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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2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20-02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2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认真研究和讨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问询函之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池材料、民用及动力电池、混合总成系统等。其中,公司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由控股子公司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公司”)开展,通过联合整车企业开发混合动力汽车,最终将混合总成系统(含电池、电机、变速器等)销售给整车厂;同时通过自有专利技术和试验设备,提供技术或检测服务。请公司补充披露:

(1)2019 年CHS公司的各产品及服务(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油电混合动力系统及检测服务等)的经营情况,对应的销售数量或金额、销售地区,分析混合总成业务亏损原因,相关因素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2)CHS 系统业务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对外检测和内部检测的金额和比例,公司预测2020 年检测收入将大幅提升的具体依据;(3)针对新一代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请分析对CHS公司的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及生产线更新升级的具体影响;(4)结合公司在研发产品及已有订单情况,说明公司在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的战略布局,面对亏损的应对措施,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公司回复:

(1)2019 年CHS公司的各产品及服务(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油电混合动力系统及检测服务等)的经营情况,对应的销售数量或金额、销售地区,分析混合总成业务亏损原因,相关因素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

①2019年CHS公司各产品及服务经营情况如下表:

产品与服务销售数量 (套/个)销售收入 (万元,不含税)主要销售区域
纯电动系统(零部件)/4447.92华东、西南
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5651905.26华东、华北
油电混合动力系统617.94华东
整车控制器644.64华东
检测服务/88.09华南

②混动总成业务亏损原因及其影响的持续性分析如下表:

亏损原因持续性影响分析
前期受国家对于汽车产业相关政策影响,导致CHS公司销售规模受限,具体政策如下: ①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该政策主要是针对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而混动汽车行业主要按市场化原则发展; ② 《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政策导致搭载CHS产品的“国五”车型销售受阻,同时使相关产品和客户开发周期延长,成本增加。近年国家陆续推出了有利于混合动力汽车发展的政策,政策的不利影响正在减弱: ①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鼓励车企生产低油耗车型(含混合动力汽车); ②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鼓励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③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正在退坡。 上述政策的具体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关于行业情况的介绍。
无形资产摊销大:正在改善:
CHS技术开发难度大、前期所需研发投入高,导致无形资产摊销大。自CHS公司成立至2019年12月,累计研发投入16.88亿 元,其中计入无形资产的技术投入10.55亿元,每年无形资产技术投入摊销约1.06亿元。① 将通过自身平台产品换代升级,积极推动与整车客户合作开发新车型,增加产品销售,降低无形资产等单位固定成本摊销。 ② 将通过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授权/许可,增加技术服务收益。
产品成本高: ① CHS是目前国内唯一自主研发的功率分流深度油电混合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其产品涵盖混合动力专用变速箱(含双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动力电池能量包(含BMS)、油泵控制器等核心零部件,对供应商的筛选要求高,供应链体系建设挑战大。 ② CHS产品销量未上规模,原材料采购成本和固定成本摊销过高。 ③ 平台开发建设和验证周期长,初期投入大。 ④ 针对电池和材料事业超预期增长的市场机会和资源聚焦,相应调整了CHS事业阶段性战略节奏。正在改善: ①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电机、电机控制器、电池等核心零部件成本已经大幅降低。 ② CHS公司将通过对产品设计进行优化、对关键零件部(如电机、电机控制器等)进行国产化开发、对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供应链体系进行融合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 ③ 开发平台建立完善后,可加快产品开发进度和规模化推广以降低单位固定成本。 ④ 电池和电池材料业务和盈利的快速增长,可确保CHS后续投入的资源保障。

(2)CHS 系统业务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对外检测和内部检测的金额和比例,公司预测2020 年检测收入将大幅提升的具体依据。

CHS公司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有两种:一是满足公司内部研发项目试验和检测需求的前提下,对外通过订单、合同、协议方式承接外部客户单位试验检测业务;二是公司内部根据各研发项目组的试验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试

验检测任务。2019年,CHS公司的检测服务收入为879.66万元。其中,内部试验检测服务模拟计算收入为791.57万元,占比89.99%;外部试验检测服务收入为88.09万元,占比为10.01%。

今年以来,CHS公司已与广东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州尼得科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已实现外部检测及试验服务收入310.52万元。预计2020年外部检测及试验服务收入将大幅提升。

(3)针对新一代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请分析对CHS公司的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及生产线更新升级的具体影响。

新一代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将倒逼整车企业生产符合“国六”标准的新一代车型,CHS公司作为混合动力系统的提供商,需配合整车企业完成与发动机相关的控制软件调整及整车排放标定匹配等相关工作,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搭载CHS系统的新一代车型上市时间也将随之推迟,但对CHS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及生产线更新升级方向无直接影响。

对CHS公司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①现有已实现量产的适用“国五”排放标准车型的变速箱产品订单需求减少;②需要重新匹配客户的“国六”车型开发;在技术研发及产品方面:CHS公司已将满足“国六”排放要求的产品更新和新一代产品技术升级相结合同步开发实施;在生产线更新升级方面:公司根据开发的新一代产品,对生产线做相应的少量改造升级工作;在固定资源和人员配置方面:

公司需要分配一部分技术人员及固定资源参与到与整车厂的国六车型开发工作中。

(4)结合公司在研发产品及已有订单情况,说明公司在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的战略布局,面对亏损的应对措施,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方向:CHS公司作为国内自主深度油电混合动力系统技术服务平台,将持续为国内企业提供混合动力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CHS公司将着眼乘用车、轻型商用车、中重型卡车三大领域,为整车企业及行业客户提供系统开发、技术咨询、试验检测及产品销售等服务,为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改造升级贡献力量。

面对亏损的应对措施:

1降成本:通过设计优化、完善供应链建设,尤其是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国产化等举措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同时,通过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降低管理费用。

2增收入:充分利用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和试验检测资源,加强对外技术合作,增加对外检测与试验服务业务规模,增加收入;积极推动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和产品开发,增加产品销量,提升规模效益。○

3对内做好CHS与电池材料板块的战略协同,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对外加大技术、产品和资本合作力度,协同培育混合动力产业生态,共同分享产业发展机会。

2、年报披露,丰田国内的混合动力汽车所需动力电池均由参股公司科力美独家供应,科力美所需动力电池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均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霸公司、常德力元供应。2019 年度,上述公司均进行了扩产,预计到2021 年6 月将扩产至48 万台套/年,同时公司钢带和合金粉等电池材料也正在进入丰田供应链体系。请公司:(1)描述科力美具体产品和生产过程,列示其近3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2)公司通过科霸公司、常德力元等公司向科力美供应电池材料的情况,包括近3年发生额、具体产品及应用领域、采购方式、交易定价及合理性等;(3)结合公司前期历次向科力美的增资情况,说明科力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产能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后续增资计划、向科力美增资并销售、定价等情况,说明交易实质和合理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确认合规性,是否可能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形;(4)结合目前订单及产能状况,说明上述公司拟产能扩张至48万台套/年的测算依据,扩产的计划(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及工艺流程开发等投入)、资金安排及使用进度、尚需投资金额及相关缺口,并明确扩产计划是否存在障碍;(5)除通过科力美供应丰田外,公司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等电池材料的其他应用领域、业务模式、销售情况及主要下游客户。公司回复:

1.极板加工

?①将正、负极大板进行切割,得到单体用的极板?②将加工好的正负极板覆上隔膜

2.电池组装

?①正、负极交错重叠配置,用激光熔融集

电板与电芯接合,形成电池单体?②电池单体插入电槽,进行单体间的焊接?③注入电解液,电槽上部热熔接上盖,形成电池模块

3.激活检验

?①电池模块进行必要次数的充放电

循环,激活电池性能?②将电池模块组合成模块组,在特定环境下放置测试并检验,合格即为成品

(1)描述科力美具体产品和生产过程,列示其近3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产品:车用镍氢动力蓄电池模块组(用于油电混合动力汽车)

生产过程:外购原材料(极板、隔膜、电槽、极柱等)进行加工、组装、充放电测试,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01783,03268,4475,131103,67625,0806,914-554
2018137,468104,67815,986113,93741,06630,768-4,098
2019150,562117,90214,087227,211105,57917,489-76,368

(2)公司通过科霸公司、常德力元等公司向科力美供应电池材料的情况,包括近3年发生额、具体产品及应用领域、采购方式、交易定价及合理性等;

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不含税)

供应方向力元供应给科霸科霸供应给科力美
产品 年度泡沫镍正极板负极板合计
2017年4,91215,3548,88424,238
2018年7,09223,39513,43636,831
2019年7,45423,24112,95436,195
应用领域用于科霸公司生产正极板的基材用于科力美生产车载镍氢动力电池所需的核心材料,与其它材料(如隔膜、电池外壳)一起组成电池。
采购方式常德力元直接向科霸公司供应,且是科霸公司所需泡沫镍的独家供应商。科力美向丰田通商公司(商流贸易公司,不作二次加工)采购,丰田通商公司再向科霸公司采购。科霸公司实质是科力美生产所需正负极板材料在国内本土的独家供应商。
交易定价方式交易定价主要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同时考虑市场价格、行业政策等因素,通过对 比分析市场供需情况、供应商成本、自产成本最终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
交易合理性交易实质是根据交易双方实际业务需求进行采购和销售行为,定价方式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合理。

(3)结合公司前期历次向科力美的增资情况,说明科力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产能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后续增资计划、向科力美增资并销售、定价等情况,说明交易实质和合理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确认合规性,是否可能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向科力美进行增资主要目的是用于科力美的产能扩充,同时科力美公司向科霸公司采购电池极板是基于业务正常发展之需要的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不存在利益倾斜,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对科力美前期增资情况及后续增资计划、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产能变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向科力美完成了三期出资,出资金额合计约

4.05亿元。每期出资对应用于建设一条产线(产能为12万台套/年)所需的购

置土地、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每条产线投入约9.9亿元,股东投入约3.3亿元,剩余资金通过银行融资及自有资金解决。目前,第二条产线(二期)已完成量产准备,并于6月8日实现投产。虽然上半年生产经营受到疫情的部分影响,但下半年将会加速提产,预计能顺利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第三条产线预计于2020年底前完成投产准备。同时,根据科力美董事会第21次会议,公司将在2020年完成对科力美的第四期出资,金额约1.38亿元,四期扩产完成后,产能将达48万台套/年。综上所属,公司作为科力美的参股股东,对其增资行为是为满足科力美自身业务发展与产能扩张的正常投资行为。

2 交易实质和合理性:科力美公司由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新中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源”)、PRIMEARTH EV ENERGY株式会社、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丰田通商株式会社等五家股东单位共同出资成立,旨在为丰田和其他客户国产混合动力汽车配套车载动力电池。其中,公司和新中源合计持有科力美公司50%股权,后三家日资企业合计持有科力美公司50%的股权,科力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科力远董事长钟发平担任,总经理由丰田推荐董事会聘任,公司日常工作由总经理为主的经营班子负责。受丰田混合动力汽车市场快速增长之因素影响,科力美公司在2018年、2019年均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科霸公司作为科力美公司丰田在华本土的独家供应商,对其供应生产电池所需的正负极板材料是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开展的日常销售行为。因此以上交易具有实质性。同时,根据科力美《合营合同》第八章的规定,科力美拥有原材料,零部件,机械,设备等的自主采购权力;科力美相关职能部门(采购部)将依据科力美内部相关采购规定及流程,遵循市场交易规则的前提下,自主实施采购业务。根据科力美《合营合同》第十章的规定,对于三百万元人民币以上金额的重要交易合同的签订,需各出资方共同审议、经科力美董事会决议通过。科力美的采购行为实质是其根据自身产能计划向公司发出的采购需求,且需经科力美内部严格的审核、审议流程,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是根据镍、钴金属材料行情价格波动按季度进行调整,成本加成部分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未发生过调整。因此,以上交易具备合理性。

○3 收入确认具有合规性:公司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

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公司与丰田通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多年来合作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具体由丰田通商在科霸公司采用自行提货的方式,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在丰田自行提货并出具提货单时确认收入并按照合同约定账期收取货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

(4)结合目前订单及产能状况,说明上述公司拟产能扩张至48万台套/年的测算依据,扩产的计划(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及工艺流程开发等投入)、资金安排及使用进度、尚需投资金额及相关缺口,并明确扩产计划是否存在障碍;

○1 测算依据:科力美主要为丰田国产混合动力汽车配套提供车载动力电池,其产能扩张规划主要以丰田汽车的年度销售计划及中长期规划作为主要依据。根据中国乘用车上险数据显示,2017至2019年,丰田混合动力汽车累计在华销量超54万台,占中国HEV累计销量的69%;其中丰田国产混合动力汽车近三年在华销量分别约为10.2万台、12.1万和16.4万台,年均增长达30%以上。基于市场需求,经科力美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17次会议和第21次会议审议,向科力美各方股东提出了同步增资需求,用于实施科力美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产能扩张计划,第四期计划将产能扩张至48万台套/年。科霸公司和常德力元作为科力美生产所需相关原材料在华本土的唯一供应商,需同步进行产能扩张。

2 扩产计划、资金安排、使用进度、尚需投资金额及相关缺口情况说明:

根据科力美扩产计划,2期(产能12万台套/年,下同)、3期均将于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4期将于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届时总产能将达到48万台套/年。上述扩产相关资金安排、使用进度等情况详见列表(截至到2019年末):

(单位:亿元)

项目总投入已完成投资已支付额剩余投资额尚需支付额
极板扩产5.31.51.23.84.1
泡沫镍扩产1.81.60.80.21.0
科力美增资4.11.81.82.32.3
合计11.24.93.86.37.4

注:极板、泡沫镍扩产总投入指固定资产投入,科力美增资总投入指公司对

科力美的资本金投入。极板、泡沫镍扩产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厂房、土地利用预留不需新购建,未计入上表投资额。常德力元和科霸公司的资金需求将通过募集资金和新增项目贷款等方式解决,目前扩产计划推进正常,不存在障碍。

(5)除通过科力美供应丰田外,公司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等电池材料的其他应用领域、业务模式、销售情况及主要下游客户。

主要产品其它应用领域销售规模 (万元,不含税)主要客户业务模式
泡沫镍、钢带航空、高铁及其他动力机车2,693.10法国SAFT直销、金科及科霸自用
泡沫镍、钢带电动工具、机器人及工业备用电源3,942.77湖南格瑞普、惠州时代、东莞超霸
泡沫镍、钢带电动工具、玩具、应急电源2,366.03深圳格莱德、江西倍特力
泡沫镍、钢带通讯、工业备用电源3,410.29日本FDK、松下能源、辽宁九夷
EMI产品手机用电磁屏蔽材料742.24深圳铂易鸿
正负极板除供应科力美及自产电池使用外,无批量销售///

3、年报披露,公司民用电池分为锂电池和镍氢电池。其中,锂电池应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宝等领域;镍氢电池应用于玩具、电动工具等领域。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近3 年民用电池中各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2)说明锂电池的主要产品类型、业务模式、下游主要客户,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较高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列示近3 年民用电池中各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2017年2018年2019年
锂电镍电锂电镍电锂电镍电
扫地机、吸尘器及其他通讯、电动玩具、扫地机、吸尘器及其他扫地机、吸尘器、共享充电宝及其他通讯、电动玩具、扫地机、吸尘器及其他扫地机、吸尘器、共享电单车、共享充电宝及其他通讯、电动玩具、扫地机、吸尘器及其他
营业收入5,167.1328,071.5520,256.0021,141.7140,406.0018,431.30
营业成本4,646.7523,535.1518,514.2920,451.2733,418.7317,331.23
毛利率10%16%9%3%17%6%

我司民用镍电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器与无绳电话行业,该业务持续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①随着智能手机的全球普及,整个无绳电话市场需求严重下滑;②电器市场因受终端用户体验升级与产品技术优化的影响,原用于该市场的镍电产品逐步被锂电替代。

(2)说明锂电池的主要产品类型、业务模式、下游主要客户,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较高的原因。

年度201720182019
产品类型锂电PACK包锂电PACK包、 共享充电柜锂电PACK包、 共享充电柜、 动力电池包
业务模式? 采购模式:向上游供应商直接采购原材料(电芯、包装材料等)或由客户直接提供原材料委托加工。 ? 生产模式:以销定产模式,根据下游客户订单安排生产。 ? 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模式,通过公司自己的业务团队直接销售给客户,区域以国内销售为主。
主要业务领域扫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吸尘器、共享充电宝共享充电宝、 共享电单车、 扫地机、吸尘器
下游主要客户MUGUNGHWA ELECTRONTCS、Emerging Power怪兽、 小米、 深圳华芯怪兽、 哈罗单车、 小米
锂电业务收入(万元)5,16720,25640,406
锂电收入同比增幅较高的原因? 锂电市场整体增长。受“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以及快递、外卖等行业的蓬勃发展影响,电动自行车市场对锂电的需求大幅提升;同时,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共享充电宝的需求增加,带来锂电需求的增长。再次,终端消费市场原使用其它类型的电池(如镍电)逐渐被锂电所取代。锂电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 公司加大锂电投入。因锂电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加大了对锂电板块的投入力度,如通过加强研发投入、加大市场拓展、扩充产线规模等措施,顺利实现了收入的高幅增长。 ? 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提升产品品质、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售后服务水平等方式,提升产品口碑与竞争力,加深与战略客户的合作,保障订单持续稳定增长。

4、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0亿元,同比增长9.88%。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余额合计5.14亿元,同比下降

10.16%,主要系收回部分客户大额货款减少应收账款所致;存货余额2.40亿元,同比下降22.18%,主要系为了降低库存资金的占用而降低部分主材备货量及计提存货减值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各业务或产品类型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账龄、减值计提等,并说明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形成背景;(2)本次收回大额货款对应的客户情况,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是

否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对公司未来销售的影响;(3)说明降低的主材备货量的种类及金额,并结合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明确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生产造成影响;(4)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0.81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科目,请列示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产品或原材料类别、应用领域。

公司回复:

(1)列示各业务或产品类型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账龄、减值计提等,并说明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形成背景;

(单位:万元)

产品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本期发生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账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泡沫镍1法国SAFT2,761.81438.881年以内21.94
2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2,069.59894.951年以内44.75
3深圳市格莱德电子有限公司1,957.76890.811年以内44.54
4日本FDK1,816.81689.731年以内34.49
5松下能源(无锡)有限公司1,280.23132.461年以内6.62
民用电池1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1,793.24465.381年以内23.27
2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10,383.122760.801年以内138.04
3深圳市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2,748.691,110.521年以内55.53
4VTECH TELECOMMUNICATIONS LTD.2,640.36456.871年以内22.84
5IROBOT CORPORATION1,792.87158.961年以内7.95
5IROBOT CORPORATION-94.365年以上94.36
动力电池及极片1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41,125.017,816.801年以内390.84
2株式会社豊通マシナリー2,159.861,200.151年以内60.00
3プライムアースEVエナジー(株)9,769.88560.451年以内28.02
4深圳市卓毅科技有限公司916.02193.411年以内9.67
5深圳市言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48.7852.961年以内2.65
纯电动系统总成1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323.031,985.121年以内99.26
2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57.38245.421年以内12.27
3陕西秦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88.555.001年以内0.25
4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1052.631年以内2.63
5深圳熙斯特新57.13-
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混合动力系统(含插电式)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153.0257.471年以内2.87
2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1,007.66621.711年以内31.09
车辆收入1深圳市永奥实业有限公司297.00-1年以内
2广州枫兴汽车发展限公司281.60-1年以内
3广州建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70.80-1年以内
4广州市淇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53.80-1年以内
贸易收入1陕西煤业化工贸易物流有限公司30,620.282.001年以内0.10
2上海九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255.79-1年以内
3上海惠翱有色金属有限公司7,488.21-1年以内
4上海高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263.12-1年以内
5广州联华实业有限公司2,990.88-1年以内
技术许可及委托开发收入1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的联营公司0.0016,092.812年以内1,609.2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1-2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8,884.39万元,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1,888.44万元,账面价值为16,995.95万元。

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系应收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账款余额为16,092.81万元。应收账款形成原因主要系2017年公司与其签订了《技术许可协议》和《委托开发协议》形成。协议约定的含税金额合计为

3.5亿元,截止到2019年末已收款1.9亿元,剩余1.6亿元未收回。协议详情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和<委托开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3)。该笔16,092.81万元应收账款截止目前已收回13,185.50万元。

对于以上协议价格的评估采取的是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准则进行了评估假设,按集成组合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技术许可的使用权价值,采用收益分成法确定无形资产预期收益,本次许可涉及的56件专利的无形资产剩余经济使用年限设定为2034年,分成率为3.64%、折现率为18%。此次评估以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如万向钱潮、蓝黛传动、万丰奥威、万里杨等上

市公司作为参考,根据相关技术参数,最终确定无形资产折现率为18%(取整)。相关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且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也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具有合理性。此外,评估机构对此次许可的专利的权属性质、法律性质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核实,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专利已授权的均为有效,均为CHS公司所有;对标的资产技术的先进性、技术的成熟度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因素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评估,基于对此次标的资产应用到产业产品的价值前景,进行了较为可靠的预计,客观公正的反映了评估基准日时评估标的实际情况,此次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是公允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获取了评估报告,复核了评估方法和相关参数,未发现评估作价存在重大不合理的情形。

其他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791.58万元,分散至诸多客户,考虑到客户较多且单个客户金额较小,故不做特别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收回大额货款对应的客户情况,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对公司未来销售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减少金额
2018-12-312019-12-31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8,229.6216,092.812,136.81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1,921.47400.001,521.47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9,023.897,816.801,207.09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090.151,985.121,105.03
合计32,265.1326,309.135,970.40

2019年末应收账款合计余额为48,802.94万元,2018年末应收账款合计余额为55,316.64万元,合计同比减少6,513.7万元,主要系以上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减少5,970.40万元所致。另外,公司对民用电池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进行了调整,缩短应收账期,加大货款回收力度。部分信用政策调整有利于公司控制

风险,稳定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了公司各类业务的开展情况,并检查了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2)对大额应收账款及其销售发生额实施了独立函证程序;3)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进行了复核,检查了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并复核了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的适当性;4)关注并对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期后回款的真实性;5)对应收账款的回款进行核实,检查银行回单,确认回款的真实性。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系应收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账款余额为16,092.81万元,根据期后回款核查,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回13,185.50万元。应收账款余额真实、准确,坏账计提充分。

(3)说明降低的主材备货量的种类及金额,并结合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明确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生产造成影响;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类别2018年年末库存金额2019年年末库存金额差额差异分析
动力电池及极片委托加工材料1,175.55303.19-872.36主要为镍库存减少34.1577吨、钴库存减少0.321吨。(备货周期缩短)
在产品704.97250.09-454.88主要是生产管理优化,减少线上材料存量,以及减少动力电池生产量。
产成品7,898.104,336.17-3,561.93主要是2019年加大
动力电池市场开拓,消化了库存电池。2019年年末库存单体电池电芯减少大约98.94万支。
发出商品8.46486.69478.22主要原因在于:出口未报关产品数量增加。
泡沫镍原材料1,868.311,290.05-578.26原材料较去年同期减少近600万,主要是为了降低库存资金的占用,通过与镍、海绵和基带几大主材供应商多方的沟通,对交货周期进行了压缩,合理降低了主材的备货量。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库存商品1,207.78949.85-257.93库存商品中HEV产品库存量减少326万,包含了对原呆滞料进行处理。
发出商品494.47291.42-203.04发出商品较去年末减少200万元,根据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的原则执行。
在产品474.89411.62-63.27

如上表所述,存货减少的6851.37万元的主要因素是产成品的减少3561.93

万元。其他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减少,是公司为了提高生产制造的管理水平,科学、合理、有效地管理存货。对材料采购周期压缩,降低备货量,达到降低期末库存的目的,加快存货周转率,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以上存货的合理减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0.81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科目,请列示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产品或原材料类别、应用领域。

(单位:万元)

类别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应用领域
化工装配-2.05民用电池市场
包材-18.57民用电池市场
车辆-177.81公共交通市场
动力电池产成品-1,763.02欧美的补给品市场、国内的储能市场
动力电池原材料-213.58欧美的补给品市场、国内的储能市场
HT1803材料-29.67混动汽车市场
HT1803产成品-176.14混动汽车市场
HT1803—HXK01产成品-371.88混动汽车市场
原材料-178.08混动汽车市场及纯电动汽车市场

动力电池产成品计提减值的的原因是公司为消化产成品库存减少损失,进行定向促销,并且随着电池行业整体价格下行,库存的部分产品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既有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结果予以计提。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

2)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型号及产品状况;

3)对公司存货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主要库存商品的毛利率、周转率,比较库存商品

的库存量和生产量,分析其合理性;

4)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评价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假设和使用公式是否恰当,检查是否按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存货减少主要系为消耗动力电池库存而导致的产成品减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余额合计19.39 亿元,占总资产的30.25%。2019 年度研发投入2.10 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1.71 亿元、费用化金额3,899.8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无形资产中73.88%为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请列示上述主要项目,及其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及对应产品;(2)结合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说明本期摊销1.24 亿元的具体依据,是否审慎;(3)公司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具体条件、资本化开始的时点;(4)结合产业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开发支出后续是否具备转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在后续使用或出售是否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5)公司上述关于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1)公司无形资产中73.88%为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请列示上述主要项目,及其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及对应产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中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账面原值为116,295.66万元,累计摊销为24,538.28万元,账面净值为91,757.38万元。该资产主要系CHS公司所持有混合动力系统总成相关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是否形成专利金额摊销期限 (月)年摊销 金额累计摊销金额
CHS1800平台技术76,335.931207,633.5913,165.32
BPS平台技术23,878.801202,387.887,859.29
长安股东投入专利9,354.72120935.472,416.64
技术
其他/1,134.12120112.44281.27
合计/110,703.5711,069.3823,722.51
其中:股东投入/86,888.301208,688.8319,850.06
自行投入/23,815.271202,381.533,872.45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及现有对应主要已公告产品如下:

名称形成专利情况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对应产品
CHS1800平台技术“双离合器混合动力车AMT变速器执行机构及其控制方法”等90项专利股东投入及 自行投入A级乘用车、小型SUV等车型吉利帝豪、东风小康风光580、 长安COSMOS
BPS平台技术“一种基于连续控制的恒流限压控制系统”等72项专利股东投入及 自行投入A级乘用车、小型SUV等车型
长安股东投入专利技术“一种防止驱动轮打滑的扭矩控制方法”等16项专利股东投入B级乘用车、中型SUV、MVP等车型
其他/自行购买软件技术设计

(2)结合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说明本期摊销1.24 亿元的具体依据,是否审慎;如上表所述,该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属于寿命保护有限的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属于公司长期技术秘密,其保密期限与行业技术发展状态相关,其中核心技术秘密将采用相应措施实行无限期永久保护。根据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参考同行业(如康盛股份、方正电机等)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综合采取直线法按10年进行摊销,是合规合理的。

(3)公司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具体条件、资本化开始的时点;

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依据项目研发进度进行判断,判断的标准为: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

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运用上述原则,对于CHS公司的研发投入,其股东投入是CHS混合动力系统项目的基础技术,需要进入下一步具体的产品开发程序,待与具体产品相关的配套生产设施完工并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投入生产,故该等基础技术事实上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该等技术的支出仍处于研发期间,不应摊销,应计入开发支出项目,未来根据各产品的研发进度分配转入无形资产。对于在原有技术上发展的各个平台项目,由于CHS公司研发的混合动力及传动系统总成技术平台项目由各方股东技术投资投入,前期已经过各方股东近十年的研究和开发,已取得了100多项国内外专利技术,投入CHS公司时已达到生产应用阶段,各主要平台项目在实施开发时即进入了开发阶段,后续发生的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

(4)结合产业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开发支出后续是否具备转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在后续使用或出售是否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国六”标准主要是针对整车及其发动机排放指标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将倒逼整车企业生产符合“国六”标准的新一代车型。CHS公司作为混合动力系统的提供商,无需对已有的系统技术、固定资源、人员配置以及研发方向进行变更,对于产品和产线升级也无直接影响,仅需重新配合整车企业完成与新一代发动机的控制软件调整及整车排放标定等相关匹配工作,前期已投入的开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不会受“国五”转“国六”的影响。目前CHS公司在研的产品有2800项目、18000项目,项目技术开发已完成,并通过了功能测试、性能测试、首轮耐久试验,技术上具备可行性,技术积累逐步增加成熟。随着汽车产业政策逐步调整,对混合动力技术路线逐渐形成利好,将促使车厂进行深度混合动力技术(如混联式、并联式构型等)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另外,2019年公司聘请了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CHS公司及其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其评估结果,公司做了减值测试,确认开发支出未发生减值。

(5)公司上述关于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说明,并经年报审计师确认,公司在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

处理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2)对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进行了评估;3)询问研发部门管理人员了解研发项目现状,获取并核对重要研发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研发进度相关文件;

4)获取研发人员名单、检查研发项目人工以及各项费用支出等原始凭证以及相关审批程序,判断研发支出的合理性以及研发金额的准确性;

5)检查本期开发支出转无形资产的支持性文件,判断转无形资产的时点和金额是否准确;

6)获取企业对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减值测试方法及参数,并进行复核;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在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6、年报披露,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为6,667.61 万元,同比增长

158.02%;其中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2,767.75 万、其他费用2,394.4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的具体内容及形成方式,以及本次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为6,667.61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083.50万,同比增长158.02%。研发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2019年研发费用折旧摊销金额比2018年增加2,573.69万元,该金额增加主要系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增加,其中包括常德力元的HEV用泡沫镍项目,科霸的电池能量包项目,CHS的变速箱及电池动力合成箱项目,工程中心的电池回收及储能项目。根据2019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该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究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

列。” 2019年研发费用其他金额为2394.45万元,2018年为805.92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1588.53万元,主要是动力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的生产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服务费808.07万元、便携式储能箱研发项目308.87万元、新增实验基地—力可兴园区实验基地费用221.22万元、混合动力技术咨询费171.40万元。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研发费用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2)查阅了立项等相关文件资料,抽查了大额研发费用的合同及相关原始凭证;3)复核了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和方法并重新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合理;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本期研发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系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额的增加,研发费用增长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为2.53 亿元。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为16.36 亿元,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为2.65 亿元,包括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新增机器设备等,本期减少固定资产为1.10亿元,包括报废处置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或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相关情况;(2)本期以报废处置、其他原因各减少7,722.50 万元、2,768.15 万元固定资产的具体背景及合理性,是否具有经济实质;(3)公司在购买及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以及关联采购对应的交易对方、金额、具体采购品种,说明价格是否公允;(4)报告期内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或接近完工,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公司回复:

(1)列示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或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主体科霸CHS工程中心常德力元金科
业务板块动力电池及极系统总成技术服务技术研发、检测电池材料民用电池及材
板材料
房屋建筑物购买171.38---26.86
在建工程转入-10,010.04--172.92
机器设备购买702.626,756.102,715.22145.899.26
在建工程转入9.57452.851,025.86773.99918.46

(2)本期以报废处置、其他原因各减少7,722.50 万元、2,768.15 万元固定资产的具体背景及合理性,是否具有经济实质;

本期固定资产因报废处置减少为7,722.5万元,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前期为宣传推广混合动力技术,并在混合动力产业链下游探索新的业务增长点,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网约车市场开展了汽车租赁业务,但近两年网约车租赁市场收益整体出现下滑,基于运营车辆宣传推广使命已基本达成,同时结合现阶段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对前期开展租赁运营业务的车辆进行处置,从而减少固定资产4,128.86万元;其次,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为盘活资产处置淘汰的电池生产设备3,371.68万元。

本期固定资产因其他原因减少2,768.15万元,主要系CHS公司2019年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预估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实际验收时确认的金额较预估金额少2,263.56万元,故在当期调减房屋建筑物原值2,263.56万元。

(3)公司在购买及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以及关联采购对应的交易对方、金额、具体采购品种,说明价格是否公允;

公司在购买及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不存在关联交易。

(4)报告期内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或接近完工,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

报告期内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或接近完工,是属于我司关于动力电池正负极板能增项目的建设部分。该项目工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设计、调试以及试生产的产品都均要通过丰田的品质认证,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2019年底,该项目尚未通过品质认证,故暂未转入固定资产。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减少,我们检查了管理层授权批准处置文件和

复核相关会计处理,确认入账处理无误;

2)对于报告期内的重大新增外购固定资产,我们核对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竣工决算等资料,对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我们检查了施工合同、付款单、工程结算单等资料,确认入账处理无误;3)实地查看了在建工程现场,检查了在建工程投入和转固相关资料;4)对固定资产购买与建设过程中的交易对方进行核查。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固定资产的其他减少2,768.15万元,主要系实际竣工决算确认的金额较达到可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转入的金额少而调减的原值金额。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主要系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调整及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盘活资产处置淘汰生产设备所致。固定资产在购买及建设处置过程中不存在关联交易,在建工程的投入、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客观,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8、年报披露,公司2019 年末的货币资金为9.75 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50亿元(同比下降31.13%)、其他货币资金3.24 亿元(同比增长139.13%);公司2019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合计22.14 亿元,同比增长

11.48%,其中长期应付款10亿元,包括佛山CHS 公司明股实债款6 亿元、应付融资租赁款2.95亿元和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承担较高负债规模和利息费用支出,保有大额资金的合理性;(2)结合票据使用安排,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存入的保证金变动的原因及业务背景;(3)佛山CHS 公司明股实债6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的形成原因、债权人、期限、借款利率及本金偿付安排、资产抵押情况等;(4)结合各项债务的到期情况,说明相关的还款安排计划,是否存在障碍或相关兑付风险。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承担较高负债规模和利息费用支出,保有大额资金的合理性;

银行存款6.5亿元中有1.6亿元是属于明股实债资金。该资金是由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使用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入股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下设的子公司,投入基金规模为6亿元。根据相关投资合作协议约定,

该资金专门用于CHS公司土地摘牌、建设厂房及建筑附属设施、购买设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中国混合动力及传动系统总成技术平台项目迁址佛山(禅城)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丰田产业链业务(HEV泡沫镍、HEV正负极板、科力美):因丰田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快速扩张,公司2019年-2020年处于投资高峰期,需同步增加HEV用泡沫镍、HEV用正负极板产能及对科力美扩产的追加投资,2020年预计投入资金约5亿元。丰田配套产业链扩张后2021年产能翻至4倍,即由年产能12万台套扩张至48万台套;HEV泡沫镍、HEV正负极板二期、三期扩产将于2020年完成,产销量大幅提升,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民用电池业务:民用电池产品由单一的镍氢电池横向拓展至镍氢电池、锂电池,2019年横向拓展收效,锂电业务营收由2018年2亿元增长至4亿元,2020年仍将大幅提升,流动资金需求也会随之增加。随着锂电业务的快速扩展,公司也将加大锂电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研发方面的投入。

另外,公司的动力电池已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动力电池在轨道交通领域也将打开销售渠道。

综上所述,2020年公司在投资和生产经营方面均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其中,扩产投资所需资金约5亿元,业务量提升导致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约1.5亿元。公司为满足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所需,需预留充足的资金。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约52.9%,负债规模属合理范围。

(2)结合票据使用安排,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存入的保证金变动的原因及业务背景;

2019年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存入的保证金余额为3.23亿元,较2018年增加1.98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① 公司在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时,为配合银行存款业务需求,开具保证金比例为100%的银行承兑汇票1.8亿元,用于采购货款支付。

② 基于银行风控要求,个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提高,增加保证金约2400万元。

(3)佛山CHS 公司明股实债6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的形成原因、债权人、期限、借款利率及本金偿付安排、资产抵押情况等;

佛山CHS公司明股实债6亿元的形成原因及相关情况:由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岛富达”)使用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入股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公司”)下设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投入基金的规模6亿元,股权比例30%。根据相关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在投资期限到期后(约8年),CHS公司承诺以绿岛富达的出资本金为对价对其出资份额进行回购。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项目公司或CHS公司按绿岛富达投资额的2.5%向绿岛富达分配利润。相关投资合作协议内容详见公告临2016-073。

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的形成原因及相关情况:原因系公司为调整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满足长期投资需求,由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并在在北京金融交易所备案3亿元,通过主承销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副承销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科霸项目建设。债权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三年(2019.2.28-2022.2.28),借款利率:6.2%,本金偿付安排: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资产抵押情况: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计91,182.68万元)

(4)结合各项债务的到期情况,说明相关的还款安排计划,是否存在障碍或相关兑付风险。

公司2020年短期债务到期金额约14亿元,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拟通过自有资金还款后进行续贷。2020年长期债务到期金额约2.2亿元,拟通过自有资金或新增其他融资进行还款。目前公司各项到期债务均能按期还款,不存在归还障碍或兑付风险。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货币资金及银行借款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大额货币资金及受限资金的原因,关注了货币资金的用途;3)获取公司各银行账户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并与账面进行核对;4)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核对,核实银行账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取得公司报告期内全部已销户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及销户证明文件;6)对银行账户实施了函证程序,核查存款性质及使用受限情况;7)取得了企业征信报告,并与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8)对货币资金进行了细节测试和截止性测试;9)对所有借款合同进行了检查,对借款的发生额进行了细节测试10)检查期后还款情况,获取期后银行借款还款凭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保有大额货币资金与承担较高负债规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货币资金及负债余额真实、准确、完整。

9、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8,224.40 万元,同比增幅为87.16%。其中应付暂收及其他款项余额为7,206.2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应付暂收及其他款项的形成原因、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本期该类应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应付暂收及其他款项余额为7,206.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其他应付款(应收暂付及其他款项)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1,500.003,000.00
湘南(K项目设备及工程费等)755.481,240.221,995.70
预提待付平台费用6.27707.38713.65
上海骄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34.80334.80
远程项目-174.62174.62
定向增发86.60-86.60
湖南长沙石油分公司--19.60
常德电业局德山供电局32.8014.9447.74
其他686.03147.48833.51
合计3,067.184,119.457,206.23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万元是依据我公司与其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约定计算得出。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公司当年度实际盈利情况决定是否向股东分配利润,如当年度分配给绿岛富达的利润超过绿岛富达投资额2.5%的,超过部分利润绿岛富达同意让渡给CHS公司;如公司当

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公司当年度分配给绿岛富达的利润低于绿岛富达投资额2.5%的,则由CHS公司承诺给绿岛富达补足差额部分。CHS公司承担上述分配给绿岛富达的利润额。

湘南公司其他应付款1995.7万元,主要构成为:协助客户开发和组装电池生产设备,购买设备器件而产生的应付款项837.4万元;厂房修缮及生产辅助设备购买而产生的应付款项470.6万元;应付水电费190.4万元等。预提待付平台费用713.65万元是公司为了开拓民用锂电市场,按协议和内部考核规定预提待支付的市场开拓费用。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其他应付款的形成原因,交易背景、交易对方;2)检查其他应付款入账的相关凭证资料,确认其入账的合理性;3)对其他应付款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4)对大额应付款项进行函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其他应付款的大幅增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10、年报披露,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为8,484.46 万元,同比增长38.91%。其中代理业务费发生额654.89 万元、售后物料消费及维修费1,351.9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售后物料消耗及维修费发生的业务背景及对应的产品类型;(2)代理业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及对应产品,目前发展情况;(3)公司销售费用增幅超过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售后物料消耗及维修费发生的业务背景及对应的产品类型;

2019年售后物料消耗及维修费,对应产品是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CHS1801、CHS1803混合动力合成箱。主要是因产品升级和质保期内出现或避免出现品质故障,我司主动开展售后服务活动,向客户提供合成箱维修、产品升级更换等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其中,大部分是对应于CHS公司2016年生产的首批产品。该批产品对应的车辆均由公司绿色出行平台采购并进行租赁运营,主要目的是验证产品品质及可靠性,为技术迭代升级提供数据参考。另外,作为运营车辆,本身使用强度大,通过运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优化升级,主动更换。

(2)代理业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及对应产品,目前发展情况;

代理业务费用是公司在开拓锂电业务时,部分业务需与业务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客户而产生市场开拓费用,目前锂电业务发展势态良好。

(3)公司销售费用增幅超过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为8,484.46 万元,同比增长38.91%,主要是两方面因素:CHS公司2019年售后物料消耗及维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68.02万元。随着技术日趋成熟和品质可靠性提升,售后维修费用已下降趋势,2020年截至目前发生额为76万元,已大幅降低。金科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2019年市场开拓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654.89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影响,销售费用增幅与销售收入增幅基本相当。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与销售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对销售费用实施分析程序,关注销售费用率的变动是否异常;

3)对大额销售费用进行抽凭检查,检查用款申请是否进行相关审批,费用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原始单据是否齐全,是否经过适当的审批;

4)对销售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是否存在重大跨期。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销售费用变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售后维修支出同比增加及计提了市场开拓费,剔除上述因素影响后,销售费用增幅与销售收入增幅基本相当。

11、公司连续9 个会计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部分年度出现归母净利润交替盈亏的情况,公司2019 年度亏损3.58 亿元。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的原因,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2)近年来,政府补助、处置子公司股权、技术许可和委托开发等交易事项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有重大影响,请分析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性、会计处理合规性,明确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形。

公司回复:

(1)结合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的原因,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

续性,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1 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电池及材料、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混合动力系统总成。民用电池及材料业务前期销售增长及盈利能力有限,从2018年起公司在锂电业务方面的开拓显现成效,盈利水平才开始逐步提升。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业务前期技术开发及经过丰田核查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均耗费了大量时间,直至2017年才开始量产,逐步开始盈利。但受产能制约影响,盈利水平有限。混合动力系统总成业务,因技术研发难度大,品质要求严苛,并且需要与整车厂的开发周期相匹配,开发周期较长,CHS公司从2014年成立以来到2017年一直处于产品开发期。受制于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影响,CHS公司自2018年正式投产以来,产销规模未能达到投产初期的规划目标,固定摊销较高。另外,混合动力变速箱BOM成本偏高,产品销售暂未达到盈亏平衡点,造成亏损。以上因素叠加,导致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

2公司认为,该影响不会继续持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 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业务方面,随着丰田混合动力汽车在中国市场的加速扩张,2018年起已启动的二期、三期扩产,将于2020年实现量产,四期扩产也将于2021年实现量产。受益于丰田在中国市场的混合动力汽车订单拉动,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业务收入和盈利也将大幅增加。另外,公司还通过了轨道交通CRCC的认证,检测结果在同行业排名第一,进一步扩展了汽车动力电池的应用领域。项目达产新增收入和盈利可以有效支撑CHS的规模化之前的研发和市场培育的投入,并产生良好的产业协同效果。b) 民用电池及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从2018年开始,锂电业务呈现显著增长。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4.04亿元,2020年将持续快速增长。

c) 在混合动力系统总成业务方面,公司产品技术开发和设计优化日趋成熟产品设计优化,降成本工作同步开展,尤其是核心零部件实现国产化后产品成本将大幅下降。经过近6年的持续研发投入,CHS三大应用平台搭建和五大系列产品开发接近完善,具备了规模化对外提供混动系统技术集成服务的能力,包括系统开发、技术许可、检测服务等。

d) 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逐步退坡,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逐步走向市场化,

诸多整车厂已经展开混合动力汽车的产业布局,合作车企和产品不断增加,产业生态协同效应显著,具备了产业规模化基础。

(2)近年来,政府补助、处置子公司股权、技术许可和委托开发等交易事项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有重大影响,请分析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性、会计处理合规性,明确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形。

○1 政府补助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 处置子公司股权方面:2018年处置湖南科能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本交易是按照相关规定,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参照评估结果对交易标的进行定价。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4)。在会计处理方面,公司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在当年收取了58.28%的交易款项,确认了相关的处置收入,并且尾款是在2019年1月3日收取。

3 技术许可和委托开发方面: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公司”)与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恒公司”)于2017年签订《技术许可协议》和《委托开发协议》。根据评估报告结果,经交易双方商定《技术许可协议》一次性作价总额为:31,460.00万元人民币,《委托开发协议》一次性作价总额为3,540.00万元人民币,相关资产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在会计处理方面,公司是按照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完成HT3800纵置混合动力变速箱平台项目的设计开发和试验验证,并通过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不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形。

12、近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高,部分年度超过经营活动及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入。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金额为5.25

亿元,同比增长40.77%。请公司:(1)明确投资现金流出的具体去向、投资进展、形成资产情况以及投资回报或款项收回情况;(2)请公司结合各项业务发展及资金投入安排、债务偿付期限及还款安排等,明确后续资金是否存在压力,是否将对公司造成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方法。公司回复:

(1)明确投资现金流出的具体去向、投资进展、形成资产情况以及投资回报或款项收回情况;2019年,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23,559.03万元,其中公司2019年对参股公司科力美进行增资17,777.56万元;受让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支付股权收购款500万元;支付镍板套期保值业务支出4,516.64万元;支付收购CHS股权相关支出696.61万元。

2019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46,482.17万元,其中用于正负极板产线及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支付9,783.54万元,用于配套正负极板生产所需的HEV泡沫镍产线的建设支付1,488.32万元,用于锂电组包产线建设2,081.97万元;用于新实验基地建设2,517.23万元,储能产品技术开发项目1,194.6万元,检测测试设备项目510.81万元,用于混合动力系统的研发项目14,724.04万元,CHS公司产线、检测设备及基建工程余款支付4586.81万元,佛山科霸生产基地建设7292万元。

2019年末,正负极板二期及HEV泡沫镍二期投资进展已达90%左右,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已通过丰田通商的品质验证,2020年6月份已正式投产;锂电组包产线投入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2019年锂电业务取得了40,169.23万元收入,毛利率为17.3%;储能及检测项目已完成并转固,业务尚在开发阶段;混合动力系统的研发项目投资进展已完成75%,尚未形成资产,暂时没有产生效益;科力美二期产线已完成量产准备,并于2020年6月开始投产,三期产线预计于2020年底前完成投产。科力美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5.06亿元,净利润1.4亿元,详细财务指标见问题2的答复。

(2)请公司结合各项业务发展及资金投入安排、债务偿付期限及还款安排等,明确后续资金是否存在压力,是否将对公司造成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

应对方法。根据公司业务推进情况以及资金投入安排,2020年动力电池极板业务扩产投资所需资金约5亿元,动力电池及极板业务、锂电业务大幅提升带来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约1.5亿元,长期债务到期偿还所需资金约2.2亿元。短期债务到期金额约14亿元,公司将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通过自有资金还款之后进行续贷。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公司需要进一步融资来满足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后续将综合考虑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银行融资、存量资产盘活等方式确保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业务开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及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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