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76 公司简称:湘邮科技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湘邮科技 | 60047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孟京京 | 石旭 |
电话 | 0731-8899 8688 | 0731-8899 8817 |
办公地址 |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 |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玉兰路2号 |
电子信箱 | copote@copote.com | shixu@copote.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74,396,377.06 | 535,588,183.00 | -11.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3,705,734.55 | 231,628,745.72 | -3.42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52,238.09 | -16,741,128.0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208,807,390.26 | 96,741,899.44 | 115.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23,011.17 | 357,663.72 | -2,31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37,611.29 | -2,896,556.11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8 | 0.18 | 减少3.6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92 | 0.0022 | -2,336.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92 | 0.0022 | -2,336.36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398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2.98 | 53,128,388 | 0 | 无 | 0 |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 国有法人 | 6.35 | 10,229,332 | 0 | 无 | 0 |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26 | 6,864,000 | 0 | 无 | 0 |
魏然 | 其他 | 0.81 | 1,300,000 | 0 | 未知 | 0 |
陈家夫 | 其他 | 0.50 | 800,000 | 0 | 未知 | 0 |
叶小燕 | 其他 | 0.48 | 765,200 | 0 | 未知 | 0 |
田成 | 其他 | 0.45 | 723,300 | 0 | 未知 | 0 |
孙玫 | 其他 | 0.29 | 471,900 | 0 | 未知 | 0 |
康美文 | 其他 | 0.28 | 452,351 | 0 | 未知 | 0 |
魏艳松 | 其他 | 0.21 | 341,100 | 0 | 未知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同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具有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余八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是湘邮科技深化业务转型升级、谋求全新发展局面的关键之年。上半年,公司上下在经营班子带领下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工作思路,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但由于一些重点项目签订合同和启动的时间将在下半年,经营成果暂未在上半年很好的体现。
(一)全力打造平台级软件产品
重点打造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新一代集邮平台、中国邮政地理资源信息平台和中国邮政互联网短信服务平台四大平台级软件项目。目前,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已完成一、二期基本功能的开发、上线工作,正在进行新能源车辆接入等新功能的开发;新一代集邮云平台已完成了第一阶段试点上线工作以及数据迁移,全国推广正在有序进行中;成功中标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地理资源信息平台项目;中国邮政互联网短信平台已提供给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电商局试用。
为保证平台级软件产品的持续增长,公司紧跟邮政规划加大了对邮储银行以及邮政新业务的市场拓展力度,新策划了基于邮政速递的湖南大客户在线嵌入式平台、集团邮票数字化鉴别系统二期系统和湖南邮储银行普惠金融生态版图系统等项目。
(二)大力拓展运营服务业务
2019年,公司积极推动平台运营服务,形成良好业绩。目前,公司已经与几十家社会委办运输物流企业签订相关运营服务合同,2019年预计可实现运营服务收入300多万元。
(三)加大市场营销激励力度
上半年公司整合了营销团队,实施了新的营销奖励、考核政策,并陆续出台了《新业务拓展激励管理办法》、《创新激励管理办法》等激励政策,进一步调动了市场人员开拓新业务、新市场、新客户的积极性,公司“大客户+平台”市场战略稳步推进。
(四)进一步优人才结构
为保证公司重点项目的人才需求,公司积极拓宽招聘渠道,与北京、湖南两地多所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上半年,公司通过社会招聘共招录软件技术人员17人,其他类4人;通过校园招聘软件类实习生14名,其他类实习生5名。目前公司技术人员已达18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3%,公司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五)加强资金管控
上半年公司加大应收账款项回收力度,收回往年应收账款六千多万元,有效减少了资金占用成本。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报表项目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原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 | 新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81,341,934.81 | 应收票据 | 835,440.00 |
应收账款 | 180,506,494.81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6,325,609.60 | 应付票据 | 50,030,507.00 |
应付账款 | 46,295,102.60 | ||
管理费用 | 12,897,858.87 | 管理费用 | 11,406,670.55 |
研发费用 | 1,491,188.32 |
母公司财务报表
原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 | 新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81,341,934.81 | 应收票据 | 835,440.00 |
应收账款 | 180,506,494.81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4,894,716.47 | 应付票据 | 50,030,507.00 |
应付账款 | 44,864,209.47 |
管理费用 | 12,869,142.51 | 管理费用 | 11,377,954.19 |
研发费用 | 1,491,188.32 |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前期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