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王广军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宋晓阳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9日附:宋晓阳先生简历:
宋晓阳,男,1987年7月生,复旦大学法学硕士。2013年7月至今先后于北京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百全律师事务所、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相关工作,并于2015
年1月起至今任上海滚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于2015年5月起至今任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