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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发展:蓝光发展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2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39号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费用等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减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2020年1-12月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025.5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0,464.8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6.24万元。2015年4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年4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年7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9年6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6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9年12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20年6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20年12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6.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23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22920101040020250655,512.75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2001993916000118602,556.8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20019939350016125,716.99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地花园支行22920201040008774256,676.15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5105014464360000018625,731.26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合计1,566,193.9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6.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7年4月,公司已将上述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7年7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8年7月,公司已将上述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8年8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3.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6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1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20年6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20年12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总额2,195,259,505.4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779.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00,255,72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空港项目7-12期1,081,016,210.771,081,016,210.77未做分期承诺53,779.15785,283,198.29不适用不适用2019年12月284,788,743.28尚未去化完毕,暂不适用
颐明园项目二期1,114,243,294.721,114,243,294.72未做分期承诺0.001,114,972,523.82不适用不适用2018年12月391,884.96商业部分正在建设中,暂不适用
合计-2,195,259,505.492,195,259,505.49-53,779.151,900,255,722.11---285,180,628.24--
未达计划进度原因(分项目说明)空港项目7-12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7-12期全部建设完毕,尚在销售尾盘过程中;颐明园项目二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8年12月,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住宅部分已达产,而商业部分正在建设中,尚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本着审慎性原则,适当放缓该项目商业部分建设节奏,以期规避风险。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5年,公司以募集资金39,560.70万元置换截止2015年3月31日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空港项目7-12期4259.69万元、颐明园项目二期35301.01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5年4月使用67,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已将上述67,000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6年4月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7年4月,已将上述40,000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7年7月使用3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8年7月,已将上述38,000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18年8月使用35,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9年6月,已将上述35,000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19年6月使用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9年12月,已将上述30,000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19年12月使用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20年6月,已将上述30,000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2020年6月使用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已将上述30,000万元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2020年12月使用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的节余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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