营业绩有一定程度影响。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本公司披露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和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作如下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382,190.0529.27358,992.8830.35255,939.0025.63234,295.7327.74
非流动资产923,685.0170.73823,948.0869.65742,699.2274.37610,193.0272.26
资产总额1,305,875.06100.001,182,940.96100.00998,638.22100.00844,488.75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规模都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资产构成上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27.74%、25.63%、30.35%及29.27%,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2.26%、74.37%、

69.65%及70.73%。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公用事业,其中自来水及燃气业务通常需要持续投入资金进行管网铺设,而环保业务通常需要大量资金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因此发行人资产结构上具有长期资产投资规模较大、资本密集度较高的特点。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08,942.3854.67225,254.9862.75142,247.1855.58142,065.8960.64
应收票据894.750.23894.750.25--1.000.00
应收账款43,121.4111.2864,609.2918.0063,077.6924.6550,613.9921.60
预付款项15,789.424.1311,578.643.2312,415.304.859,017.063.85
其他应收款12,332.173.2310,200.522.847,658.942.996,747.292.88
存货66,223.8317.3335,602.549.9221,930.988.5720,277.278.65
合同资产20,927.755.48------
其他流动资产13,958.353.6510,852.163.028,608.913.365,573.232.38
流动资产合计382,190.05100.00358,992.88100.00255,939.00100.00234,295.7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234,295.73万元、255,939.00万元、358,992.88万元和382,190.05万元,呈逐步增长的趋势。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合同资产)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半年度末,上述流动资产合计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0.89%、88.79%、90.66%和88.76%。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现金0.680.050.020.65
银行存款206,704.97224,893.13141,986.94142,034.19
其他货币资金2,236.73361.80260.2231.05
合计208,942.38225,254.98142,247.18142,065.89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0.64%、55.58%、62.75%及54.67%,为流动资产中占比最高的项目,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在营收及利润规模不断增长带来现金流入的同时,还运用银行贷款及股权融资来满足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2019年末,发行人银行存款余额为224,893.13万元,相比于2018年末银行

存款余额增加了82,906.19万元,同比增长58.39%,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完成非公开股票发行,收到募集资金净额86,640.73万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31.05万元、23,495.41万元、1,763.46万元和2,236.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受限货币资金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运营保证金31.3231.2631.1531.05
开立保函的保证金300.00330.54229.0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905.421,293.883,131.03-
为购买特许经营权存入共管账户的货币资金-107.7820,104.15-
合计2,236.731,763.4623,495.4131.05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53,453.4081,354.0473,977.8258,088.58
坏账准备10,332.0016,744.7410,900.137,474.59
账面净值43,121.4164,609.2963,077.6950,613.9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1.60%、

24.65%、18.00%及11.28%,占比略有波动。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由工程款及污水处理费构成。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原值较2017年末增加15,889.24万元,主要原因是:①新设子公司辽宁洪城当期期末应收营口市财政局污水处理费增加1,661.65万元;②洪城环保下属各污水处理厂当期期末应收污水处理费增加5,117.61万元;③工程公司及其安装分公司当期因建设新建县工业三路、鄱阳湖生态小镇、轨道4号线龙岗大道站给水管线迁改等工程项目,导致期末应收工程款合计增加7,326.39万元。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原值较2018年末增加7,376.2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洪城环保下属各污水处理厂部分提标扩容改造项目已完工进入收费阶段,

污水处理规模和单位收费价格均有所上升,因此当年末应收污水处理费相比2018年增加4,537.57万元。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原值较2019年末减少27,90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期发行人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期末有部分应收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科目核算。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分类如下:

类别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64.461.06%564.4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888.9498.94%9,767.5318.47%43,121.41
合计53,453.40100.00%10,332.0019.33%43,121.41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56.890.68%556.8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0,797.1499.32%16,187.8520.04%64,609.29
合计81,354.04100.00%16,744.7420.58%64,609.29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0.000.27%200.0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3,444.7799.28%10,367.0714.12%63,077.6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33.050.45%333.05100.00%-
合计73,977.82100.00%10,900.1314.73%63,077.69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08.640.70%210.4351.50%198.2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7,425.0298.86%7,009.2412.21%50,415.7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4.920.44%254.92100.00%-
合计58,088.58100.00%7,474.5912.87%50,613.99

①2020年半年度末(未经审计)和2019年末(经审计)的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0.00-100.00%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应收水费295.47295.47-100.00%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污水处理费68.6768.67-100.00%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应收设备款0.330.33-100.00%法院已判决,债务人仍然未偿还货款,预计损失100%
合计564.46564.46-100.00%
单位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萍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0.00-100.00%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应收水费287.90287.90-100.00%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
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污水处理费68.6768.67-100.00%与债务人存在争议,债务人不肯全部支付,预计损失100%
应收设备款0.330.33-100.00%法院已判决,债务人仍然未偿还货款,预计损失100%
合计556.89556.89-100.00%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I、2019年末和2020年一季度末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于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因此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组合1: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1,791.0969.99%35.461.98%
1至2年455.6217.80%75.7216.62%
2至3年135.485.29%50.5237.29%
3至4年72.852.85%39.2753.90%
4年以上104.134.07%104.13100.00%
合计2,559.18100.00%305.10
项目2019.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2,741.1085.85%54.271.98%
1至2年219.766.88%36.5216.62%
2至3年92.752.90%34.5937.29%
3至4年104.133.26%56.1253.90%
4年以上35.141.10%35.14100.00%
合计3,192.89100.00%216.65

组合2:应收工程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17,507.2964.68%1,731.479.89%
1至2年1,994.717.37%507.4525.44%
2至3年1,536.615.68%596.5138.82%
3至4年1,722.306.36%1,008.4158.55%
4至5年1,628.066.01%1,275.7478.36%
5年以上2,677.819.89%2,677.81100.00%
合计27,066.77100.00%7,797.39
项目2019.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24,076.6146.76%2,381.189.89%
1至2年9,366.5018.19%2,382.8425.44%
2至3年5,353.6910.40%2,078.3038.82%
3至4年9,796.4619.03%5,735.8358.55%
4至5年1,239.802.41%971.5178.36%
5年以上1,657.923.22%1,657.92100.00%
合计51,490.99100.00%15,207.58

组合3:应收污水处理费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24,762.1098.39%247.621.00%
1至2年58.370.23%1.983.39%
2至3年0.000.00%0.0025.19%
3年以上346.371.38%346.37100.00%
合计25,166.84100.00%595.97
项目2019.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22,138.0896.62%221.381.00%
1至2年755.333.30%25.613.39%
2至3年0.000.00%0.0025.19%
3年以上18.370.08%18.37100.00%
合计22,911.78100.00%265.36

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20.3.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918.9526.13%52.105.67%
1至2年1,740.6649.50%266.4915.31%
2至3年513.6114.61%130.9725.50%
3至4年119.773.41%71.5259.71%
4至5年90.722.58%73.2580.75%
5年以上132.883.78%132.88100.00%
合计3,516.59100.00%727.22
项目2019.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2,131.6966.58%120.875.67%
1至2年548.8417.14%84.0315.31%
2至3年189.045.90%48.2125.50%
3至4年135.774.24%81.0759.71%
4至5年166.515.20%134.4680.75%
5年以上29.640.93%29.64100.00%
合计3,201.49100.00%498.26

II、2017年末和2018年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7年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均超过50%。发行人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即将“3年以上”信用风险组合细分为“3至4年、4至5年、5年以上”,发行人认为变更后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更趋于合理,将使发行人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6,724.6363.62%2,336.235.00%
1至2年8,896.4512.11%889.6510.00%
2至3年12,785.1917.41%3,835.5630.00%
3至4年3,025.274.12%1,512.6450.00%
4至5年1,101.091.50%880.8780.00%
5年以上912.131.24%912.13100.00%
合计73,444.77100.00%10,367.07
项目2017.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8,885.6750.30%1,444.285.00%
1至2年17,215.7929.98%1,721.5810.00%
2至3年9,092.0215.83%2,727.6130.00%
3年以上2,231.543.89%1,115.7750.00%
合计57,425.02100.00%7,009.24

3)2019年末(经审计)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单位与发行人关系2019年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账龄
1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关联方5,807.603,283.031-4年
2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218.80541.831年以内
3江西洪城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关联方4,568.74451.851年以内
4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380.491,082.041年以内
5全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2,782.501,080.172-3年
合计22,758.136,438.91

4)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应收账款中部分应收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核算。因此,2020年3月末公司有30,494.91万元

的应收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科目核算。将2020年3月末合同资产还原至应收账款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3.31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59,117.9166.1651,087.4862.8046,724.6363.1629,094.3150.09
1至2年9,440.1110.5610,890.4313.398,896.4512.0317,215.7929.64
2至3年7,822.448.755,635.506.9312,785.1917.289,092.0215.65
3至4年5,458.496.1110,054.7312.363,025.274.091,245.302.14
4至5年4,017.824.501,441.451.771,101.091.49734.391.26
5年以上3,504.413.922,244.452.761,445.181.95706.781.22
合计89,361.18100.0081,354.04100.0073,977.82100.0058,088.58100.00

报告期内,考虑合同资产的影响后,公司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0.27%、24.81%、23.82%和23.28%,主要系应收工程款,波动较为平稳。2018年公司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2016年公司实施的新建县工业三路、武阳创业园起步区近期治捞工程等项目所涉应收账款账龄增加所致,相关项目的应收账款合计约为5,691.84万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3月,公司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给排水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耗时较长,公司部分前期执行的工程项目尚未完成决算审计,导致部分应收工程款账龄较长。此外,随着《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一系列政策出台,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及相关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逐年增加,使得公司给排水工程业务持续增长。结合给排水工程业务应收账款确认、款项回收的方式及特点,在给排水工程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下,给排水工程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增加较多且部分应收账款账期较长。

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部分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2018年仅披露了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未披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而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一般较长,因此,假定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2年以上,对同行业可比公司2017年和2018年的账龄结构进行调整。经上述调整,公司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8年度 (调整后)2017年度2017年度 (调整后)
中原环保2.07%0.17%0.17%0.18%0.18%
兴蓉环境26.96%23.79%29.34%27.12%31.04%
渤海股份30.15%19.25%19.26%5.97%5.97%
中山公用6.67%17.97%17.97%10.96%10.96%
首创股份13.44%7.93%71.13%7.47%72.88%
武汉控股59.94%0.00%0.00%0.00%0.00%
国中水务22.30%26.47%87.47%26.11%87.34%
钱江水利10.31%12.82%14.92%12.74%12.84%
创业环保3.01%1.13%1.13%4.76%88.52%
重庆水务8.10%8.34%8.34%8.00%8.00%
江南水务30.86%2.56%3.65%1.83%1.92%
绿城水务6.10%8.71%67.99%11.17%78.89%
海峡环保0.55%0.04%0.04%0.00%0.00%
算术平均值16.96%9.94%24.72%8.95%30.66%
洪城水业23.82%24.81%20.27%

注1: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注2: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之问题31的规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最近一期末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下的所有公司;2017年,公司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8年和2019年占比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给排水工程业务的收入占比波动,且此类业务具有产生应收账款较多、账龄较长的特点所致。

此外,鉴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17年、2018年应收账款整体账龄分布情况。因此以2019年为例,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应收账款余额(万元)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中原环保39,892.1522.93%0.47%
兴蓉环境143,494.1929.66%8.00%
渤海股份66,027.7034.78%10.49%
中山公用44,108.3919.87%1.33%
首创股份389,382.6126.12%3.51%
武汉控股238,786.22156.12%93.58%
国中水务22,609.6242.04%9.37%
钱江水利8,448.077.19%0.74%
创业环保257,372.0090.26%2.72%
重庆水务104,388.9518.51%1.50%
江南水务18,676.9118.83%5.81%
绿城水务17,881.5211.74%0.72%
海峡环保46,988.7873.36%0.40%
算术平均值107,542.8542.42%10.66%
洪城水业81,354.0415.12%3.60%

注1:数据来源为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注2: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之问题31的规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最近一期末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下的所有公司;公司一贯重视应收账款管理。2019年度,整体上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其中,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综上,报告期内由于工程业务收入发生变动,发行人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出现波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3)预付款项

1)预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11,866.0775.15%7,007.9360.52%9,129.4973.53%6,899.8876.52%
以内
1至2年1,563.989.91%1,961.3116.94%1,916.8815.44%1,073.9311.91%
2至3年1,278.048.09%1,607.3413.88%474.883.82%853.979.47%
3年 以上1,081.336.85%1,002.058.65%894.057.20%189.272.10%
合计15,789.42100.00%11,578.64100.00%12,415.30100.00%9,017.0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账龄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款项性质主要为预付工程款。2)2019年末(经审计)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债权单位债务单位与发行人 关系2019年期末余额账龄未结算原因
1工程公司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541.901-5年合同未履行完毕,工程尚未结算
2工程公司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非关联方1,190.451-4年合同未履行完毕,工程尚未结算
3工程公司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40.001-3年合同未履行完毕,工程尚未结算
4工程公司江西二十一世纪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80.343-5年合同未履行完毕,工程尚未结算
合计3,552.69

3)2019年末(经审计)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发行人 关系2019年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非关联方3,731.1932.22%
江西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415.7520.86%
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非关联方1,498.6412.94%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74.075.82%
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51.904.77%
合 计8,871.5576.61%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原值13,661.4511,544.438,903.967,790.34
坏账准备1,329.291,343.911,245.021,043.05
账面净值12,332.1710,200.527,658.946,747.2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6,747.29万元、7,658.94万元、10,200.52万元及12,332.1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88%、2.99%、2.84%及3.23%。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净额规模有所增长,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为稳定。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3,661.45100.00%1,329.299.73%12,332.17
合计13,661.45100.00%1,329.299.73%12,332.17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544.43100.00%1,343.9111.64%10,200.52
合计11,544.43100.00%1,343.9111.64%10,200.52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8,903.96100.00%1,245.0213.98%7,658.9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8,903.96100.00%1,245.0213.98%7,658.94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790.34100.00%1,043.0513.39%6,747.2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7,790.34100.00%1,043.0513.39%6,747.29

①2019年末和2020年半年度末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公司于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因此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组合类别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1:备用金90.290.66%4.515.00%
组合2: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4,061.9429.73%832.7020.50%
组合3:应收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378.072.77%18.905.00%
组合4: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3,837.2928.09%--
组合5:即征即退增值税203.121.49%--
组合6:其他款项5,090.7437.26%473.189.29%
合计13,661.45100.00%1,329.29
项目2019.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1:备用金22.120.19%1.115.00%
组合2: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3,752.9732.51%769.5320.50%
组合3:应收市财1,360.0011.78%68.005.00%
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组合4: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3,261.4328.25%0.00-
组合5:即征即退增值税125.491.09%0.00-
组合6:其他款项3,022.4326.18%505.2716.72%
合计11,544.43100.00%1,343.91

组合4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为代政府收取的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费,该款项属于代收代付性质的事业性收费,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5即征即退增值税为应收各地方国税局即征即退增值税款,该款项的性质为政府补助,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2017年末和2018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I、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848.3844.42%142.425.00%
1至2年2,050.9431.99%205.0910.00%
2至3年335.325.23%100.5930.00%
3至4年661.2710.31%330.6450.00%
4至5年249.663.89%199.7380.00%
5年以上266.544.16%266.54100.00%
合计6,412.11100.00%1,245.02-
项目2017.12.31
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583.6660.52%179.185.00%
1至2年379.116.40%37.9110.00%
2至3年767.7812.97%230.3430.00%
3年以上1,191.2420.12%595.6250.00%
合计5,921.79100.00%1,043.05-

II、采用特定组合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按特定组合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
组合名称账面原值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特定组合-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2,264.53--
特定组合-即征即退增值税227.32--
合计2,491.85--
项目2017.12.31
组合名称账面原值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特定组合-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1,592.75--
特定组合-即征即退增值税275.80--
合计1,868.55--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按其他组合方法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和即征即退增值税,由于上述性质的款项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因而未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性质分析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押金、保证金及质保金4,061.943,752.973,211.563,442.18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3,837.293,261.432,264.531,592.75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378.071,360.001,773.801,270.04
即征即退增值税203.12125.49227.32275.80
备用金90.2922.1257.8759.67
其他5,090.743,022.431,368.881,149.89
合计13,661.4511,544.438,903.967,790.3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及质保金、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以及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构成,其中保证金及质保金主要系发行人向招标单位缴付的投标保证金以及向工程项目业主方缴付的质量保证金,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主要系发行人向自来水用户代为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及垃圾处理费,而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主要系发行人因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费而向政府部门收取的手续费。

4)2020年半年度末(未经审计)和2019年末(经审计)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与发行人关系2020年半年度末余额坏账准备账龄款项性质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1,710.29108.070-4年拆迁补偿款及其他
2南昌市财政局非关联方1,035.83102.131年以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南昌市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处非关联方378.0718.900-3年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4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关联方308.0016.851年以内关联方资金拆借
5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关联方269.9361.381-2年农民工保证金
合计3,702.13307.34
序号名称与发行人关系2019年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账龄款项性质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1,703.33104.120-4年拆迁补偿款及其他
2南昌市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处非关联方1,360.0068.000-3年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3南昌市财政局非关联方555.7554.801年以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关联方308.0016.851年以内关联方资金拆借
5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关联方269.9361.381-2年农民工保证金
合计4,197.01305.15

(5)存货

1)存货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账面原值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358.075.07%19.723,338.34
库存商品709.391.07%-709.39
低值易耗品2.200.00%-2.20
合同履约成本62,173.8893.86%-62,173.88
合计66,243.55100.00%19.7266,223.83
项目2019.12.31
账面原值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123.768.77%19.723,104.04
库存商品786.022.21%-2.20
低值易耗品2.200.01%-786.02
工程施工31,710.2889.02%-31,710.28
合计35,622.26100.00%19.7235,602.54
项目2018.12.31
账面原值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659.2312.11%19.722,639.51
库存商品812.123.70%-812.12
低值易耗品2.490.01%-2.49
工程施工18,476.8684.17%-18,476.86
合计21,950.71100.00%19.7221,930.98
项目2017.12.31
账面原值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623.0012.92%19.722,603.27
库存商品786.233.87%-786.23
低值易耗品2.490.012%-2.49
工程施工16,885.2783.19%-16,885.27
合计20,296.99100.00%19.7220,277.27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半年度末,存货中的主要部分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成本,主要系工程公司尚未结算的施工项目。2)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①原材料

发行人原材料主要为混凝剂、消毒剂、药剂、聚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以及工程材料等。发行人原材料市场供货充足,渠道畅通,因而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库存金额波动不大。

②库存商品

发行人库存商品主要为天然气、污水处理设备及二次供水设备。发行人作为

天然气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由于上游供应充足,因而只须保留较低的库存即可。污水处理及二次供水设备的销售非发行人重点发展业务,库存余额较小。

③工程施工

发行人工程施工主要为各类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包括水管安装、污水处理厂以及燃气安装等。

2018年末,发行人工程施工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1,591.59万元,主要系工程公司当期继续推进地铁2号线、城北水厂浑水管道以及洪都大道给水管道改造等项目建设所致。

2019年末,发行人工程施工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13,233.42万元,同比增加71.62%,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司下属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始大规模施工,工程建设规模大幅增加所致。

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由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原“工程施工”科目中的已完工未结算部分的余额计入“合同资产”,未完工未结算部分的余额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量,由于发行人子公司工程公司当年承接了“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大型工程项目,当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余额为62,173.88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除一笔账面金额为19.72万元的管材配件由于保管不善导致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之外,发行人各期末其他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均未出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虽然发行人“南昌地铁2号线给水管道安装及迁改工程项目”2018年末和2019年末的已发生合同成本和预计总成本均超过了原先签订的合同金额, 但该项目初始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价格以财政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财政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以实际发生的工程投入为依据,发行人在该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实际工程投入量均经过业主方认可,并已超过原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量,该工程根据相关证据不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对该项目未计提跌价准备。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13,958.3510,852.168,608.915,573.23
税金
合计13,958.3510,852.168,608.915,573.2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金。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持有至到期投资----309.130.04260.510.04
长期股权投资10,585.831.1510,626.711.299,854.271.3313,181.632.16
投资性房地产162.230.02166.090.02262.410.04274.760.05
固定资产330,167.8835.74331,295.9240.21313,987.7742.28221,882.8436.36
在建工程208,061.0122.53123,334.5614.9773,553.389.90119,506.5919.59
无形资产367,994.8039.84349,236.5642.39338,237.7545.54249,289.7640.85
长期待摊费用73.620.01121.310.011.310.009.54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6,611.600.726,822.330.836,493.190.875,787.390.95
其他非流动资产28.050.002,344.600.28----
非流动资产合计923,685.01100.00823,948.08100.00742,699.22100.00610,193.0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610,193.02万元、742,699.22万元、823,948.08万元和923,685.01万元,呈逐步增长的趋势。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半年度末,上述非流动资产合计占各期期末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6.80%、97.72%、97.56%和98.11%。

(1)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60.51万元和309.1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4%和0.04%。2019年末及2020年3月末,发行人持有至到期投资/债权投资余额均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人2018.12.31
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环联环保309.13-309.13
合计309.13-309.13
参股公司2017.12.31
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双港供水260.51--
合计260.51--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为其向参股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及应计利息,合营方或联营方亦按持股比例提供了贷款。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净额分别为13,181.63万元、9,854.27万元、10,626.71万元及10,585.8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16%、1.33%、

1.29%及1.15%。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报告期末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2020.6.30 账面余额2019.12.31 账面余额2018.12.31 账面余额2017.12.31 账面余额
1、合营企业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50.00%1,892.322,388.902,213.732,354.08
小计1,892.322,388.902,213.732,354.08
2、联营企业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1.00%7,753.117,196.586,671.599,780.97
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4.00%929.88958.09888.00914.58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44.00%10.5283.1580.95132.00
小计8,693.508,237.827,640.5410,827.56
合计10,585.8310,626.719,854.2713,181.63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权益法核算参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参股子公司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65万美元,主营业务为饮用水的生产与销售,洪城水业拥有其50%的股权;参股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创业企业投资,洪城水业拥有其31%的股权;参股子公司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

务为臭气治理,洪城水业拥有其34%的股权;参股子公司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主营为污水、废气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营,洪城环保拥有其48.89%的股权。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21,882.84万元、313,987.77万元、331,295.92万元及330,167.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6.36%、

42.28%、40.21%及35.74%,其中自来水管网及燃气管网是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发行人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房屋 建筑物管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 清理合计
账面原值120,509.23349,572.2352,747.0016,667.406,379.66-545,875.52
累计折旧34,109.39140,679.7329,203.257,894.604,020.44-215,907.41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86,399.84208,892.4923,543.768,772.802,359.22199.77330,167.88
2019.12.31房屋 建筑物管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 清理合计
账面原值120,505.35339,651.1952,568.3516,022.606,288.47-535,035.95
累计折旧32,091.61132,913.2928,098.977,014.603,815.39-203,933.86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88,413.74206,737.9024,469.389,008.002,473.08193.83331,295.92
2018.12.31房屋 建筑物管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 清理合计
账面原值103,428.16324,392.2547,769.2014,592.786,009.81-496,192.20
累计折旧29,247.07118,455.8225,694.375,606.723,394.28-182,398.25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74,181.10205,936.4322,074.838,986.062,615.52193.83313,987.77
2017.12.31房屋 建筑物管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 清理合计
账面原值66,212.20262,837.9539,421.689,612.876,415.97-384,500.66
累计折旧26,372.06103,975.5924,069.464,938.793,362.01-162,717.91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39,840.13158,862.3615,352.224,674.083,053.96100.09221,882.84

1)固定资产原值变动分析

2018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较2017年末增加111,691.54 万元,同比增长29.05%,其中房屋建筑物金额增加37,215.96万元,主要系当期发行人城北水厂一期及牛行水厂二期工程制水工程部分相继转固,合计提升自来水日产能约30万立方米;管网金额增加61,554.3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进一步推进自来水城市管网改造项目,当期新建改造自来水管网40.18公里,继续推进南昌市“气化南昌”和“铸铁管改造”民生工程,当期完成老旧管网改造118.09公里,当期完成敷设燃气中压管网134.6公里、高压管网27.47公里。

2019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较2018年末增加38,843.75万元,同比增长7.83%,其中房屋建筑物增加17,077.19万元,主要系牛行水厂二期工程供水调度中心部分完工转固所致;管网金额增加15,258.94万元,主要系发行人自来水城市管网改造项目进一步转固所致。

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原值较2019年末增加10,839.57万元,主要由于当期发行人管网资产在建工程转入及购置金额达9,921.04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折旧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15-453%-5%6.3%-2.1%
管网15-203%-5%6.3%-4.8%
机器设备10-203%-5%9.5%-4.8%
电子设备5-103%-5%19.0%-9.5%
运输设备4-123%-5%23.8%-7.9%
房屋装修50%20%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发行人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清理

报告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清理主要为:①依据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湾府办抄字【2015】163号),政府以等面积置换方式将湾里自来水部分办

公楼、土地予以拆迁征用,由于政府拆迁征用并等面积置换工作尚未实施完毕,故发行人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来核算已拆除房屋及征用土地;②依据《关于沿江北大道快速路工程涉及中石化有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政府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将燃气集团位于青山湖区塘山永红村土地进行收储,置换补偿土地尚未正式批复,故发行人将已拆除的房屋及征用土地转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拥有的少量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账面价值为5.94万元。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分别为119,506.59万元、73,553.38万元、123,334.56万元及208,061.0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分别为19.59%、9.90%、

14.98%及22.53%,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在建工程208,061.01123,327.9973,553.38119,465.54
工程物资-6.58-41.05
合计208,061.01123,334.5673,553.38119,506.5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备注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1,435.35933.834,711.4118,060.76
南昌市城北水厂---41,634.28
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16,172.5921,274.08
赣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BOT)
2,830.191,834.771,809.671,794.19
在建工程备注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原管网工程将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投入使用并转固
其中: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BOT)1,832.191,824.701,809.671,794.19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该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998.0010.08
温州开发区滨海园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BOT)1,853.071,700.05520.154,359.43
温州开发区滨海园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BOT)3,364.882,918.66580.6695.46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提标扩容项目工程(BOT)-11,843.546,544.2441.78
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BOT)公司子公司洪城环保下属各分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除因特殊需要单独披露外,均列入该项目列示81,212.0641,733.975,414.3713,920.59
南昌市自来水厂节能降耗及提标改造工程4,814.474,389.421,426.271,322.11
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12,964.2012,917.725,149.02224.38
3.8兆瓦分布式太阳能发电项目---229.93
燃气城市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38,308.9034,086.4921,305.4114,972.51
车用天燃气加气站工程134.029.57701.12278.31
在建工程备注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引赣入湾湾里加压站工程--2,136.51-
营口市北五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工程(BOT)--1,234.77-
营口市虎庄河污水处理站(再生水厂)工程(BOT)--1,569.85-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BOT)--2,010.53-
辽宁省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模式8,436.062,836.19--
定南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PPP项目6,838.61---
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公司子公司洪城环保下属各分公司所运营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除因特殊需要单独披露外,均列入该项目列示9,653.743,470.98--
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7,014.59---
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3,354.68---
其他零星工程5,846.204,652.802,266.811,257.73
合 计208,061.01123,327.9973,553.38119,465.54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自来水城市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厂新建、扩建或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工程以及燃气城市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工程竣工后一般结转至发行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核算,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一般结转至固定资产核算。

2018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45,953.21万元,主要系

当期发行人城北水厂一期及牛行水厂二期部分项目转固所致。

2019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49,781.18万元,主要由于当年发行人子公司洪城环保下属江西各县市的污水处理厂由于环保要求,陆续开始大规模进行扩建及提标改造工作,当年末“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BOT)”项目的在建工程余额相比上年末增加36,319.60万元;此外发行人进一步推进南昌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当年末“燃气城市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项目的在建工程余额相比上年末增加12,781.08万元。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84,733.02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当期继续推进下属各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当期末“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BOT)”项目的在建工程余额相比上年末增加39,478.09万元,此外当期“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定南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PPP项目”均开始大规模建设,当期末上述在建工程余额较大,导致公司期末在建工程余额有所增加。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249,289.76万元、338,237.75万元、349,236.56万元及367,994.8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分别为40.85%、

45.54%、42.39%及39.8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软件合计
账面原值18,332.64505,912.953,096.872,750.15530,092.62
累计摊销3,065.27155,521.451,896.861,614.24162,097.82
账面净值15,267.37350,391.501,200.011,135.91367,994.80
2019.12.31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软件合计
账面原值17,756.40476,173.843,096.872,311.83499,338.95
累计摊销2,861.93143,976.241,819.441,444.78150,102.38
账面净值14,894.47332,197.601,277.43867.06349,236.56
2018.12.31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软件合计
账面原值15,966.71447,611.723,096.871,675.16468,350.47
累计摊销2,477.55124,763.731,664.581,206.85130,112.72
账面净值13,489.16322,847.991,432.29468.31338,237.75
2017.12.31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软件合计
账面原值15,188.52340,101.613,096.871,522.23359,909.23
累计摊销2,164.06105,975.061,509.72970.62110,619.47
账面净值13,024.46234,126.541,587.15551.61249,289.76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由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构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财会【2008】11号文件规定,发行人对以BOT(建造-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方式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且运营后不直接向公众收费而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的项目所发生的总投资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前,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放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后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并以竣工决算(未决算的按预结转)中固定资产类别按公司折旧政策的折旧年限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年限孰低的原则以直线法(不考虑净残值)进行摊销。各期以应收到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企业)偿付款时,确认为收入。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特许经营权金额不断增加,主要系发行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的同时亦对新中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入规模不断扩大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5,787.39万元、6,493.19万元、6,822.33万元及6,611.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5%、0.87%、

0.83%及0.72%。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8,862.434,381.2117,925.134,163.5011,894.982,766.558,504.622,063.55
应付职工薪酬8,427.44889.085,374.661,262.824,546.671,136.674,139.111,034.78
专项 储备1.690.423.680.9214.643.6628.367.09
预计 负债34.028.5134.028.51----
股份 支付301.2745.1929.804.47----
未实现8,394.111,287.199,013.161,382.1210,418.682,586.3210,823.912,681.97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内部损益抵消
合计36,020.966,611.6032,380.446,822.3326,874.976,493.1923,496.005,787.3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应付职工薪酬、未实现内部损益抵消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524,689.4870.05454,976.3968.34435,789.0171.13354,801.6672.58
非流动 负债224,380.0929.95210,821.2831.66176,890.9828.87134,014.4927.42
负债总额749,069.57100.00665,797.67100.00612,679.99100.00488,816.15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规模都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负债构成上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72.58%、71.13%、68.34%及70.05%,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27.42%、28.87%、

31.66%及29.95%。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相对稳定,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较高。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短期借款202,818.8938.66122,533.7726.93132,044.4030.30126,250.0035.58
应付票据4,601.520.88------
应付账款152,021.7828.97134,866.7129.64119,008.5627.3177,527.4921.85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预收款项3.700.0084,502.3018.5776,509.4117.5677,176.3621.75
合同负债88,774.8516.92------
应付职工薪酬7,087.971.3510,834.842.387,713.911.775,817.461.64
应交税费8,012.421.5310,128.292.239,076.712.085,574.541.57
其他应付款29,401.675.6030,305.396.6658,247.7813.3740,279.3811.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313.253.1152,867.0911.6226,648.006.1120,230.005.70
其他流动负债15,653.432.988,937.991.966,540.241.501,946.430.55
流动负债合计524,689.48100.00454,976.39100.00435,789.01100.00354,801.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354,801.66万元、435,789.01元、454,976.39万元和524,689.48万元,呈逐步增长的趋势。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半年度末,上述流动负债合计占各期期末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96.24%、94.65%、93.43%和93.26%。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信用借款147,369.7982,206.2394,994.40102,200.00
保证借款55,449.1040,327.5337,050.0024,050.00
合计202,818.89122,533.77132,044.40126,25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26,250.00万元、132,044.40万元、122,533.77万元及202,818.8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5.58%、

30.30%、26.93%和38.66%,为公司最主要的流动负债之一。

2018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132,044.40万元,同比增加5,794.40万元,主要系当期期末公司新增部分短期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122,533.77万元,同比减少9,510.63万元,主要由于当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其募投项目“偿还银行借款”截至当年末共偿还银行借款16,800.00万元;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为

202,818.89万元,相比于2019年末增加80,285.12万元,主要由于当期发行人工程投入规模加大,公司新增了较大规模的短期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为77,527.49万元、119,008.56万元、134,866.71万元及152,021.7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85%、27.31%、

29.64%及28.97%。

1)应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59,795.9739.33%68,237.0450.60%69,096.8958.06%16,880.8621.77%
1年以上92,225.8160.67%66,629.6749.40%49,911.6741.94%60,646.6378.23%
合计152,021.78100.00%134,866.71100.00%119,008.56100.00%77,527.4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由工程项目款构成,因而账龄长短与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与结算周期有关。

2)应付账款余额波动分析

2018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41,481.07万元,同比增长53.50%,主要由于:①工程公司当期因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建设及承接的各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等项目而增加了较大规模的应付工程款和材料款;②燃气集团当期进行燃气主干管网项目建设,同样导致当期期末应付工程款及材料款余额有较大幅度增加。

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15,858.15万元,同比增长13.33%,主要由于当年发行人自身的在建工程投入规模较上年有较大规模增长,导致当期末应付工程款及材料款余额的规模有所增长。

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17,155.07万元,同比增长12.72%,主要由于2020年发行人自身的在建工程投入规模较上年继续出现较大规模增长,导致当期末应付工程款及材料款余额的规模继续有所增长。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余额为77,176.36万元、76,509.41万元、

84,502.30万元及3.7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75%、17.56%、18.57%及0.00%。

发行人预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龄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3.70100.00%66,057.1978.17%59,696.8478.03%53,651.2969.52%
1年以上0018,445.1121.83%16,812.5721.97%23,525.0730.48%
合计3.70100.00%84,502.30100.00%76,509.41100.00%77,176.36100.00%

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的预收账款规模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预收工程款和预收的燃气费及水费,2020年半年度末,发行人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将对应于合同规定的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履约义务的所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科目,如预收的工程款、燃气费和水费等,当期末“合同负债”科目余额为88,774.85万元,“预收账款”科目余额主要为当期末预收的租金

3.70万元。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5,817.46万元、7,713.91万元、10,834.84万元及7,087.9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4%、1.77%、

2.38%及1.35%,最近三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薪酬水平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逐步提高,员工总数亦逐步上升。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为5,574.54万元、9,076.71万元、10,128.29万元及8,012.4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7%、2.08%、2.23%及1.53%。

2018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17年末增加3,502.17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营收规模和利润增长较快,当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金额亦随之增加,当期期末应交增值税较上年末增加1,015.89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上年末增加2,279.93万元。

2019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18年末增加1,051.58万元,主要由于发行

人当期营收规模和利润继续增加,当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金额亦继续随之增加,当期期末应交增值税较上年末增加646.22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上年末增加589.90万元。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40,279.38万元、58,247.78万元、30,305.39万元及29,401.6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35%、13.37%、

6.66%及5.6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押金、质保金及保证金4,835.304,906.204,072.973,278.48
工程及设备材料款2,634.982,096.521,164.763,002.33
各县市财政局资金占用费1,054.731,054.731,054.731,054.73
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9,611.9811,533.7612,763.768,336.76
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3,457.713,426.948,550.6612,928.43
应付股权收购款--1,033.65-
应付特许权费用611.02611.0220,500.10-
土地保证金--1,776.603,702.40
暂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331.812,096.073,068.10-
整合补偿款610.59610.59274.26616.18
应付利息--496.31400.22
应付股利-52.5759.402,458.87
其他4,200.973,917.003,432.484,500.98
合计29,349.1030,305.3958,247.7840,279.3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由“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及“应付特许权费用”构成。

1)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

根据财政部2014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该规定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南昌市物价局2017年3月23日颁布的《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洪价字【2017】16号),凡在南昌市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驻昌部队、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自来水用户委托供水企业在收水费时一并代收,居民用户按每户每月一定金额征收,非居民的自来水用户按每吨实际用水征收,该规定于2017年7月1日执行。根据财政部1964年6月26日颁布的《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财预王字【1964】380),工业用电、用水附加原则上全国各城市都可以按照水电费的一定比例征收;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16日颁布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取消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但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该规定于2017年4月1日执行。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余额分别为18,336.76万元、12,763.76万元、11,533.76万元及9,611.9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根据财政部及物价部门的规定,向自来水用户代为收取的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2)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金额分别为12,928.43万元、8,550.66万元、3,426.94万元及3,457.71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从关联单位取得的借款及应计利息,随着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单位借款规模的不断减小,该项其他应付款的规模也逐渐减小。

3)应付特许权费用2018年末发行人应付特许权费用为20,500.10万元,主要系辽宁洪城暂未支付的向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购买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2019年末,该项费用已经支付,当年末发行人应付特许权费用下降至611.02万元。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313.2552,867.0926,648.0020,23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合计16,313.2552,867.0926,648.0020,230.00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转销项税额15,653.438,937.996,540.241,946.43
合计15,653.438,937.996,540.241,946.43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性质为待转销项税额。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发行人通过该科目来核算“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203,558.1690.72192,140.8691.14163,033.0592.17121,525.7890.6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147.850.511,194.110.571,200.010.681,249.750.93
预计负债34.020.0234.020.02----
递延收益19,640.068.7517,452.298.2812,657.927.1611,238.968.39
合计224,380.09100.00210,821.28100.00176,890.98100.00134,014.4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信用借款14,590.005,974.0058,851.0912,983.82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保证借款33,903.4926,470.0022,930.0011,950.00
质押借款155,064.67159,696.8681,251.9696,591.96
合计203,558.16192,140.86163,033.05121,525.7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21,525.78万元、163,033.05万元、192,140.86万元及203,558.16万元,性质以质押借款为主,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249.75万元、1,200.01万元、1,194.11万元及1,147.8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93%、0.68%、

0.57%及0.51%,款项性质主要为发行人内退人员的辞退福利。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1,238.96万元、12,657.92万元、17,452.29万元及19,640.0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39%、7.16%、

8.28%及8.7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递延收益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备注
政府补助管网建设补助资金1,893.911,969.122,119.52136.60资产相关
青云水厂清淤工程33.6235.4239.0042.59资产相关
青云水厂第二取水泵房工程2,664.592,730.002,860.822,991.64资产相关
红角洲水厂一期工程经费补助及建设配套资金2,801.592,908.963,123.693,338.43资产相关
城北水厂建设配套资金1,050.171,083.471,150.061,200.00资产相关
英雄开发区北园小区接户管网改造补助2,744.882,744.882,744.882,805.00收益相关
九龙湖新城自来水管网建设贴息382.70400.02434.65469.28收益相关
DN315供水管道迁移工程经费24.1729.1739.1749.17资产相关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6.50资产相关
TOT缺漏项补助19.3528.0646.2364.39资产相关
厂区绿化补助49.4450.6652.3654.06资产相关
递延收益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备注
车载式燃气巡检设备补助95.00100.00--资产相关
渤海综合治理资金979.17997.02--资产相关
蛟滩污水处理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568.001,000.00--资产相关
崇义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补助640.00270.00--资产相关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补助资金754.79459.76--资产相关
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建设补短板补助资金2,568.002,568.00--资产相关
垃圾处理费收费系统295.45---资产相关
小计19,564.8317,374.5212,610.3711,167.65
其他75.2377.7747.5471.31
合计19,640.0617,452.2912,657.9211,238.9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支持发行人工程项目建设。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0.730.790.590.66
速动比率0.560.660.490.56
资产负债率57.36%56.28%61.35%57.8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5.565.244.355.20

注:上表中指标计算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该计算中发行人2020年6月末的预付款项和存货根据之前年度的可比口径进行了调整)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

化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6、0.59、0.79和0.73,速动比率分别为0.56、0.49、0.66和0.56。2018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略有下降,主要由于当期因各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等项目以及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建设,导致当期期末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19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当期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货币资金大幅上升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88%、61.35%、56.28%和57.36%。2018年,公司有息负债和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使得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2019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3,999,994.36元,使得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利息保障倍数较高,但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偏低,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53,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流动比率
中原环保1.471.931.922.56
兴蓉环境0.900.850.660.86
渤海股份0.880.870.950.84
中山公用0.850.690.660.76
首创股份0.810.740.810.51
武汉控股0.880.740.780.87
国中水务2.582.491.794.29
钱江水利0.870.700.630.69
洪城水业0.730.790.590.66
创业环保1.741.351.561.31
重庆水务1.491.111.782.18
江南水务1.221.501.231.98
证券简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绿城水务0.750.800.880.90
海峡环保1.060.980.640.92
算术平均值1.161.111.061.38
洪城水业0.730.790.590.66
资产负债率(%)
中原环保52.5540.8733.0317.54
兴蓉环境53.4252.6646.6945.70
渤海股份66.3966.9958.7256.21
中山公用31.3629.5726.5522.77
首创股份68.9564.6865.5366.40
武汉控股66.9565.1959.3652.03
国中水务26.6327.8431.1520.33
钱江水利57.3854.5255.1554.45
洪城水业57.3656.2861.3557.88
创业环保60.3060.3057.8356.53
重庆水务35.6730.1329.0629.32
江南水务32.3738.9335.4144.69
绿城水务69.6266.7365.1362.26
海峡环保53.3853.2348.4827.60
算术平均值52.3150.5748.1043.84
算术平均值(剔除中山公用)53.9252.1849.7645.46
洪城水业57.3656.2861.3557.88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注2: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之问题31的规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最近一期末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下的所有公司;注3:资产负债率的同行业对比中,中山公用报告期内主要持有广发证券等长期股权投资,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均占其总资产的50%以上,导致其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明显不可比,故列示了剔除后的平均值。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相比较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扩容改造等工程投入较大,导致公司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的规模较大。而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水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0.220.490.480.44
存货周转率(次)4.6214.0115.6116.3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348.437.706.46

注:上表中指标计算如下: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注:该计算中发行人2020年6月末的存货根据之前年度的可比口径进行了调整)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注:该计算中发行人2020年6月末的应收账款根据之前年度的可比口径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4、0.48、0.49和0.22,基本保持稳定,略有上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30、15.61、14.01和4.62,逐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工程业务规模逐年加大,导致期末存货中“工程施工”余额上涨所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在报告期各年内有所上升,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上涨,而应收账款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中原环保2.383.771.872.53
兴蓉环境1.815.075.365.95
渤海股份1.473.242.373.52
中山公用2.176.847.054.36
首创股份1.664.494.844.28
武汉控股0.300.660.700.83
国中水务0.632.141.581.66
钱江水利6.6518.2621.3015.44
洪城水业5.158.437.706.46
证券简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创业环保0.561.251.221.15
重庆水务4.496.026.025.06
江南水务4.325.445.0010.75
绿城水务2.909.888.156.99
海峡环保0.701.842.923.68
算术平均值2.515.525.435.19
洪城水业5.158.437.706.46
总资产周转率
中原环保0.070.170.130.15
兴蓉环境0.090.210.210.21
渤海股份0.110.260.260.36
中山公用0.050.120.120.10
首创股份0.080.200.210.20
武汉控股0.040.110.120.13
国中水务0.030.110.100.10
钱江水利0.110.230.220.19
洪城水业0.220.490.480.44
创业环保0.080.170.170.19
重庆水务0.120.270.260.22
江南水务0.090.220.190.23
绿城水务0.050.140.150.16
海峡环保0.080.180.180.19
算术平均值0.090.210.200.21
洪城水业0.220.490.480.44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洪城水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未根据之前年度的可比口径进行调整,但不影响比较结果注2: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之问题31的规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最近一期末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下的所有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业务的特点及结算模式所致,公司的主要业务供水业务、燃气销售、燃气安装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且账期较短。

二、盈利状况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275,285.9399.16%533,748.1699.19%433,720.7399.07%351,099.7299.06%
含: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193,640.5269.75%332,785.6961.84%257,246.6858.76%175,231.5849.44%
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81,645.4129.41%200,962.4737.35%176,474.0540.31%175,868.1449.62%
其他业务2,332.720.84%4,350.840.81%4,054.370.93%3,317.340.94%
合计277,618.65100.00%538,099.00100.00%437,775.11100.00%354,417.06100.00%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351,099.72万元、433,720.73万元、533,748.16万元及275,285.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06%、99.07%、99.19%及99.16%,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2017-2019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4.65%、23.52%和22.9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5.04%、23.53%和23.06%。发行人主营业务分为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两大行业,2017-2019年,发行人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业务收入增长较快,而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业务收入收入稳中有升。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来水销售36,582.2113.29%87,443.2316.38%67,462.7315.55%60,717.6817.29%
污水处理服务费47,552.3117.27%87,347.6816.36%74,583.9017.20%59,477.6216.94%
燃气销售66,171.4624.04%143,832.9226.95%119,208.4727.49%134,423.3138.29%
给排水工程107,680.7039.12%149,993.1328.10%108,962.7225.12%48,587.0513.84%
燃气工程安装15,473.955.62%57,129.5610.70%57,265.5813.20%41,444.8211.80%
其他产品1,825.300.66%8,001.651.50%6,237.331.44%6,449.241.84%
合计275,285.93100.00%533,748.16100.00%433,720.73100.00%351,099.72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燃气销售、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安装服务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1)自来水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来水销售收入分别为60,717.68万元、67,462.73万元、87,443.23万元及36,582.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29%、15.55%、

16.38%及13.29%,2017年-2019年的自来水销量分别为32,056.00万立方米、34,675.10万立方米和35,732.15万立方米。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来水的销量、销售均价及销售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自来水销量(万立方米)35,732.1534,675.1032,056.00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2.44721.94561.8941
销售额(万元)87,443.2367,462.7360,717.68

发行人供水业务在南昌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随着自来水城市管网改造项目的稳步推进,供水管网布局的不断完善,发行人自来水销量亦不断增加,自来水销售收入随之增长。由于发行人自2018年11月1日起上调了水价,因此2019年度的自来水平均销售单价较2018年度增长了约

25.78%,2019年度的自来水销售额也因此在自来水销量仅增长3.05%的背景下增长了29.62%。

(2)污水处理费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污水处理费收入分别为59,477.62万元、74,583.90万元、87,347.68万元及47,552.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94%、17.20%、

16.36%及17.27%,2017年-2019年的污水处理量分别为63,658.00万立方米、

72,859.41万立方米和76,960.00万立方米。最近三年,发行人污水处理量、污水费均价及污水处理费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污水处理处理量(万立方米)76,960.0072,859.0063,658.00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1.13501.02370.9343
销售额(万元)87,347.6874,583.9059,477.62

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在收购和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厂亦不断进行提标扩容改造,污水处理量不断扩大,污水处理收入规模亦呈现增长态势。

(3)燃气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燃气销售业务包括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的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燃气销售收入分别为134,423.31万元、119,208.47万元、143,832.92万元和66,171.46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化南昌”和“铸铁管改造”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市政府的《南昌市推进燃气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对南昌市区管道天然气市场进行整合,市场占有率已达90%以上。发行人还抓住城市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城区发展的机遇,拓宽新市场,深耕老市场,积极跟进城市综合体、高校食堂等大型餐饮项目以及煤改气项目,实现居民用户及非居民用户的快速增长,南昌燃气用户从2017年末的不足80万户上升至2019年末的96.53万户,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除2018年度因为CNG和LNG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导致当年燃气销售收入较2017年度下降11.32%之外,发行人的燃气销售业务收入保持了稳中有升的态势。

(4)给排水工程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给排水工程收入分别为48,587.05万元、108,962.72万元、149,993.13万元及107,680.7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84%、

25.12%、28.10%及39.12%。发行人给排水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工程公司向业主方提供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施工服务以及二次供水向高楼层自来水用户提供的管道设备安装服务。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新获取的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开工建设,以及原先拥有的污水处理厂陆续开始大规模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工程公司

承接的工程业务规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报告期内给排水工程收入成为发行人重要的收入增长点。

(5)燃气工程安装

报告期内,发行人燃气工程安装收入分别为41,444.82万元、57,265.58万元、57,129.56万元及15,473.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80%、13.20%、

10.70%及5.62%。发行人根据天然气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向其提供主要材料并负责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南昌市接通燃气时间较晚,气化率程度不高,燃气普及仍处于持续上升阶段,最近3年随着燃气管网的陆续铺设,新增待通气终端用户数量亦相应增加,2018年度燃气工程安装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17%,2019年度燃气工程安装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6)其他产品

发行人的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设计费、设备销售及探测及检测等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产品所贡献的收入分别为6,449.24万元、6,237.33万元、8,001.65万元及1,825.3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4%、1.44%、1.50%及

0.66%,占比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江西省269,402.5597.86%521,784.8597.76%423,421.8197.63%348,127.3199.15%
浙江省1,636.760.59%3,569.580.67%3,118.410.72%2,972.410.85%
辽宁省4,246.621.54%8,393.731.57%7,180.521.66%--
合计275,285.93100.00%533,748.16100.00%433,720.73100.00%351,099.72100.00%

洪城水业及其主要子公司位于江西省内,由于其主营业务大多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或具备非竞争性市场的特点,因此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江西省内。发行人浙江地区收入主要来自温州洪城、清波污水、宏祥污水及弘业污水等浙江省内的子公司,而辽宁地区收入主要来自子公司辽宁洪城。

4、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为水表申报手续费收入、代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手续费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以及燃气器具收入等,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3,317.34万元、4,054.37万元、4350.84万元及2,332.7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94%、0.93%、0.81%及0.84%,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较小。

(二)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来水销售16,479.5223.72%44,907.0333.89%27,151.2725.62%23,308.6429.06%
污水处理服务费18,591.5926.76%27,648.3520.86%22,693.0221.42%17,387.9021.67%
燃气销售12,149.2217.49%11,868.178.96%5,795.815.47%6,483.638.08%
给排水工程12,802.5318.43%18,373.7413.87%17,015.6116.06%9,017.0311.24%
燃气工程安装9,050.0813.03%28,850.0021.77%32,575.2130.74%23,123.6528.82%
其他产品398.220.57%864.490.65%733.570.69%901.071.12%
合计69,471.15100.00%132,511.76100.00%105,964.49100.00%80,221.91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给排水工程及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对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最大,四项业务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0.79%、93.84%、90.39%及81.94%,是发行人毛利的主要来源。

发行人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为105,964.49万元,较2017年增加25,742.58万元,同比增长32.09%。从各业务的毛利贡献情况可知,当年发行人除燃气销售业务和其他产品贡献毛利略有下降外,其余业务贡献毛利都因为业务规模的扩大有所增长,其中最主要的是给排水工程业务毛利增加7,998.59万元,同比增长

88.71%,燃气工程安装业务毛利增加9,451.57万元,同比增长40.87%。这与当

年各产品的收入增长趋势一致,2018年发行人下属工程公司承接了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建设等一系列工程项目,此外发行人当期新中标的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以及原有各地区污水处理厂陆续开始启动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其工程建设亦基本由工程公司承接,因此当期发行人给排水工程业务收入增加60,375.67万元,同比增长124.26%;燃气集团当期进行燃气主干管网项目建设,2018年度燃气工程安装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8.17%。

发行人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为132,511.76万元,较2018年增加26,547.28万元,同比增长25.05%。从各业务的毛利贡献情况可知,当期新增毛利主要由于自来水销售业务新增毛利17,755.76万元,其原因为发行人自2018年11月1日起上调了水价,因此公司2019年度的自来水平均销售单价较2018年度增长了约25.78%,2019年度的自来水销售额也因此在自来水销量仅增长3.05%的背景下增长了29.62%。

2、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277,618.65538,099.00437,775.11354,417.06
营业成本(万元)206,907.96403,066.85329,414.61272,559.30
综合毛利率25.47%25.09%24.75%23.10%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10%、24.75%、25.09%及25.47%,较为稳定。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275,285.93533,748.16433,720.73351,099.72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205,814.77401,236.40327,756.24270,877.81
主营业务毛利率25.24%24.83%24.43%22.85%
其中:自来水销售45.05%51.36%40.25%38.39%
污水处理服务费39.10%31.65%30.43%29.2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燃气销售18.36%8.25%4.86%4.82%
给排水工程11.89%12.25%15.62%18.56%
燃气工程安装58.49%50.50%56.88%55.79%
其他产品21.82%10.80%11.76%13.9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85%、24.43%、24.83%和25.24%,基本稳定。

(1)自来水销售毛利率分析

2018年度,发行人自来水销售业务毛利率由2017年度的38.39%上升至

40.25%,主要原因为:1)根据南昌市发改委《关于下达<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洪发改收费字[2018]7号),发行人自2018年11月1日起上调了水价;2)发行人当期自来水外购成本有所降低,主要系参股企业双港供水的采水价格相对较高,随着发行人自来水产能的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对双港供水的采水需求量逐步减少;3)发行人当期自来水销量继续保持增长,规模经济使得发行人分摊的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2019年度,发行人自来水销售业务毛利率由2018年度的40.25%上升至

51.36%,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19年执行新的供水价格,因此公司2019年度的自来水平均销售单价较2018年度增长了约25.78%,2019年度的自来水销售额也因此在自来水销量仅增长3.05%的背景下增长了29.62%。

2020年半年度,发行人自来水销售业务毛利率为45.05%,相比2019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当期发行人为了支持南昌市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南昌市经济发展,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对供水区域内的企业客户用水价格进行阶段性优惠调整,导致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2)污水处理服务毛利率分析

2017年度至2020年半年度,发行人污水处理服务毛利率分别为29.23%、

30.43%、31.65%和39.10%,最近三年基本保持稳定,2020年半年度由于发行人部分污水处理项目提标扩容改造完工投入使用,污水处理价格有所提升。

(3)燃气销售毛利率分析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发行人燃气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82%和4.86%,相对稳定;

2019年度,发行人管道天然气毛利率由2018年度的4.86%上升至8.25%,增长了3.3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①当期燃气销售量较上期有较大规模的增长,规模经济导致发行人分摊的单位成本有所下降;②当期燃气业务制造费用中的铸铁管网改造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燃气销售毛利率为18.36%,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上涨,主要原因当年由于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发行人燃气购销价差空间较上年同期增加约0.34元/立方米,因此当期燃气的毛利率有明显上升。

(4)给排水工程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2017年度给排水工程业务毛利率为18.56%,2018年度下降至

15.62%,2019年度继续下降至12.2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及2019年度,工程公司承接的给排水工程项目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为主,利润率相对较高的自来水管网项目明显减少(2017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中“自来水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在建工程余额为18,060.76万元,2018年末该在建工程余额降至4,711.41万元,2019年末进一步下降至933.83万元),导致给排水工程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5)燃气安装工程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燃气工程安装业务主要系向用户提供管道燃气安装服务,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居民住宅区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需缴纳管道燃气安装费2,800元/户,自建房、别墅和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用户及工商业用户,其管道燃气安装费,由用户和有资质的燃气经营(或安装)企业根据工程造价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人各报告期内燃气工程安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5.79%、56.88%、50.50%和58.49%,略有波动,主要系居民用户与非居民用户占比变化所致。

(三)期间费用分析

2017年至2020年半年度,公司期间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8,126.762.93%18,995.953.53%17,194.713.93%14,839.904.1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管理费用10,168.353.66%23,512.144.37%21,275.954.86%18,682.095.27%
研发费用2,732.480.98%6,115.951.14%2,865.120.65%2,319.850.65%
财务费用6,531.102.35%13,984.152.60%13,373.333.05%8,741.532.47%
合计27,558.699.93%62,608.1911.64%54,709.1112.50%44,583.3712.58%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半年度,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58%、12.50%、11.64%和9.93%,随着营业收入的上涨呈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4,839.90万元、17,194.71万元、18,995.95万元及8,126.76万元,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销售费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员工费用6,661.342.40%14,985.502.78%13,186.173.01%11,016.333.11%
折旧及摊销159.760.06%279.240.05%250.090.06%213.870.06%
修理费359.130.13%2,014.830.37%2,241.300.51%1,800.500.51%
车辆使用费28.070.01%99.690.02%103.150.02%172.060.05%
96166客服费669.480.24%1,106.740.21%876.890.20%827.410.23%
其他248.980.09%509.940.09%537.110.12%809.730.23%
合计8,126.762.93%18,995.953.53%17,194.713.93%14,839.904.19%

(1)员工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员工费用分别为11,016.33万元、13,186.17万元、14,985.50万元及6,661.34万元,最近3年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销售人员人数及薪酬金额亦不断增加。

(2)修理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修理费分别为1,800.50万元、2,241.30万元、

2,014.83万元及359.13万元,主要包括自来水表周期检测费、大流量表远程监控系统费以及燃气集团超期民用表更换费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8,682.08万元、21,275.95万元、23,512.14万元及10,168.35万元,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管理 费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员工 费用6,929.692.50%17,396.313.23%16,768.443.83%13,862.393.91%
租赁费99.640.04%274.980.05%354.430.08%248.230.07%
税费4.940.00%281.800.05%157.540.04%150.660.04%
折旧及摊销885.320.32%1,390.760.26%891.510.20%842.300.24%
车辆使用费65.070.02%167.160.03%196.170.04%391.510.11%
修理费283.390.10%314.770.06%226.370.05%174.250.05%
其他1,900.300.68%3,686.350.69%2,681.500.61%3,012.745.27%
合计10,168.353.66%23,512.144.37%21,275.954.86%18,682.083.91%

(1)员工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员工费用分别为13,862.39万元、16,768.44万元、17,396.31万元及6,929.69万元,是管理费用中最主要的部分。最近3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员工费用逐步增长,主要系发行人行政人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数不断增多,且公司逐年上调了行政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缴费。

(2)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折旧与摊销分别为842.30万元、891.51万元、1,390.76万元及885.32万元,最近3年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用固定资产陆续转固开始计提折旧所致(如2019年3月牛行水厂二期工程供水调度中心部分完工转固)。

3、研发费用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半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2,319.85万元、2,865.12万元、6,115.95万元及2,732.48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逐步提高研发投入,洪城环保、二次供水、绿源供水及洪城水业亦陆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8,741.53万元、13,373.33 万元、13,984.15万元及6,531.1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费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7,657.9015,214.9414,672.879,775.91
减:利息收入1,189.791,545.391,425.721,131.41
手续费支出63.00314.60126.1897.03
合计6,531.1013,984.1513,373.338,741.53

2018年度,发行人利息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4,896.96万元,主要原因是:

当期期末发行人长短期银行借款合计同比增加了47,301.67万元,贷款利息相应增加。

2019年度,发行人利息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54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期发行人的借款规模又有一定程度的增长,贷款利息相应增加。

(四)利润表的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收益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增值税退税1,896.984,670.765,371.365,519.53
经营性补贴-500.00--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380.02633.61557.28430.71
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补助经费13.334.4821.8146.50
其他收益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日常经费补助64.06180.71678.05112.63
代征个税手续费11.2541.5414.08-
稳岗补贴71.2877.58--
社会保险费返还5.7310.41--
其他税费返还-531.09--
2018年高新企业补助经费41.5410.00--
研发与技术研究补助-10.00--
合计2,484.196,670.196,642.586,109.37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根据该准则,“其他收益”科目用来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半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6,109.37万元、6,642.58万元、6,670.19万元及2,484.19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增值税退税分别为5,519.53万元、5,371.36万元、4,670.76万元及1,896.98万元,主要系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发行人子公司污水处理收入形成的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2、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3,656.002,413.83
合计--3,656.002,413.83

2017年和2018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均来自计提或冲回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2,413.83万元和3,656.00万元。公司于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因此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度和2020

年半年度,发行人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均为0,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5,181.83万元和937.30万元。

3、资产处置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5,084.50万元、-17.02万元及1,386.81万元和2,356.80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处置收益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收益2,356.801,386.81-17.025,084.50
合计2,356.801,386.81-17.025,084.50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发行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

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外收入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10.08229.34409.45914.74
违约赔偿利得79.73370.58335.18428.14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利得1.952.00--
其他82.01294.52338.84183.85
合计174.49896.451,083.481,526.72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1,526.72万元、1,083.48万元、

896.45万元和174.49万元,主要由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和违约赔偿利得构成。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452.85万元、908.17万元、1,146.17

万元及82.19万元,营业外支出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外支出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54.55572.57371.001,025.18
捐赠支出0.40455.5615.3810.89
其他27.24118.04521.79416.79
合计82.191,146.17908.171,452.85

2017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金额为1,452.85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非流动资产报废造成损失1,025.18万元所致;

2018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金额为908.17万元,主要系当期发行人废旧物资报废所致。

2019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金额为1,146.17万元,主要包括发行人当期非流动资产报废造成损失572.57万元和对外捐赠455.56万元。

(五)盈利能力分析

1、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毛利率25.47%25.09%24.75%23.10%
销售净利率13.49%10.79%9.55%9.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4%12.98%9.96%8.74%

注:上表中指标计算如下: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

+P÷2+E

i×Mi÷M

-Ej×Mj÷M

±Ek×Mk÷M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

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

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1)自来水销售业务的售水量的逐年增加和水价上涨(2018年11月发行人上调水价);(2)污水处理业务的污水处理量和单位收费价格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收购和新建污水处理厂,以及对现有污

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改造);(3)燃气销售量的不断增加;(4)工程业务规模的大幅增长。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呈稳步上升的趋势。总体而言,公司的盈利能力良好。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毛利率(%)
中原环保41.8341.7243.4138.07
兴蓉环境44.3738.9340.7941.19
渤海股份26.4529.9630.5529.87
中山公用29.0429.5229.9731.15
首创股份31.5929.6230.8031.40
武汉控股34.0229.9228.9325.47
国中水务27.3732.4231.5633.88
钱江水利38.7237.3338.0638.95
洪城水业25.4725.0924.7523.10
创业环保31.5931.9736.3240.29
重庆水务41.4742.0241.7746.01
江南水务50.6754.2149.3746.74
绿城水务43.6939.8443.4545.12
海峡环保44.6942.3943.5644.24
算术平均值36.5036.0736.6636.82
洪城水业25.4725.0924.7523.10
销售净利率(%)
中原环保31.9827.4840.4533.13
兴蓉环境28.9222.7524.2524.55
渤海股份3.352.655.8710.53
中山公用77.3748.2535.8068.20
首创股份6.867.326.557.56
武汉控股22.6116.3919.3825.86
国中水务19.414.171.913.29
证券简称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钱江水利10.767.048.5029.38
洪城水业13.4910.799.559.85
创业环保18.2118.5521.5224.17
重庆水务30.5529.5526.9146.24
江南水务22.4123.3021.5022.26
绿城水务16.9817.2420.9028.06
海峡环保19.8319.8424.5328.50
算术平均值23.0518.2419.1225.83
算术平均值(剔除中山公用)18.8715.9317.8322.57
洪城水业13.4910.799.559.85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注2: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之问题31的规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最近一期末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中,同一行业大类代码(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46))下的所有公司;注3:销售净利率的同行业对比中,中山公用报告期内存在大规模的投资净收益,导致其销售净利率远高于销售毛利率,故列示了剔除后的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除自来水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外,还包括燃气销售业务和给排水工程业务,这两项业务的毛利率较低,因此拉低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水平。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74.34120,153.79112,215.7877,496.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412.95-112,090.15-160,603.47-56,041.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552.7496,676.1125,104.6228,384.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785.87104,739.75-23,283.0749,840.2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6,705.65223,491.52118,751.77142,034.8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0,763.89572,288.25449,611.62416,786.13
收到的税费返还1,869.374,689.485,419.845,677.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982.4757,446.1850,597.4643,472.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615.73634,423.92505,628.93465,936.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9,639.72350,275.60247,429.89254,464.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942.2871,716.4367,880.6558,059.12
支付的各项税费18,227.5632,213.5428,408.5631,443.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731.8260,064.5649,694.0544,472.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1,541.38514,270.13393,413.15388,439.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74.34120,153.79112,215.7877,496.77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496.77万元、112,215.78万元和120,153.79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16,786.13万元、449,611.62万元和572,288.25万元,均超出当期营业收入金额,公司经营业务的收款情况良好,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属于公用事业行业企业,其自来水及污水处理业务定期与客户结算且回款及时而燃气销售业务大多采用预收款方式。2020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074.34万元。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间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7,445.2658,084.1941,806.2534,907.67
加:信用减值损失937.305,181.83--
资产减值准备--3,656.002,413.8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2,445.1926,241.1321,689.8418,003.07
无形资产摊销11,995.4422,097.5819,548.8616,045.3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7.6933.138.2212.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56.80-1,386.8117.02-5,084.5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2.60570.57371.001,025.1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657.9015,187.1814,672.879,775.9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89.41-949.73-473.02-2,246.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0.73-67.96-705.81-790.5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462.48-13,671.56-1,653.72-7,118.8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025.05-24,602.03-25,207.4316,512.1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15.9933,436.2638,485.69-5,957.7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74.34120,153.79112,215.7877,496.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8.00260.0016,04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07.56566.822,267.271,398.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4.285,987.9462.536,285.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94.5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42.162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21.857,310.382,799.8123,723.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6,134.80118,774.53159,152.6477,952.65
投资支付的现金--3,291.11812.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6.00959.52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6,134.80119,400.53163,403.2879,76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412.95-112,090.15-160,603.47-56,041.16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为了发展壮大主营业务,对自来水管网、燃气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7,952.65万元、159,152.64万元、118,774.53万元和106,134.80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172.7390,206.16200.001,36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9,172.731,770.502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7,900.48246,110.00199,044.40137,771.9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8.211,404.227,189.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073.21336,654.37200,648.62146,320.9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2,615.58200,823.49145,324.7386,799.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901.8530,787.3024,176.4630,196.1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789.65217.396,426.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48,367.476,042.81940.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9,520.47239,978.26175,544.00117,936.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552.7496,676.1125,104.6228,384.68

2017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384.68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现金137,771.96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借款取得的债务融资;当年偿还债务支付现金86,799.73万元。

2018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104.62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现金199,044.4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45,324.73万元。

2019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676.11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现金246,110.0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200,823.49万元,此外当年11月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达89,400.00万元,因此当年发行人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达90,206.16万元。

2020年半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552.74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现金177,900.48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22,615.58万元。

四、重大资本支出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自来水厂的新建和改扩建、供水管网的改建、燃气城市管网建设及改造及各类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容及提标,主要自来水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南昌市城北水厂一期新建工程、南昌市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提标扩容项目工程(BOT)、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BOT)、燃气城市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

等,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六、资产负债情况”之“(二)发行人各项主要资产分析”之“2、非流动资产分析”之“(4)在建工程”。

(二)发行人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发行人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良好,2017-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1,099.72万元、433,720.73万元及533,748.1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7,396.95万元、33,600.66万元及48,873.60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实现逐年增长。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202,818.89万元,长期借款金额为203,558.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36%;2019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15,214.94万元,公司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间接融资能力,不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目前拥有供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等业务板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公司的供水和污水处理等现有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及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减轻财务压力,减少利息支出对利润的挤压,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含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污水处理项目1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45,776.3835,000.00
2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18,150.7612,800.00
3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1,600.408,800.00
4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10,209.156,000.00
5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6,506.175,000.00
6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6,275.844,600.00
7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14,786.6512,800.00
8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8,900.007,900.00
9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10,000.278,800.00
10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4,114.812,600.00
11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8,927.896,900.00
供水项目12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17,647.961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13补充流动资金53,800.0053,800.00
合计216,696.2818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核准或批复程序

项目名称备案、核准或批复文件发文单位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关于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新经发【2018】100号)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经济发展信息局
《关于红谷滩新区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行审城字【2019】29号)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18-360702-46-03- 025686)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环章分督字【2019】16号)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章贡分局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关于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发改环资审字【2019】39号)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康环审字【2019】37号)赣州市南康区环境保护局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关于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发改工字【2018】10号)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评字【2018】74号)上高县环境保护局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县区发改环资字【2019】4号)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县区环督字【2019】15号)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南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城环督函字【2019】45号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关于下达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奉发改发【2020】38号)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奉环评字【2020】20号)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关于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樟发改基字【2019】33号)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樟环办字【2020】1号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2019】64号)广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广环审字【2020】1号)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关于黎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黎发改审批字【2019】1号)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黎环审函【2018】17号)黎川县环境保护局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关于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字【2019】213号)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崇环审函【2020】2号)抚州市崇仁生态环境局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19-360196-46-03-011071)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经济发展信息局
《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角洲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行审城字【2019】23号)、《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研发大楼部分)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行审城字【2020】56号)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1、多项环境治理产业政策出台,助力污水处理行业快速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但与之而来的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恶化问题日趋严重。因此,各级政府日益重视环境保护,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执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陆续出台多项环境治理政策,从长短期总体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定价机制等多个方面给予行业明确规范和指引,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引领行业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发展。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河湖水系整治。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因地制宜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应配套建设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加强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2018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2020年底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

2019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指出主要目标为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不仅国家层面出台了多项政策,在公司主要经营区域——江西省,当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应政策推进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2017年2月,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通知》,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2017年底前,全省敏感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强城市节水。

各级政府多项产业政策密集出台,反映出国家和地方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坚定决心,为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2、昌北城区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供水需求日益凸显

近年来,南昌市昌北城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随着政府部门的大量迁入、公共设施的完善、大片商住区的建成,红谷滩、红角洲区域人口数量激增,用水需求也随之大幅增加。目前,昌北城区各水厂均已满负荷运行,部分水厂甚至超负荷运行。

随着昌北经济开发区、小微工业园以及大学园区的逐步建成,城市需水量将显著增加,根据《南昌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10~2020年)预测,到2020年,昌北供水系统需水量将达到70万m?/d,而昌北供水系统中的部分水厂,如原湾里区的乌井水厂由于划入景观区,将被取消;幸福水厂由于养殖业对水源的污染,水质保障存在障碍,将作为备用水厂,因此,原湾里区的供水由其它昌北水厂分担。即使牛行水厂二期(设计规模20万m?/d)建成后,昌北城区的供水缺口仍有10万m3/d,因此昌北城区的供水需求日益凸显,亟需新增供水来源。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涉及污水处理的项目实施内容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内容
新建提标改造扩容
1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3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4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5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6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7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8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9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10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11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1)提标改造的必要性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提出要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同时《“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指出,至2020年将污水排放标准从一级B提升到一级A,未来几年将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刻,因而洪城水业积极启动下属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和改造工作,以契合当前不断提高的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新建项目的必要性

污水处理业务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排他性,即洪城水业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之后,项目服务区域正常情况下不会存在其他竞争者。因此,积极参与各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并开设新的污水处理厂是公司扩大经营,增强业务影响力最直接、最重要手段。募投项目中新项目投资建设是公司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3)扩容的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设计扩容的项目为: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上述污水处理厂的现有实际处理量均已经超过或接近设计处理量。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及相关区域人口的增长,原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量已经无法满足治污需求,因此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扩容改造极为迫切,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2、供水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供水业务的为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随着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小微工业园以及大学园区的逐步建成,城市需水量将显著增加,根据《南昌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10~2020年)预测,到2020年,昌北供水系统需水量将达到70万m?/d,而昌北供水系统中的部分水厂,如湾里区的乌井水厂由于划入景观区,将被取消;幸福水厂由于养殖业对水源的污染,水质保障存在障碍,将作为备用水厂,因此,湾里区的供水由其它昌北水厂分担。即使牛行水厂二期(设计规模20万m?/d)建成后,昌北城区的供水缺口仍有10万m3/d,因此昌北城区的供水需求日益凸显,亟需新增供水来源。目前,昌北城区各水厂均已满负荷运行,部分水厂甚至超负荷运行。综上,红角洲水厂的扩建工程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3、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收入规模不断增长。2017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4,417.06万元、437,775.11万元、538,099.00万元,年平均增长率为

20.36%。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加速扩张,公司在污水处理、供水及燃气等主业领域持续投入资金。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导致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202,818.89万元,长期借款金额为203,558.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36%;2019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15,214.94万元,公司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间接融资能力,不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53,8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将得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未来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公司系国家大型一类供水企业,在南昌供水市场具有较强的供水区域优势;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在江西省内占据整个污水市场70%以上份额,2019年,公司完成自来水售水量35,732万立方米,完成污水处理量为76,960立方米。此外,公司还承接了大量的涉水工程业务。公司在污水处理和供水行业多年积累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为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完善的技术储备

洪城水业始终注重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组建了素质过硬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及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2月获得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水质检测部门符合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一级站要求,是全国第二个公布106项水质指标的水务企业。除此之外,公司还具有水处理剂和地表水质检测

等多项技术,共计拥有140项检测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外,公司依托母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博士后工作站的人才资源及科研成果,深入推进投融资与技术研发方面的实践创新。因此,公司具有顺利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必须的技术储备。

3、充足的人才储备

公司是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上市公司,国家大型一类供水企业,前身为始建于1937年的南昌水电厂。公司经过多年的运营实践,公司在水务处理项目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汇聚了大批成熟的从业人员,形成了一支稳定且经验丰富的核心团队,较好的保证了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921人,占公司总人数16.07%,一线生产人员2,88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50.37%。此外,公司的员工中拥有博士学位3名,研究生学位48名,本科学位1,977名,大专学位1,735名,拥有大专以上学位的员工占公司总人数65.62%。

公司现有项目的稳定有序运营,公司专业的员工和管理团队在项目中所体现出的专业、尽责、诚信、担当精神,将会成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综上,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完善的技术储备及充足的人才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的良好的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可行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扩建处理规模为6.0万m?/d,实施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达到9.0万m?/d。设计出水水质优于《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部分指标达到《GB3838-2002》Ⅳ类标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0%。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二期扩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对一期提标在建的脱水机房增加污泥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新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模格栅、生物反应池、膜池及设备间、加氯接触池、鼓风机房、加氯间、加药间等,

并新增综合楼一座。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本项目拟投资总额45,776.3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5,389.5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32.74
预备费3,217.79
征地费1,246.50
建设期贷款利息785.06
铺底流动资金304.69
合计45,776.38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5,389.5935,0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32.74
3预备费3,217.79-
4征地费1,246.50-
5建设期贷款利息785.06-
6铺底流动资金304.69-
合计45,776.3835,000.00-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次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位于一期东侧,拟新增用地41.6亩,该项目拟用地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项

目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8,278.2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649.41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1.00年。

2、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扩容3.0万m?/d,提标改造6.0万m?/d;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处理规模达到9.0万m?/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已建、更换设备)、1#和2#RPIR生化反应池(已建、原有UNITANK生化反应池改造),新建3#RPIR生化反应池、提升泵房及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储池(拆除原有并新建)、污泥脱水机房(拆除原有并新建)、加氯加药间(新建)、进水仪表小屋(拆除原有并新建)、出水仪表小屋(拆除原有并新建);此外,项目需新建部分辅助生产建筑物以及办公、生活建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8,150.7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4,618.1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2.40
预备费1,317.64
建设期贷款利息311.30
铺底流动资金51.26
合计18,150.76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4,618.1612,8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2.40
3预备费1,317.64-
4建设期贷款利息311.30-
5铺底流动资金51.26-
合计18,150.7612,800.00-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白塔上赣江左岸,本项目在原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上建设,无需新增用地。该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赣市直国用【2007】第A2010340号的土地使用权证。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5,650.2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1,164.36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1.52年。

3、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改项目提标改造规模为8.0万m?/d,土建按远期10.0万m?/d一次建成,设备按8.0万m?/d采购安装。设计出水水质由之前的一级B提升至一级A排放标准。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级提升泵房、高效澄清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加药间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1,600.4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9,241.9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9.05
预备费843.28
建设期贷款利息199.14
铺底流动资金16.97
合计11,600.40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9,241.968,8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9.05
3预备费843.28-
4建设期贷款利息199.14-
5铺底流动资金16.97-
合计11,600.408,800.00-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8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康区龙岭镇章江下游河畔罗村附近,在原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上建设,无需新增用地。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康国用【2011】第31-11-06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628.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674.60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0.85年。

4、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3万m?/d,提标及扩容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5万m?/d,设计出水水质达一级A排放标准。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配水井、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改良型卡式氧化沟、配水排泥井、污水泵房、二沉池、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紧密过滤车间等,购置孔板式细格栅除污机、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回流污泥泵、潜水排污泵、推进式搅拌泵、精密过滤器等设备。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0,209.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070.71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9.92
3预备费908.06
4建设期贷款利息220.47
合计10,209.15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070.716,0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9.92
3预备费908.06-
4建设期贷款利息220.47-
合计10,209.156,000.00-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高县城区东北面敖山镇狮子脑,本项目在原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上建设,无需新增用地。该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敖山国用【2010】第0002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及编号为赣【2019】上高县不动产权第0004275号不动产权证。

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1,927.1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53.76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1.48年。

5、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规模为1.0万m?/d、远期规模为2.0万m?/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达一级A排放标准。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密度澄清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变配电间、进水仪表小屋及其它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6,506.1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267.30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3.71
3预备费472.08
4建设期贷款利息111.72
5铺底流动资金21.36
合计6,506.17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267.305,0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3.71
3预备费472.08-
4建设期贷款利息111.72-
5铺底流动资金21.36-
合计6,506.175,0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赣县区梅林镇桃源村,本项目拟新增用地31亩。该项目拟用地已取得由赣州市国土资源局赣县区分局出具的《关于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赣县区国土资字【2019】66号),原则上同意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项目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1,679.00万元,年平均净

利润334.18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0.10年。

6、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增加相应提标构筑物,使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平面、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连续反洗流动砂过滤池、消毒加氯间、出水井、出水分析室、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系统、变配电间、电力工程、仪表、电信工程、厂外供电线路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6,275.8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944.55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6.09
3预备费559.06
4建设期贷款利息107.31
5铺底流动资金18.83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944.554,6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6.09
3预备费559.06
4建设期贷款利息107.31
5铺底流动资金18.83
合计6,275.844,6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6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城县万年桥电排站南侧原污水处理厂西侧。本项目拟新增用地12.75 亩。该项目拟用地已取得由南城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1021201960004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项目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1,314.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267.77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9.50年。

7、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一座远景总规模为6.0 万m?/d 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本次工程建设4.0 万m?/d 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预处理段及一、二级处理段构筑物,

4.0 万m?/d 规模的深度处理段构筑物及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配水排泥井、二沉池、接触消毒池、污泥脱水干化机房、变电所、综合楼、维修间、总平面及运输设备、电力设备及安装、电信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表、外部供电线路、在线监测系统、外部供水管道、外部连接道路、配套管网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4,786.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1,732.04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5.83
3预备费1,031.83
4建设期贷款利息821.95
5铺底流动资金35.00
合计14,786.65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1,732.0412,8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5.83
3预备费1,031.83
4建设期贷款利息821.95
5铺底流动资金35.00
合计14,786.6512,8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8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干洲镇岗前村赤砂组。本项目拟新增用地74.62亩。该项目拟用地已取得由奉新县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字第201909号),本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项目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920.00万元,年平均净

利润 613.58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1.52年。

8、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4万m?/d续建工程,分二期建设,本期建设规模为2万m?/d。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井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进水检测间、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池、污泥调理池、机修间及仓库、加药间及储药间、配电房及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间、等离子除臭系统、自控仪器仪表、在线监控设备、配套管网、水电安装、道路及绿化、综合楼及门卫室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8,9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150.26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5.03
3预备费239.41
4铺底流动资金685.30
合计8,900.00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150.267,9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5.03
3预备费239.41
4铺底流动资金685.30
合计8,900.007,900.00-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7,9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洪城环保与樟树市供水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洪城环保持股70%。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鹿江街道椿潭村东侧处。项目拟新增用地69亩。2019年11月3日,项目拟用地已取得由樟树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樟市(县)【2019】建字第1031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项目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2)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2,160.8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559.15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0.13年。

9、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系原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扩容1.5万m?/d,污水污泥提标3.0万m?/d。经上述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A 标准,污泥脱水后含水率在60%以下。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细格栅及沉砂沉池、改良型氧化沟及二沉池、集水池提升泵、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消毒接触池及消毒设备间、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及配电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的除臭设施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0,000.2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6,171.96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1.32
3预备费891.33
4建设期利息171.70
5铺底流动资金23.96
合计10,000.27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6,171.968,8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1.32
3预备费891.33-
4建设期利息171.70-
5铺底流动资金23.96-
合计10,000.278,800.00-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800.00万元,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广昌县城原麻纺厂北侧,项目拟新增用地21.57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项目拟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赣(2020)广昌县不动产权第0001930号)。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3,011.25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747.43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0.99年。

10、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黎川县污水处理厂现已建成一期第一步规模为0.75万m?/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本项目为黎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将污水处理厂扩容至1.5万m?/d,提标改造要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

根据计划,本项目需要新建高效沉淀池1座及其相应设备、新建深床反硝化滤池1座及其相应设备,分析小室1座,将原有紫外线消毒改为次氯酸钠消毒,新建规模为1.5万m?/d的消毒池、加药间及配套的设备。将现有污泥脱水车间改造,新建污泥高温好氧发酵设备。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4,114.81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299.19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0.62
3预备费297.58
4建设期利息82.68
5铺底流动资金14.74
合计4,114.81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299.192,6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0.62
3预备费297.58
4建设期贷款利息82.68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5铺底流动资金14.74
合计4114.812,6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600.00万元,均用于本项目建设的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黎川县下马路石子岭县林化厂东南侧、黎滩河东岸。本项目拟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厂厂址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黎国用【2011】第0069号的土地使用权证。2)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865.05万元,年平均净利润165.18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0.27年。

11、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现崇仁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旁扩容1万m?/d,并将3万m?/d污水处理能力提标至一级A标。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进水计量井、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井、二次提升泵井、高效沉淀池、连续砂滤池、消毒接触池、污泥贮池、加药加氯间及空压机房、污泥脱水干化车间、变配电间、进水分析小屋、综合楼附楼、生物除臭系统、总平面布置图、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检测仪表等。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8927.89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776.54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5.34
3预备费494.51
4建设期利息164.40
5铺底流动资金27.09
合计8,927.89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776.546,9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5.34
3预备费494.51
4建设期贷款利息164.40
5铺底流动资金27.09
合计8,927.896,9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6,900.00万元,均用于项目建设的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仁河南岸巴山镇宁家村西侧一期工程旁,拟新增用地面积约42.42亩,项目已取得由崇仁县住建局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拟选址意见》及崇仁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项目新增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

2)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1年。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1,916.25万元,年平均净

利润374.16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前)10.54年。

12、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在已经建成投运的一期10万m?/d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后红角洲水厂总供水规模为20万m?/d,并新建研发大楼1座。

本次项目的工程内容为扩建10万m?/d的常规净水厂设施一套以及检测研发大楼等辅助设施。本次扩建工程内容包括10万m?/d的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设施一套,送水泵房、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仅在原有构建筑物中增加设备。

(2)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构成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7,647.96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金额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3,978.09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3.09
3预备费1,260.89
4建设期利息466.81
5铺底流动资金159.07
合计17,647.96

2)募集资金投入部分情况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分类计划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工程费用13,978.0915,0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3.09
3预备费1,260.89
4建设期贷款利息466.81
5铺底流动资金159.07
合计17,647.9615,0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均用于项目建设的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洪城水业。

(4)项目建设地点及周期

1)项目建设地点及用地情况本项目拟实施地点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龙虎山大道1248号,项目在现有南昌市红角洲水厂120亩市政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权基础上建设,并新增7亩土地,项目新增用地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过程中。2)项目建设周期根据计划,本次扩建项目建设周期为19个月。

(5)项目效益情况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收入(税前)4,494万元,年平均净利润912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税前)10.28年。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随着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的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将逐步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将有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洪城水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摘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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