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截止2022年8月29日,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分别为康龙先生、蒋淑萍女士、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龙先生召集。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核销。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