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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利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20-009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法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294,652,851.31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506,880,260.96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5,971,301.00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74,718,885.20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55,639,922.90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3,484.50元。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法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1,859,650.00元; 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1,859,650.00元。
(2)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法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380,000.00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411,219.82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587.75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0,949.1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4,682.97元。
(3)将部分“应收款项”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法定应收票据:减少239,012,928.41;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239,012,928.41。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309,227,539.10货币资金摊余成本309,227,539.10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294,652,851.31应收票据摊余成本55,639,922.90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39,012,928.41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506,880,260.96应收账款摊余成本506,880,260.96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4,399,121.42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4,399,121.42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
其他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38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411,219.82
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859,650.00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859,650.00

母公司财务报表: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列报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58,816,364.29货币资金摊余成本58,816,364.29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55,639,922.90应收票据摊余成本55,639,922.90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366,809,435.77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366,809,435.77
持有至到期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350,000,000.00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摊余成本350,000,000.00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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