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6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补充和完善,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7月8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协调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