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华之丽实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运作,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河南华之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23,000万元担保。
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方提供对等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范围 | 公司权益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 | 主要财务指标 |
河南华之丽实业有限公司 | 2017年8月18日 | 开封市集英花园院内宋城路街道办事处409号 | 马广涛 | 10,000 | 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房屋租赁;门窗的制造、安装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服务。 | 3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23,043.80万元,总负债18,281.36万元,净资产4,762.44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2.73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公司根据参股公司的融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方亦提供对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合作项目建
设进度。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亦提供对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16,034万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8.2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786,897万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3.7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