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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发展:蓝光发展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2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0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加上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合计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低于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61,199,620.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公司本次拟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 2021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034,930,43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28,477,296股后的股份总额3,006,453,139股计算,公司预计202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255,548,517元(含税),加上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4,624,575元,合计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根据回购细则规定,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度现金红利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基数计算。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2,350,851.4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61,199,620.7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255,548,517元,加上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4,624,575元,合计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一直都是影响地产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房企的融资依然偏紧,融资成本升高压力仍在,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水平可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董事会在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2,350,851.45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战略,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保障,保持合理、稳定的分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

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符合“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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