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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发展:蓝光发展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扣除承销费用等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另扣除律师、会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020.20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0,459.5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3.02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2020年1-12月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025.5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0,464.8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 日,本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6.24万元。

2015年4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7,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16年4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7年4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7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年7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9年6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6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9年12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20年6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6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20年12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6.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4月13日,本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账户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

22920101040020250 655,512.75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2001993916000118 602,556.8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200199393500161 25,716.99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地花园支行22920201040008774 256,676.15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51050144643600000186 25,731.26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合计

1,566,193.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56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号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年4月,本公司已将上述6.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年4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7年4月,本公司已将上述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2017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8年7月,本公司已将上述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8年8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年6月,本公司已将上述3.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6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9年12月,本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12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年6月,本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2020年6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0年12月,本公司已将上述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20年12月,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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