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1日,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结合公司当前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