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19-051),根据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注消60.84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48,815,982元变更为2,148,207,582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5楼
2、联系人:楼懿娜、章锦楠
3、联系电话:0571-87246788-6045
4、传真号码:0571-87247920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